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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氫能綜合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26﹞59號),宣布通過“揭榜掛帥”方式,在全國擇優確定5個城市群開展氫能綜合應用試點。這一政策不僅將氫能應用場景從單一的燃料電池汽車拓展至工業、能源等多元領域,更設立了4年試點期、單個城市群最高16億元的獎勵資金。
隨著三個附件(1. 氫能綜合應用試點申報要求和基礎目標、 2. 氫能綜合應用試點工作方案編制大綱、3. 氫能綜合應用試點資金支持標準)同步公開,這場氫能賽跑的“比賽規則”和“計分標準”已清晰展現。對于正在全國范圍內布局的零碳園區而言,這無疑是一場“及時雨”。氫能如何賦能零碳園區?哪些城市群和園區將在本輪試點中脫穎而出?
政策解讀:從“汽車示范”到“綜合應用”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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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我國氫能政策演進,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推動充電、加氫等設施建設”,彼時氫能以燃料電池汽車基礎設施形式進入國家政策視野。2024年,氫能首次以“產業”形態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而此次三部委聯合發布的通知,標志著我國氫能產業正從單一交通示范走向全產業鏈商業化攻堅階段。附件1和附件3的詳細規定,更是將這一戰略意圖落到了可量化、可考核的層面。
核心目標量化分析
通知設定了明確的2030年目標:城市群終端用氫平均價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爭在部分優勢地區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國燃料電池汽車保有量較2025年翻一番,力爭達到10萬輛。
當前全國加氫站平均加氫價格約38元/公斤。這意味著,政策目標要求用氫成本在幾年內下降34%以上,這將對園區用能成本產生實質性影響。
“1+N+X”場景生態構建
通知創新性地提出構建 “1個燃料電池汽車通用場景+N個工業領域應用場景+X個創新應用場景” 的氫能綜合應用生態。附件1進一步細化了每個場景的建設內容、申報條件、試點目標和技術要求,形成了完整的場景落地框架:
“以獎代補”激勵機制
中央財政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每個試點城市群4年累計獎勵上限達16億元。附件3的“積分核算標準”揭示了獎勵機制的核心邏輯:
積分制核算:原則上1個積分獎勵8萬元,根據各場景終端應用或用氫規模分檔計算。
退坡機制:如燃料電池汽車獎勵從首年每輛車1個積分(8萬元) 逐步降至第四年0.6積分(約4.8萬元),旨在激勵早期行動。
分檔激勵:以綠色氨醇場景為例,第一年度可再生能源制氫應用規模在1.5萬噸及以下部分,每百噸獎勵4分;而3萬噸以上部分則降至每百噸2.5分。這種“階梯式”設計既鼓勵規模化,也兼顧了公平性。
企業上限:原則上單個企業在單個城市群試點期內最多給予4000分(燃料電池汽車)或3000分(工業場景) 獎勵,在全部城市群內最多給予4500分獎勵,防止資源過度集中。
這種設計體現了政策制定者的精細考量:既要激勵先行者,又要避免“堆大戶”;既要鼓勵規模擴張,又要引導技術升級。
影響分析:零碳園區的“氫能時刻”
零碳園區的核心在于實現能源供給和產業活動的零碳排放。氫能作為一種清潔二次能源,正在成為零碳園區不可或缺的拼圖。結合附件中的具體條款,本次試點政策對零碳園區的影響體現在四個維度:
能源供給端:綠電制氫打通“最后一公里”
零碳園區面臨的普遍挑戰是:即便安裝了光伏、風電,其波動性和間歇性依然制約著園區能源自給率。附件1明確支持 “一體化建設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因地制宜開展離網制氫”,并對電解槽的能耗和調節速率提出了明確要求(如堿性電解槽能耗≤5kWh/Nm3,PEM電解槽電流調節速率≥10%/s)。
這意味著,零碳園區可以通過高效電解水制氫,將多余綠電轉化為氫能儲存,實現跨時段、跨季節的能源存儲與調節。正如全國政協委員黃寶榮所建議:“建立園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運營模式,允許部分綠電交易豁免輸配電價,把用電成本降下來。”
產業用能端:工業深度脫碳有了“硬抓手”
對于化工、鋼鐵等高耗能園區,單純電氣化難以實現完全脫碳。附件1專門設置了綠色氨醇、氫基化工原料替代、氫冶金等工業應用場景,并給出了明確的產能門檻和技術指標:
綠色氨醇:綠氨項目產能不低于10萬噸/年,配套綠氫產能不低于2萬噸/年;綠色甲醇項目產能不低于5萬噸/年,配套綠氫產能不低于1萬噸/年。
氫冶金:氫冶金項目產能不低于30萬噸/年,配套清潔低碳氫產能不低于1萬噸/年。
以榆林零碳產業園氫能(制氫)示范項目為例,該項目未來產出的綠氫將通過管道直接輸送至周邊的煤化工企業,實現綠色化工原料替代。這種“點對點”的氫能直供模式,為化工類零碳園區提供了可復制的脫碳路徑。
物流運輸端:氫能走廊打通園區“動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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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將“建設氫能高速公路、氫能走廊”作為燃料電池汽車場景的主線。附件1進一步明確:對以燃料電池汽車為主要場景的城市群,原則上應已推廣1500輛及以上燃料電池汽車,已建成并投運10座及以上加氫站;試點期內應推廣超過8000輛,累計新建加氫站超過30座,構建至少1條氫能高速公路或氫能走廊。
對于布局在交通樞紐周邊的零碳園區,這意味著可以利用政策紅利構建綠色物流體系。甘新兩省區已在這方面先行先試。連接甘肅與新疆的河西走廊,是“疆煤外運”以及新疆大宗農產品外送的核心通道,2025年經甘肅公路外送新疆重點物資超1億噸,為氫能重卡跨區域示范運營提供了真實、高頻的應用場景。
價值變現端:氫能與碳市場聯動
通知雖然沒有直接提及碳市場,但附件2在“政策保障”部分明確要求:申報城市群應出臺 “氫能項目參與碳交易等支持政策” 。這意味著,未來零碳園區不僅可以通過使用綠氫降低自身碳排放,還可以將碳減排量通過市場交易變現,形成新的盈利增長點。
全國人大代表張榮華也建議“組建京津冀氫氨醇交易中心,制定統一的交易標準、核算體系,聯動全國碳市場,實現氫能、氨能、醇能與碳減排量的一體化交易”。
誰將勝出?三類城市群及零碳園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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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附件1明確的申報條件——“具備清晰的氫能應用場景、較強的清潔低碳氫資源保障能力、良好的產業鏈基礎、較好的政策制度環境”,結合附件2要求的工作方案編制深度,以下幾類城市群及零碳園區有望成為本輪試點的最大受益者:
資源稟賦型:能源化工基地的“氫能轉型”
這類區域的特點是:傳統化石能源資源豐富,化工產業基礎雄厚,副產氫資源充足,應用場景明確。完美契合附件1中綠色氨醇、氫基化工原料替代場景的高門檻要求。
榆林零碳產業園氫能(制氫)示范項目依托榆林豐富的光伏風電和礦井疏干水資源,錨定“綠電制氫、全鏈示范”目標,一期工程年可生產綠氫3000噸,年減排二氧化碳約6萬噸;二期工程目標實現年產綠氫10萬噸,年減排二氧化碳約200萬噸。
競爭優勢分析:
應用場景:合成氨、合成甲醇及交通用氫等領域消納場景廣闊
資源保障:光伏風電資源豐富,礦井疏干水可作為制氫水源
產業鏈基礎:擁有中煤陜西能源化工集團等大型化工企業
政策契合度:可同時申報綠色氨醇和氫基化工原料替代兩個高獎勵場景
區域協同型:跨省聯合的“氫能走廊”
這類區域的特點是:資源與市場錯位分布,需要通過區域協同實現優勢互補,具備建設跨區域氫能走廊的地理條件,完美契合附件1中“構建氫能高速公路或氫能走廊”的要求。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黃寶榮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提出,甘肅與新疆同處西北,地域相連、產業互補,已形成“甘肅裝備制造與科技創新+新疆資源轉化與場景應用”的互補格局。
競爭優勢分析:
甘肅基礎:截至2025年底新能源裝機突破8000萬千瓦,綠氫產能已達5570噸/年,擁有氫能相關項目超50個
新疆優勢:風光資源富集,煤炭儲量可觀,具備大規模低成本制氫潛力
應用場景:連霍高速是“疆煤外運”核心通道,氫能重卡應用場景真實
政策契合度:可重點申報燃料電池汽車場景,打造跨省氫能走廊
技術創新型:科創與產業融合
這類區域的特點是:科技創新能力強,產業鏈完整,示范應用走在前列,具備從技術研發到場景落地的全鏈條能力,完美契合附件1中燃料電池汽車場景的“關鍵零部件規模應用”要求。
中關村氫能與燃料電池技術創新產業聯盟秘書長盧琛鈺介紹,北京是我國氫能策源地和產業鏈最完整的地區之一,氫能交通產業規模和示范應用水平均走在全國前列。
競爭優勢分析:
科技創新:北京的創新平臺和企業總部為牽引
裝備制造:天津裝備制造業基礎和港口資源
多元場景:張家口、承德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唐山、滄州的工業應用場景
政策契合度:可同時申報燃料電池汽車、創新應用場景(如軌道機車、船舶、熱電聯供等)
全國人大代表張榮華建議,依托京津冀港口群優勢,推動天津港、唐山港、黃驊港聯動發展,打造氫能港產城融合示范帶。
未來展望:零碳園區的“氫能2.0”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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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能綜合應用試點政策的出臺,標志著我國氫能產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對于零碳園區而言,這也預示著從“綠電+節能”的1.0時代,邁向“綠電+綠氫+深度脫碳”的2.0時代。
短期(至2027年):試點示范階段
首批5個城市群確定后,將帶動一批氫能綜合應用示范項目落地。根據附件2的工作方案編制要求,各城市群需明確4年試點期內的分年度目標,包括車輛推廣數量、加氫站建設、用氫規模等量化指標。預計到2027年,我們將看到:
多個跨區域氫能走廊初步成形
一批“綠電制氫+工業應用”一體化項目投產
零碳園區氫能供應鏈基本建立
各場景關鍵技術指標(如電解槽能耗、系統功率密度)實現突破
中期(至2030年):規模化應用階段
附件1設定的目標是到2030年終端用氫平均價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爭部分優勢地區降至15元/千克左右。當用氫成本降至這一水平時,氫能在零碳園區將具備與化石能源競爭的經濟性。
預計到2030年,氫能將深度融入零碳園區能源體系,形成“風光儲氫”多能互補格局,氫冶金、綠色氨醇等工業場景實現商業化運營。
長期(2035年后):商業化成熟階段
按照《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到2035年,氫能將成為我國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屆時,氫能在零碳園區將不再是“示范項目”,而是與電力并駕齊驅的基礎能源載體。
上海長三角氫能科技研究院院長張焰峰預測:“氫能真正成為‘能源大宗品’和‘電力系統調節載體’,不是明后年的事,而是一個跨越2030、指向2035后的進程。”
回到政策本身,氫能綜合應用試點以“地域聯通、產業協同、生態閉環”為要求,擇優確定5個城市群。附件中詳盡的申報條件、技術指標和積分標準,意味著不是所有園區都能分到這杯羹,而是需要真正具備產業基礎、技術實力和協同能力的區域才能脫穎而出。
對于正在規劃或建設中的零碳園區,當下最關鍵的任務是:審視自身資源稟賦,找準在氫能產業鏈中的定位,對照附件中的量化指標查漏補缺,積極融入城市群協同體系。畢竟,在這場“氫能競賽”中,單打獨斗的時代已經結束,生態協同才是制勝關鍵。
當氫能產業鏈遇上零碳園區,一場關于能源自給與工業脫碳的變革,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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