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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天干物燥
森林火災的風險增加
一起來了解
近期森林火災典型案例
希望廣大群眾引以為戒
杜絕僥幸心理
嚴防森林火災發生
近期森林火災典型案例
3月18日15時30分許,肇慶市端州區羚山發生山火,明火于當晚20時撲滅,過火面積約20畝,未造成人員傷亡。
經初步調查,馬某楚(男,47歲)、陳某興(男,40歲)2人有在起火中心點附近抽煙及將煙頭丟在身邊枯葉處等行為。肇慶市公安局端州分局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將2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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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下午,汕頭潮陽區谷饒鎮烏窖村谷石山發生一起山林火情。經查,這起火災系一名醉酒男子吸煙后隨意丟棄煙蒂引發。目前,涉事人員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3月20日,汕頭潮陽區和平鎮練北社區發生一起山林火情,經查系村民上山除草時隨意丟棄煙蒂引燃雜草所致。目前,涉事人員已被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2026年3月20日,汕尾陸豐市潭西鎮安福公墓園發生一起火情,經核查,系一村民陳某年燃燭祭祀引發火情。因行為嚴重違反《森林防火禁火令》,現已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2026年3月21日,汕尾陸河縣南萬鎮陳某違反《陸河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2號)》,上山掃墓時使用明火燃燒紙錢。目前,陳某已被依法行政處罰。
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
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一紙刑事拘留決定書
是生態紅線不容觸碰的最強警示
2026年1月1日起
《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開始施行
切記森林防火
人人有責!
《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經營單位或者個人未履行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清明臨近
祭掃活動逐漸進入高峰期
文明祭祀、遠離火源
發現火情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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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應急管理部、端州日報、汕頭應急管理、汕尾應急管理
一審丨黎嘉慧
二審丨鐘燕華
三審丨汪遠志
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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