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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庫
整理人:張棟
整理時間:2026年3月31日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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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爭議
1.南京七某傳媒有限公司訴崔某熙合同糾紛案
入庫編號:2026-07-2-524-001
入庫日期:2026.01.14
裁判要旨
MCN機構以簽訂合作、承攬、經紀協議等方式招聘勞動者從事直播服務,雙方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注意從勞動者對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內容的自主決定程度,勞動者受勞動管理控制程度,勞動者協商議價能力等方面進行實質審查。經審查,雙方存在用工事實和支配性勞動管理關系的,應當依法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MCN機構以簽訂的合作、承攬、經紀等合同否認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朱某平訴北京榮某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等勞動爭議案
入庫編號:2026-07-2-533-001
入庫日期:2026.02.02
裁判要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或者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承諾無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該約定或者承諾無效。在此情況下,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請求解除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廣東省良某食品有限公司訴余某勞動爭議糾紛案
入庫編號:2026-07-2-533-002
入庫日期:2026.02.05
裁判要旨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在崗期間短暫休息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主張解除勞動合同違法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勞動者工作時長、休息時長,該休息是否屬于正常的生理需要,以及勞動者是否造成用人單位嚴重損失等因素,綜合判斷勞動者在崗期間短暫休息是否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進而判斷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4.張某訴深圳市某寶銷售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入庫編號:2026-07-2-533-003
入庫日期:2026.03.20
裁判要旨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與生育女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并停繳社會保險費,導致后者無法領取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在依法承擔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責任的同時,還應依法承擔賠償生育津貼損失的責任。
二、勞動行政
1.鹽城某馬科技有限公司訴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第三人陳某工傷認定案
入庫編號:2026-12-3-007-001
入庫日期:2026.01.10
裁判要旨
1.平臺企業與外賣騎手簽訂勞務合同,勞動者主張與該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勞動者是否受企業工作規則及服務標準等制度約束、勞動者薪酬標準及懲戒措施是否由企業單方確定、勞動者是否佩戴企業統一標識及接受考勤管理等因素判斷雙方是否存在組織從屬性、經濟從屬性、人格從屬性,進而判斷是否構成勞動關系。
2.平臺企業與外賣騎手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在完成外賣配送任務的合理期間和所必經的合理區域內,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依法認定為工傷。
三、勞動其他
1.李某訴熊某升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
入庫編號:2026-07-2-116-001
入庫日期:2026.02.05
裁判要旨
1.訴訟參與人在訴訟活動中應當遵循誠信原則。訴訟參與人提交通過人工智能技術等手段偽造的證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情節輕微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訓誡;情節較重的,可以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于訴訟參與人提交的圖片、視聽資料等易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偽造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核,注重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考察證據材料所反映的事實信息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邏輯規律、自然規律、定理、定律等,證據的內容是否存在矛盾、可疑之處等,在此基礎上依法對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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