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遼寧頻道
人民網沈陽3月26日電 (記者王斯文)3月25日,遼寧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修訂內容主要聚焦完善全鏈條監管體系、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加強“四小”綜合治理、細化法律責任等方面,對食品安全保障、網絡食品經營、農村集體聚餐、智慧監管等內容作出新的規定,切實用法治力量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當天,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相關情況。
從農田到餐桌,做好全生命周期的守護,《條例》著力構建全鏈條責任體系,突出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新增建立全過程風險防控和食品追溯制度要求。明確政府應當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確定相關部門職責,明確食品安全協管員制度。聚焦生產經營全過程控制,《條例》對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等各個環節,以及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事項,補充、強化了相關制度。
孩子和老人的“盤中餐”備受社會關注。突出重點領域監管,《條例》明確將專供嬰幼兒、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和保健食品等作為監督管理重點。規定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實行食品安全校長、園長、院長負責制,要求建立健全餐食加工過程控制、集中用餐陪餐等制度;推行食品安全視頻監控,實時公開加工制作過程。此外,還對校外托管機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作了規定。
同時,《條例》針對新業態食品生產經營特點和監管需求,對此進行規范。增設網絡食品經營章節,明確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自建網站食品經營者應當向市場監管部門備案的責任,細化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和實質性審查、加強對入網食品安全監管要求。
緊扣人工智能應用趨勢,《條例》明確各級政府應當推動人工智能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應用,推動監管方式由傳統向智慧轉變,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條例》還完善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制度,明確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規定,同時補充了強化基層監管力量、明確有關部門信用體系建設、事故處理、責任約談等規定。
強化“四小”的綜合治理,此次修訂在小餐飲、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基礎上,將小食雜店也納入監管范圍,并立足遼寧“四小”生產經營實際,對生產經營場所的布局、衛生條件、食品類別限制、標簽等重點內容作了明確規定。
發布會上,遼寧省市場監管局一級巡視員劉升表示,下一步,將嚴格對照新修訂的《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要求,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持續推進依法行政,堅持依法監管、嚴格監管、精準監管。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提升行動,聚焦校園食品、網絡食品等群眾關切的重點領域,大力推進“互聯網+AI監管”模式創新,推動監管效能提質增效;同時加強與農業、公安等相關部門的協同聯動,強化監管執法協作,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條例》有關規定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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