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國家藥監局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招聘公告,其直屬的京津冀、華中、西南三大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檢查分中心,將聯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共計122名編制外工作人員。三大分中心均為2025年新批復設立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分別駐于北京、武漢和重慶,承擔著區域內藥品與醫療器械的研發指導、技術審評、注冊核查等核心工作,是連接企業與國家審評中心的關鍵樞紐。本次招聘規模大、崗位多、專業性強,為醫藥、生物、醫療器械等相關領域的專業人才提供了寶貴的職業發展機會。京津冀分中心(駐地:北京)計劃招聘42人,服務范圍覆蓋北京、天津、河北、山東等地。華中分中心(駐地:武漢)計劃招聘40人,服務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省。西南分中心(駐地:重慶)計劃招聘40人,服務重慶、四川、云南、貴州、西藏五省區市。招聘崗位全面覆蓋了從藥學、臨床到藥理毒理的藥品審評全鏈條,以及有源/無源器械、體外診斷試劑等醫療器械審評核心領域。同時,還設置了核查檢查、業務管理、信息化、財務及人事黨務等綜合保障崗位,部分崗位為免筆試招聘。報名將于2026年4月9日17時截止,采取網絡方式進行。有意投身國家醫藥監管事業的優秀人才,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根據工作需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檢查京津冀分中心、華中分中心、西南分中心公開招聘共122名編制外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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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單位簡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檢查京津冀分中心、華中分中心、西南分中心均為2025年批復設立單位,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正處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駐地分別為北京、武漢、重慶。3個分中心負責協助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食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綜合開展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事前事中相關研發指導、咨詢受理、審評溝通等技術服務,承擔相關注冊核查、巡回檢查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區域內省份及有關重點城市,開展巡回指導服務,實現區域全覆蓋。京津冀分中心主要服務北京、天津、河北、山東等區域;華中分中心主要服務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等區域;西南分中心主要服務重慶、四川、云南、貴州、西藏等區域。
二、招聘原則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
三、招聘范圍(一)2026年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應屆留學畢業生應為近兩年內獲得國家認可的國(境)外取得相應學歷學位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生,面試前能提供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證明材料,公示前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人員畢業時須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二)社會在職人員,有關工作年限要求,計算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要求見附件1。四、招聘基本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格。(三)愛崗敬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和開拓創新精神。(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要求或技能條件。本次所公布崗位的學歷學位要求為應聘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五)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六)應屆畢業生要求應為在校期間非在職,2026年7月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七)除招聘崗位另有要求外,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考: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2.尚在黨紀、政務處分等紀律處分影響期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3.曾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各類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處于禁考期的;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一)報名1.報名截止時間:2026年4月9日17時2.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報名方式:下載并按要求填報《應聘報名表》(附件2)、《報名信息登記表》(附件3),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標題、《應聘報名表》和《報名信息登記表》電子版統一命名為“崗位代碼-姓名-聯系電話”。郵箱地址具體見附件1,凡涉及筆試崗位的限報1個單位的1個崗位,涉及免筆試崗位的限報1個單位的1個崗位。3.報名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等;學歷學位為國(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成績單(含中文翻譯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明書》等;能夠證明工作年限的勞動或聘用合同、社保材料;黨員證明材料等。請將上述材料掃描為PDF格式,在報名時提交。(二)資格審查根據報考及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參加考試。筆試開考比例(即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為5:1。面試開考比例(即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為3: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研究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具體情況將在國家藥監局網站等進行公布。(三)考試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為一般程序(包括筆試、面試)和免筆試兩種程序。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能力。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思維、理解、應變、分析、語言表達等能力及專業知識。應聘人員可通過國家藥監局網站查詢面試有關安排以及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具體考試安排將在國家藥監局網站另行通知。1.考試評分規則(1)一般程序(包括筆試、面試)崗位評分規則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線均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取面試要素中“專業知識”成績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2)免筆試崗位評分規則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合格線60分。按照面試分數由高到低,進入考察、體檢程序。若該崗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取面試要素中“專業知識”成績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2.一般程序(包括筆試、面試)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在筆試前通過郵件、短信等方式反饋是否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則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到場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規定比例人數的,以實際到場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核驗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具體事宜另行通知。3.免筆試崗位程序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直接參加面試。面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核驗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四)考察和體檢根據崗位擬聘人數,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有人員考察、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考察、體檢,但只能遞補一次且遞補人數不超過崗位擬聘人數。考察、體檢前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人員,不列入人員名次。考察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聽取所在單位或者相關單位黨組織、組織(人事)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必要時開展延伸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體檢標準及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無正當理由不按通知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招聘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考察、體檢的先后順序。考察、體檢結果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五)公示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國家藥監局網站等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六)聘用及待遇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根據規定按程序簽訂合同。新聘用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應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其他未盡事宜或因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相應變化,屆時按照國家政策調整。六、紀律與監督(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要求。此外,凡與國家藥監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以上干部(含3年內退休的處級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接受報考。(二)存在以下情形人員,須防范利益沖突。配偶、直系血親等在藥品、醫療器械領域相關企業從業,并且所從事的工作業務范圍與招聘單位、應聘崗位存在直接對口關系及利益聯系的人員,不接受報考;所從事的工作業務范圍與招聘單位、應聘崗位不存在直接對口關系及利益聯系的應聘人員,須在應聘時作出利益沖突防范承諾。(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在招聘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故意隱瞞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或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或取消聘用,情節嚴重者予以追究相應責任。七、其他事宜(一)崗位要求專業為報考者最高學歷專業。本次公開招聘專業目錄主要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版)、《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代碼冊》(2018年版)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目錄》(2018年版)。如考生所學專業已按教育部《有關學科專業調整對應關系表》和《電子信息等8個專業學位類別專業領域調整對應關系表》進行調整,可按原專業調整后的對應專業和代碼進行報考。對于所學專業類同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應聘人員可與分中心聯系,由分中心根據工作崗位特點審查確認報名資格。(二)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表中填寫常用的郵件地址和聯系電話,并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招聘單位將通過網站公告、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及考試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未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不單獨通知)。(三)存在以下情形,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1.因個人原因導致通訊不暢、無法及時聯系的;2.因個人及所在單位原因導致無法在通知之日起20日內完成考察、體檢的;3.因個人及所在單位原因導致無法在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入職的。(四)已確認參加筆試、面試,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的,將記入我單位考試誠信檔案,并視情節報告相關部門。各環節放棄相應資格的應聘人員,須簽署書面聲明(附件4)。(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六)應聘人員如有疑問,可咨詢崗位所在招聘單位,單位聯系方式見附件1。
附件:1.國家藥監局分中心2026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2.國家藥監局分中心2026年度公開招聘應聘報名表
3.國家藥監局分中心2026年度公開招聘報名信息登記表
4.放棄資格聲明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京津冀分中心、華中分中心、西南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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