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解碼福州特色現代農業發展“新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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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閩侯縣白沙鎮林柄村的苦瓜育種基地。原浩 攝
近日,福州市《加快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新十條”)正式印發,將為全市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再添新動能。
舊政策已于2025年底到期。回顧過去五年,福州農業版圖持續擴張,龍頭企業規模初具,榕臺合作穩步推進,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第一產業增加值持續穩居全省首位。
進入“十五五”開局之年,新政策正式接棒,支持力度如何、錢將往哪里花?針對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
精準聚焦 突出特色
2020年以來,福州市先后出臺“特色現代農業十條”“現代農業(產業)園區”“榕臺農業”“培育農業龍頭”四項農業扶持政策。五年間,這些政策為農業產業化、規模化打下了良好基礎。
但多頭政策容易造成力量分散。立足福州農業發展實際,“新十條”將四項政策整合為一,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精準發力。
其中,最直觀的變化是部分獎補標準的調整。
以農業龍頭企業為例,舊版政策中,對新增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新版則提升至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
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農業龍頭企業獎補標準的提升,旨在強化政策激勵導向,引導龍頭企業更好地發揮聯農帶農作用,進一步提升農產品加工能力,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加快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
資金投向的變化,折射出政策導向的轉變。福州作為對臺前沿窗口和海洋大市,榕臺融合與漁業發展一直是特色所在。“新十條”在這些方面支持力度更大、指向更明。
在榕臺融合發展方面,支持閩臺農業良種研發與繁育中心(基地)建設,對新認定的省級基地一次性獎勵20萬元;支持在福州茶葉交易會建設海峽兩岸“三茶”融合展區,統一組織涉臺涉茶組織或企業集中展示展銷等。在漁業方面,對在福州市新建的深遠海養殖漁場、深遠海裝備養殖平臺,按照省級及以上補助資金的25%給予配套補助,每個不超過100萬元。
揚長補短 鏈上發力
福州農業有特色,也有短板。水產、畜牧、茶葉等優勢產業,長期面臨“大而不強、多而不精”的困境。
為做大福州特色農業,畜牧業在“新十條”中首次被單獨列出來——對新改建現代設施畜牧項目,投資額200萬元及以上,一次性補助50萬元,并對新改建畜禽糞污綜合利用及降臭設施設備,以及活禽集中屠宰廠(場)年屠宰家禽30萬羽及以上的,均予以相應補助。
這背后是城市保供的現實考量。作為省會城市,福州探索在前,畜禽養殖行業正在向規模化、標準化、生態化方向發展,政策將為這一轉型提供有力助推。
“新十條”還重點支持農業龍頭企業購置先進生產設備,按購置金額的40%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著力提升其農產品生產和加工能力。
農產品不僅要“產得出”,更要“賣得好”。
新政策在展銷環節同樣加力。對參加市級農業部門統一組織,在境內舉辦的農業類展會并開展宣傳推介、對外交流等活動的涉農企業,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場每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5萬元。
科技品牌 雙輪驅動
綜觀“新十條”,可以清晰看到,福州農業的政策重心正在轉移——不再只盯著產業規模有多大,而是更關心鏈條有多強、品牌有多響、價值有多高。
“新十條”對列入國家級、省級數字(智慧)農業項目和省級農業物聯網建設項目的,經驗收通過后,分別配套獎勵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對農業科研、成果轉化、技術推廣等項目給予支持。
農業品牌建設同樣升級。對新增福建省著名農業品牌的創建主體,獎勵30萬元;此外,對新申報并取得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
榕臺農業融合、農文旅發展、設施農業提質、農業保險優化……“新十條”條條都指向具體問題。在保險方面,新版明確設立大災風險準備金,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并新增古樹名木保險補助,為大農業可持續發展織牢“安全網”。
據了解,政策有效期三年,從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對同一事項,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
責任編輯:小云
(來源: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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