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體見習記者 盧光裕
近日,福州市民張女士通過智慧海都平臺反映稱,春節前,她在位于保利天悅小區的一家招牌為“拾藝琴行”的藝術培訓機構續費4200元,可該機構卻在春節后停止營業,場地也被搬空。
張女士說,孩子此前已在這家“拾藝琴行”學習了兩年的架子鼓。春節前夕,該琴行推出續費優惠活動吸引家長續費,她便交了錢。“這里續費都是按30、60、90節課這樣的規格一次性交錢,我當時按30節課續了4200元。”張女士說,春節過后,她帶著孩子再來琴行上課時,卻發現琴行已經搬空關門。
26日,記者來到實地走訪,發現該琴行已經人去樓空,但門口仍然張貼有“拾藝”字樣,一塊寫有“拾藝”字樣的廣告展板顯示,該琴行主要培訓內容為“3~12歲架子鼓”,還包括“3~6歲小班繪本啟蒙課”、“6~12歲小班樂團重奏課”、“3~12歲大樂團課”,打擊樂為其特色。隔壁一家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稱,該琴行已經空置1個月左右。
“我們聯系了琴行負責人元先生,但他說琴行是他和另一位生意合伙人高女士合資經營的,讓我們聯系高女士。但是我們也聯系不上高女士。”張女士說,目前,她和其他維權家長已通過12315熱線投訴,同時向警方報案。五鳳派出所介入后了解到,在該琴行還有未上完課時的鼓樓區消費者有50多人,涉案金額約有十幾萬元。
記者根據張女士提供的聯系方式致電聯系元先生、高女士,卻均無法接通。記者在工商信息查詢平臺搜索發現,這家工商注冊地址為“鼓樓區保利天悅花園(C1-C2)連接體辦公用房315單元”的琴行注冊名稱為“福州鼓樓區樂起琴行”,經營者姓名與張女士提供的元先生全名一致。
記者就此事聯系了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回應稱,未成年人非課業藝術培訓業務系文旅部門主管,此前家長們的投訴都轉至鼓樓區文旅部門了。記者隨后聯系了鼓樓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得知此事由該局市場管理科經辦,但截至發稿時分,尚未得到對方答復。
福建創普律師事務所律師高鵬建議,家長在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后,要把相關的合同協議、付款憑證、課時記錄等證據收集好,以便向法院起訴涉事琴行。高鵬提醒,家長在為孩子報名課外培訓時,一定要仔細去審核培訓機構的相關資質,不要預充過多的資金,上多少買多少;同時,要同培訓機構方簽訂正規合同,最好還能夠讓對方請履約保證人,明確責任主體。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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