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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視覺中國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王恒
近日,知名兒童啟蒙數字內容品牌寶寶巴士,因在旗下兒童App中展示“三女共侍一夫”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低俗開屏廣告,被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3.68元。監管部門指出,廣告內容嚴重違背了社會良好風尚,對“寶寶巴士兒歌”App的受眾群體(主要為低齡兒童)造成了不良影響。
此次處罰源于2025年的用戶投訴。早在2025年10月底,就有家長在社交平臺發聲控訴,安卓版本的寶寶巴士頻繁彈出尺度極大的成人廣告,點擊之后還會跳轉到低俗內容頁面,甚至自動下載不明程序,誘導性極強,安全隱患巨大。
處罰結果公布后,有網友直言:“只賺三塊多卻被罰30萬元,完全是自食惡果,一點都不冤!”有家長憤怒地表示:“專門給孩子做的軟件,卻藏著這么惡心的廣告,良心何在!”更有網友呼吁:“必須嚴查所有兒童應用,不能讓孩子的純凈世界被商業利益污染。”
行政處罰的輕重需要綜合裁量
違法所得3.68元,處罰高達30萬元,如此懸殊的一組數字,成為此次事件熱議的焦點之一。
對此,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高蕾表示,行政處罰的輕重,從來不是以違法所得多少作為唯一標準,而是以違法行為的性質、危害后果、主觀過錯、受眾特殊性來綜合裁量。寶寶巴士面向的是低齡未成年人,這是法律重點保護的特殊群體,低俗廣告對低齡孩子的價值觀和身心健康傷害極大,且不可逆。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對危害未成年人的違法廣告,最高可處100萬元以下罰款,因此30萬元屬合理裁量,這讓違法成本遠高于3.68元所得,形成強震懾。
“在本案中,雖然違法所得僅為3.68元,但監管部門作出30萬元罰款的決定,具有明確且充分的法律依據,符合廣告法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規定。”上海家與家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李凝未同樣認為,“此次事件并非按收益處罰,而是基于違法行為的性質、危害后果以及適用的法定幅度綜合裁量的結果。”
在高蕾看來,此次嚴懲表明,監管機構對兒童網絡空間實行“最嚴保護標準”,未成年人權益高于商業利益,平臺主體責任不可推卸,“第三方投放”絕不能成為逃避審核義務的擋箭牌,今后對侵害兒童的違規行為,應繼續頂格處罰、零容忍。此外,違法成本顯著高于違法收益,也將倒逼全行業進行合規整頓。
“處罰傳遞出非常清晰的監管信號,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領域,不存在‘低違法成本’的僥幸空間,只要觸碰了法律紅線,監管部門就會依法嚴懲。”李凝未說。
重利益輕審核必遭嚴懲
此次寶寶巴士事件并非個例,近年來,兒童數字內容平臺因廣告審核不嚴引發的爭議時有發生。當兒童數字內容平臺因廣告審核不嚴引發不良后果時,應該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特別是此類廣告涉及淫穢色情或誘導未成年人消費時,將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高蕾表示,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均是法律責任的承擔主體,在本案中,平臺作為兒童App的運營方,對廣告內容負有法定審核義務。出現低俗廣告,首先要承擔行政責任: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整改、暫停廣告業務,情節嚴重可吊銷相關資質。
若廣告涉及淫穢色情、暴力、誘導未成年人沉迷或消費,還可能觸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若造成兒童身心傷害、財產損失,平臺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李凝未表示,若因廣告內容審核不嚴導致未成年人消費造成財產損失,或對兒童身心健康造成實質性侵害,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平臺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如果此類廣告涉及淫穢色情內容,且平臺明知或應知卻放任傳播,可能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若廣告內容以虛假信息誘導未成年人消費,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虛假廣告罪。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在首頁首屏、彈窗、熱搜等處于產品或者服務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戶關注的重點環節呈現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李凝未表示,對于違反者,由網信、新聞出版、電影、電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第三方同樣必須承擔法律責任。”高蕾強調,如果第三方明知或應知廣告內容違規,仍提供投放、接入、推廣服務,屬于共同違法,監管部門可對其同步處以罰款、停業整頓、吊銷廣告發布資質;若涉及違法犯罪,第三方將與平臺、廣告主一并被追責。“簡單說,兒童廣告鏈條上的所有主體,都逃不掉法律約束。”
一切以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為前提
面對某些兒童數字內容平臺重利輕審核的亂象,高蕾表示,平臺應當建立最嚴苛標準的合規審查底線。首先要確定基本原則,即一切以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為前提,商業利益必須讓位于兒童保護。其次建立廣告白名單制度,僅允許兒童教育、正版母嬰類合規內容,禁止一切誘導、跳轉、自動下載。最后,要建立嚴格審核機制,必須“人工+AI雙把關”,不能甩鍋第三方。
“監管應該常態化。”高蕾認為,要定期對兒童App開展專項抽檢、飛行檢查,對違規行為頂格處罰并公示,要壓實全鏈條責任,同時追責平臺、廣告主、第三方,形成震懾。此外,要提倡社會共治,暢通家長舉報渠道,建立黑名單與行業禁入制度,讓違規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李凝未認為,從平臺角度看,應重點強化以下幾方面合規機制:第一,建立嚴格的廣告準入制度,對兒童應用中的廣告類型進行實質性限制,避免成人化、低俗內容進入;第二,完善廣告審核機制,形成“技術審核+人工復核”雙重把關體系;第三,加強對第三方廣告平臺的管理,包括資質審查、合同約束及責任追溯機制;第四,在技術層面防范風險,例如限制跳轉下載、禁止誘導點擊、設置明顯關閉機制等。
從監管層面來看,李凝未認為,可以從三個方向進一步完善治理:一是加強常態化執法與專項整治,提高違法行為的發現率與處罰確定性;二是探索建立違規廣告平臺“黑名單”制度,從源頭限制問題廣告流通;三是運用技術監管手段,對重點應用場景(如兒童應用)實施動態監測。
高蕾認為,此次事件對于兒童啟蒙數字內容提供商而言,是一次深刻的警示。唯有堅守內容安全底線,將兒童權益放在首位,才能在自身商業得到可持續發展的同時,真正實現“啟蒙陪伴”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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