封面新聞記者 謝杰
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告人王某文十余年間偷盜十余名幼兒出賣,已被執行死刑。
“這個王某文,就是指人販子王浩文!”尋親家長“雷公”告訴封面新聞記者,王某文被執行死刑的事情,他和尋親家長們都關注到了這一信息。對尋子22年的他來說,哽在心里的意難平,“終于松解了一部分”,接下來,更重要的是一家人的情感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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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被拐孩子家長“雷公”接受采訪。謝杰 攝
“人販子”王浩文
十余年間偷盜十余名幼兒出賣
已被執行死刑
最高法發布的典型案例顯示,被告人王某文從2001年10月開始實施拐騙、拐賣兒童犯罪,2006年11月17日因拐騙1名兒童被以拐騙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7月19日刑滿釋放后,繼續流竄多地實施拐賣兒童犯罪。2015年12月10日,王某文因拐賣3名兒童被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刑略)。服刑期間,王某文因所實施的其他拐賣兒童犯罪被相繼偵破,于2019年3月15日被從監獄解回受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王某文還有以下漏罪事實: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被告人王某文化名“王維”,單獨或伙同王某瓊、胡某雄(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以出賣為目的,在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等地偷盜未滿六周歲的幼兒共計11人,販賣至廣東省。其中,王某文參與拐賣兒童11人,非法獲利19.9萬元;王某瓊、胡某雄各參與拐賣兒童1人。
在尋親“圈子”,王浩文這個名字并不陌生,也是雷武澤“一輩子最痛恨的人”。
因其左邊立起來的眉毛,雷武澤在尋子圈被稱為“雷公”。2001年,“雷公”夫婦帶著3歲兒子川川(化名)租住在湖南岳陽老火車站附近的某貨物中轉站。當年10月9日,川川被鄰居蘇某某帶出去玩后失蹤。
從此,“雷公”一家開始漫長尋子路,直到2023年才找到兒子川川。隨著川川被找到,人販子王浩文再次進入公眾視野。“但王浩文始終沒有承認川川是他拐賣的。”“雷公”說。
尋親家長
20多年的意難平松了一半
一家人的情感修復還在進行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被告人王某文以出賣為目的,偷盜、販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王某文偷盜幼兒11人予以出賣,致被害人親屬遭受巨大的精神打擊且為尋親蒙受巨額經濟損失,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殺未果、離婚,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系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最為突出的主犯,罪行極其嚴重,且系累犯,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應依法從重處罰。
王某文到案后對多數罪行拒不如實供述,不配合偵查機關查找被拐兒童,無悔罪表現。
據此,對王某文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前罪判處的刑罰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某文已被依法核準并執行死刑。
“得知王浩文已經被執行死刑,哽在心里20多年的意難平松解了。”說完這句話,“雷公”緊接著補充,“松了一半”。
他告訴封面新聞記者,松掉的一半,是人販子王浩文受到應有的懲罰,“而松不掉的那一半,是家庭帶來的傷害和情感修復還在進行。”
兒子找回快3年了,但和親生家庭相處的時間并不多。在尋子圈從不避諱談任何問題的“雷公”,提及兒子,總是充滿感慨:“感情是要在朝夕相處的過程中才能逐漸建立起來的。”
“雷公”說,一邊是血濃于水的原生家庭,一邊是養育他的家庭,他不愿意兒子為難,只希望“兒子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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