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半生積蓄投進去,換來的卻是家破業敗、維權無門! ”62歲的四川商人周永熙聲淚俱下,這場始于2016年的企業收購案,將他從意氣風發的創業者,拖成了負債累累的追債人。
2016年9月,周永熙斥資500萬元,收購了貴州省習水縣銀龍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份承載創業夢想的收購協議,竟是原公司高管游仁斌、袁正強等人精心設計的欺詐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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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周永熙意外打亂其控制公司的計劃,原公司高管游仁斌、袁正強、羅春莉等人隨即啟動陰謀:利用撰寫和保管證據的便利,在關鍵收購文件中篡改添加“債務”二字,憑借實際控制權虛構公司負債,再通過軟暴力施壓和分別扮演不同的角色及強逼簽字等手段,炮制出一系列虛假債權憑證。
更令人發指的是,據周永熙提供確鑿證據表明,游仁斌、袁正強等人以虛假字條為依據提起訴訟,其與王大全、羅春莉實為相互勾結,共同對周永熙實施欺詐。該團伙竟串通習水縣人民法院和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相關工作人員,將這些漏洞百出的偽造證據“合法化 ”。法官無視證據疑點予以采信,讓非法侵占搖身變成“合法判決 ”。據最高法明確規定,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已構成虛假訴訟罪,此外,該團伙還通過提起虛假訴訟、職務侵占等非法手段,持續侵占周永熙的財產,可游仁斌等人的這些違法行為卻一路暢通無阻。
為討回公道,周永熙踏上了漫長的維權路。他率先向習水縣公安局報案,卻遭遇不予受理的窘境。無奈之下,周永熙只能向各級相關部門反復投訴、舉報,隨后習水縣公安局才勉強受案。然而受案后公安機關卻歪曲事實,將明確存在的犯罪事實歪曲為“無犯罪事實 ”作出不予立案決定,變相為犯罪分子做掩飾。周 永熙無奈之下只好奔波于法院、信訪局、中央相關部門之間,可訴求始終被轉回 地方,處理,問題始終未能得到解決。最終形成了“投訴 - 駁回 - 再投訴 ”的惡性循環。地方司法系統閉環違法,致使周永熙無法利用法律保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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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年間,周永熙不僅500萬本金血本無歸,律師費、鑒定費等開銷累計超百萬,早已負債累累。從52歲到62歲,人生黃金十年間,不是在整理申訴材料,就是在去維權的路上。長期精神重壓讓他患上嚴重失眠,身體日漸垮掉,原本幸福的生活徹底崩塌······
值得注意的是,類似隱瞞債務的收購欺詐案,法律早有明確規制。《民法典》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作出錯誤決策的,受欺詐方有權申請索賠。可在本案中,從篡改證據、虛構債務,再到虛假訴訟、司法串通,以游仁斌、袁正強為首的團伙形成了完整的作案鏈條,貴州省遵義市當地司法機關更讓這事實真相的曝光推遲了整整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強調,要重拳懲治虛假訴訟,維護司法公信力。如今,周永熙唯一的希望,就是通過媒體曝光,讓這場持續十年的欺詐與不公浮出水面。他懇請上級執法部門介入調查,核查案件真相,追究涉事人員的刑事責任,追回被侵占的財產,還他一個公道,更還法律應有的尊嚴!
這場橫跨十年的維權之戰,不僅是一個商人的個人悲劇,更關乎司法公正與市場秩序。我們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期待正義之光早日穿透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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