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曾小孩、袁永貴,原審被告人呂光東、王緒勇拐賣兒童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核準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早前報道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時許,曾小孩、呂光東、王緒勇三人從袁永貴處獲悉姜家僅有老人在家,攜帶斷線鉗、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墻入院破鎖,搶走了8個月大的嬰兒姜甲儒,后轉手賣掉。此后,姜甲儒的母親喬守芬走上尋子之路,17年之后,在警方的努力下,姜甲儒在2024年與家人相認,多名涉案嫌疑人也相繼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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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泰安入室搶嬰”案由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分別判處曾小孩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呂光東、王緒勇無期徒刑,袁永貴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訴訟請求人民幣20萬元。曾小孩、袁永貴兩人提起上訴。2025年12月5日,該案在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經過5個小時的審理,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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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姜甲儒家屬)
2026年3月20日,姜甲儒的哥哥向記者介紹,自己一家人都會參加此次開庭,作為親屬,現在的心情挺忐忑,“很擔心”,但會積極面對。
來源 @央視社會與法
編輯 肖旭
審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對 葉芹
BREAK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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