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深圳龍崗區甘坑“將軍府”旁的
一處農用地違建問題引發社會關注
令人詫異的是
這片早在2015年
就被認定為違建并勒令拆除的建筑
非但未被處理
反而在十年間迎來了新的“租客”
一家投資近500萬的月子中心
直至近期接報后
才啟動立案拆除程序
當事方
明知違建卻默許裝修開業?
深圳一月子中心舉報合作方“忽悠”
近日,南都馬上辦接到涉事的“愛馨愛月子中心”一方反映稱,此前報道中提到的建筑群早在2015年4月即被認定為違建,愛馨愛月子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于2022年11月與張某其簽訂《甘坑將軍府愛馨愛月子中心合作建設協議書》。
相關協議書約定雙方合作20年,其間由張某其提供位于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甘坑將軍府場地內的一棟兩層建筑并承擔水電費,愛馨愛月子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則投資近500萬元建設月子中心,并使用涉事建筑物的房屋編碼正常注冊了公司,并在裝修建設的9個月過程中順利辦理營業執照、電梯使用許可、食品經營許可以及消防驗收,相關部門均上門核查通過,“吉華街道執法隊也到現場核查,都沒告知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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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南都N視頻記者在現場發現,上述涉嫌違建的別墅、觀景連廊包括該園區的入口處大門招牌均已經拆除或正在拆除,疑似為明代宅邸的一座院落當前則搭起了腳手架圍護,而鄰近的月子中心當前仍在正常運營中,門店工作人員稱目前仍有2名產婦及幼兒居住。
月子中心經營方稱,今年2月份被張貼告示告知場地涉嫌違建后,聯系合作人張某其一方均收到對方答復稱“沒事的”,并且其自行安排留守其他建筑內的安保人員撕掉告示,甚至告知月子中心經營方遇到上門執法時,向對方表示“我們是街道引進的項目”即可。然而,即便已經被認定為違建,3月19日當天仍有市監、應急等部門與街道執法人員上門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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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一份《關于撤離人員和搬離物品的公告》顯示,深圳市龍崗區吉華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已于3月9日通過張貼告示告知深圳市吉盛昌實業有限公司及相關權利人。公告稱該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設一棟兩層建筑物,執法機關將根據法律法規于3月11日對該處違法建筑依法拆除,限期相關權利人于3月10日24時前撤離居住人員、搬遷建筑物內所有物品,并切實保障產婦及幼兒人身安全。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被認定為違建的別墅就位于“將軍府”古建筑后方,吉盛昌公司的股東張某有本人此前就曾居住在此,3月9日吉華街道辦張貼上述告示前卻突然搬離,近期吉華街道辦搭建平臺給其和合作方協商賠償事宜,但對方遲遲未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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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隨著違建別墅以及自建水井等供水設施的拆除,該月子中心內目前已經停水,經營方只能使用桶裝水保證仍未搬離人員的日常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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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案件
2015年已認定為違建
隨即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
一份由深圳市龍崗區原規劃土地監察局2015年4月出具的《深圳市龍崗區規劃土地監察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深圳市吉盛昌實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張某有于2014年12月8日前,未經批準在甘坑村對面窩果場入口處建設長條形、樓高二層混凝土結構樓房占地面積572.98平方米,水塘旁木屋做岑占地201.10平方米,水塘旁木屋右側占地188.89平方米,三處共962.97平方米,均位于基本生態控制線范圍,且未見征、轉地補償記錄,違建國有已出讓用地及非農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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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違法事實有當事人詢問筆錄、現場勘驗筆錄、現場照片、測繪報告、深規土龍函【2014】2574號,深規土龍函【2015】13號、15號等為證。龍崗區原土地監察局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已經對深圳市吉盛昌實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張某有作出責令退還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共962.97平方米,并恢復原狀;按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0元,共計罰款人民幣19259.4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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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深圳市龍崗區原規劃土地監察局還出具了限期拆除公告,要求深圳市吉盛昌實業有限公司與2015年5月27日前自行拆除上述違建,逾期未拆除的,該機關將依法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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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應
2026年5月底前完成拆除
街道辦已介入協調雙方糾紛
據龍崗區吉華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此前回應,該地塊屬于甘坑股份合作有限公司的集用地,用途仍為農用地,目前仍由深圳市吉盛昌實業有限公司租賃使用,地塊上建筑物未辦理相關建設規劃審批手續,已立案查處并作出限期拆除及罰款處罰,預計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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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N視頻記者了解到,龍崗區吉華街道辦目前正在加快推進上述違建的拆除工作。對于月子中心場地提供方和經營方之間的民事糾紛,街道辦已經介入協調,正在促成賠償方案等相關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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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違都能“逾期”十年
企業又該相信誰的“合規”承諾?
一紙違建認定,十年懸而未拆。從2015年被責令限期拆除,到2026年再次被舉報才排上拆除日程,這處違法建筑竟在“合法”外衣下安然度過近十載,還順利承載了數百萬元的投資、數道審批、乃至一家月子中心的“正常營業”。
這不是“拆不動”,而是“沒真拆”。違建認定書早就下過,拆除公告也貼過,可審批部門照批、監管部門照過、執法部門上門核查卻只字不提——到底是信息壁壘高筑,還是部門之間各掃門前雪?當一家企業帶著“合法證照”走進違建場地,它的經營本身就存在著巨大的法律風險?
“十年未拆”不是時間問題,是監管鏈條斷裂的問題。拆違不能只拆地面上的磚瓦,更要拆掉“認定歸認定、審批歸審批、執法歸執法”的部門壁壘。一棟違建能“活”十年,暴露的是法治剛性被“習慣性忽視”消解的現實。若連拆違都能“逾期十年”,企業又該相信誰的“合規”承諾?
民生無小事
馬上就辦,一辦到底
涉及單位:
深圳市龍崗區吉華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
深圳市吉盛昌實業有限公司
愛馨愛月子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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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報道
采寫/攝影:南都N視頻記者 許松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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