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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深圳南山區(qū)的一紙訴狀,把中國科技圈炸開了鍋。
無人機巨頭大疆創(chuàng)新,一紙訴狀將全景相機霸主影石創(chuàng)新告上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6項專利權屬糾紛,多名前大疆核心研發(fā)人員被卷入其中。消息一出,影石創(chuàng)新股價應聲下跌4.5%,市場一片嘩然。
這不是一場簡單的商業(yè)訴訟,而是一場蓄謀已久的“清場行動”。當兩家深圳科技巨頭從各自的賽道上狹路相逢,開始正面肉搏,專利就成了劃定勢力范圍最鋒利的刀。
“匿名”引發(fā)的官司
大疆這次沒有告影石抄襲,而是告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搶專利。
涉案的6項專利,涵蓋了無人機飛行控制、結構設計、影像處理等核心技術領域。大疆的說法很直接:這些專利都是前核心研發(fā)人員從大疆離職后一年內搞出來的,按《專利法》規(guī)定,這屬于職務發(fā)明,專利權理應歸原單位所有。
這起訴訟中最有意思的細節(jié),藏在專利的署名上。
知情人士透露,在涉及無人機飛行控制和結構設計的兩件關鍵專利中,影石在國內申請時,把部分發(fā)明人寫成了“請求不公布姓名”。但在國際專利申請文件里,因為規(guī)定必須實名,這幾位發(fā)明人的真實姓名就清清楚楚地列了出來。
大疆方面確認,這些被隱藏的發(fā)明人,正是其前核心研發(fā)人員。在職期間,他們深度參與了大疆無人機重點項目,掌握著核心技術體系的底層邏輯。
這種國內匿名、國外實名的操作手法,在法律界人士看來,幾乎是在給大疆送證據——這恰恰證明了影石“明知”或“應知”這些技術可能涉及權屬爭議。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傅鋼指出,這類案件最難的就是證明“發(fā)明創(chuàng)造與員工原單位工作任務密切相關”。但大疆顯然做足了功課,通過對比國內外專利申請文件的差異,時間線、人員信息、技術關聯(lián)性,一條完整的證據鏈已經成型。
如果法院支持大疆的訴求,這6項專利將易主。對影石來說,這不僅意味著核心資產流失,更可能對其已經量產的無人機產品構成侵權風險,一旦專利歸屬確定,影石的無人機就可能變成“非法產品”。
兩年的恩怨
這起訴訟看似突然,其實是兩家公司兩年對抗的必然結局。
2025年7月之前,大疆和影石雖然都在深圳,都做影像,但中間橫著一道天然屏障,大疆在天上飛,影石在地上轉。
但2025年7月,這條邊界被徹底踏碎。
7月28日,影石發(fā)布與第三方共創(chuàng)的消費級無人機品牌“影翎Antigravity”,推出全球首款全景無人機A1,直接殺入大疆的核心地盤。創(chuàng)始人劉靖康事后坦言,五年前做這個決定時,就知道“會刺激大疆進入全景相機市場”。
三天后,7月31日,大疆的反擊來了——發(fā)布首款全景相機Osmo 360,定價極具侵略性,直插影石的心臟。
從此,兩家公司從各自為王變成了互為對手。
隨后的商戰(zhàn)打得異常慘烈:
價格戰(zhàn):2025年10月,大疆全線產品降價,降幅最高超千元。影石創(chuàng)始人劉靖康在社交媒體上接招,給買大疆產品的消費者發(fā)100元代金券,被外界調侃為“用大疆的流量給自己導客”。
供應鏈封鎖:這招更狠。影石內部公開信透露,其33家核心供應商被要求“二選一”——涉及光學鏡頭模組7家、結構件8家、芯片電子元器件8家……部分供應商因與大疆簽了排他協(xié)議,被迫中斷與影石的合作。影石不得不緊急切換備用供應商,重構供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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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巷戰(zhàn):2025年11月,湖南長沙一個影石經銷商,花了上百萬裝修的形象店門頭,被商場管理方要求拆除——因為大疆經銷商簽的協(xié)議里明確規(guī)定,商場不能引進“與大疆產品具有強競爭關系的品牌(特指影石Insta360)”。最后市場監(jiān)管部門介入,認定這種條款損害第三方利益,無效。
要理解這場戰(zhàn)爭的烈度,得先看清一個反直覺的事實:市場確實在變大,但兩家公司的仗,打得比任何時候都兇。
IDC的數據很能說明問題。2025年,全球手持智能相機市場出貨量1665萬臺,同比增長83%,銷售額461億元。大疆以1040萬臺的出貨量拿下62.4%的份額,同比暴增161.2%;影石出貨340萬臺,占比20.4%,增速87.2%。
單看這些數字,這是一個標準的“雙贏”故事:蛋糕在膨脹,兩家都在吃。
但問題在于,增長的蛋糕和慘烈的商戰(zhàn),并不矛盾。
原因很簡單:兩家公司增長的來源,是對方的腹地。
2025年之前,大疆的增量來自無人機市場的自然擴張,影石的增量來自全景相機的滲透率提升。但2025年7月之后,情況變了:大疆推出的全景相機Osmo 360,搶的是影石的基本盤;影石推出的全景無人機A1,挖的是大疆的護城河。
換句話說,增長確實在發(fā)生,但增長的方式變了。以前是各自在自己的地盤上擴大份額,現在變成了直接沖進對方家里搶人。
這就是為什么價格戰(zhàn)、供應鏈封鎖、渠道巷戰(zhàn)會集中爆發(fā)。當你的增長不再來自“把蛋糕做大”,而是來自“從對手嘴里搶食”,那每一分增長,都意味著對方的一分損失。
所以,表面上看,這是一個增量市場;但落到兩家公司的競爭邏輯上,它已經變成了零和博弈。
這也是為什么大疆會選擇在2026年3月發(fā)起這場訴訟,不是在影石無人機剛發(fā)布時,而是在它開始起量、開始真正威脅到大疆基本盤的時候。時機本身,就是進攻的一部分。
一場關于“人”的戰(zhàn)爭
這起訴訟的判決結果,將遠超兩家公司的勝負本身。
對影石來說,這是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影石目前正處于關鍵節(jié)點。2025年,靠著全景無人機A1的發(fā)布,影石營收增速超過90%。但這起訴訟給這一切蒙上了陰影。如果法院判定6項專利歸大疆所有,影石不僅失去技術獨占權,其主打產品“影翎A1”的技術合法性也將受到質疑。
更致命的是,訴訟過程中,隨著證據交換的深入,影石在無人機領域的技術路線、研發(fā)邏輯乃至未公開的代碼和設計圖紙,都可能作為證據呈堂。這等于把自己的底牌全部亮給對手。
對大疆來說,這是護城河的加固與“釜底抽薪”。
影石是近年來少有的能從細分賽道成長起來、并具備挑戰(zhàn)大疆能力的公司。通過在影石無人機尚未大規(guī)模放量時發(fā)起專利權屬訴訟,大疆等于用法律手段設置了市場準入門檻,這比價格戰(zhàn)有效得多,也狠得多。
還有一個更深層的考量:人才流動的規(guī)則制定權。
近年來,通過高薪挖角核心技術人員實現技術跨越,已經成為科技行業(yè)的慣用打法。大疆此舉其實是在向整個行業(yè)宣告:人可以走,但技術留下。這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競爭對手通過挖角實現快速技術復制的路徑。
但大疆也不是沒有軟肋。
結合此前在供應鏈中施加的“排他”壓力,以及渠道端的“封殺”條款,大疆在無人機及相關影像市場的支配地位,已經引發(fā)了關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討論。傅鋼律師特別提到,《專利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行使專利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濫用專利權排除、限制競爭,否則將觸發(fā)《反壟斷法》的規(guī)制。
如果大疆在訴訟中的行為被認定為打壓創(chuàng)新的惡性競爭,反而可能招致監(jiān)管的反噬。
尾聲
這場訴訟的最終結果尚未可知,但類似的劇情,在科技行業(yè)并不陌生。
最經典的案例莫過于當年的HTC。
2010年,HTC憑借Android系統(tǒng)的先發(fā)優(yōu)勢,在全球智能手機市場一度與蘋果分庭抗禮。但就在HTC氣勢如虹時,蘋果發(fā)起了一場持續(xù)多年的專利訴訟,指控HTC侵犯其多項專利。
2011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定HTC部分產品侵權,發(fā)布進口禁令。
這場訴訟雖然沒有讓HTC立刻倒下,但卻徹底打亂了它的市場節(jié)奏——新品發(fā)布推遲、海外市場受阻、運營商合作動搖。
等到HTC從訴訟泥潭中抽身,三星和華為已經完成了市場卡位。HTC從此一蹶不振,從曾經的“安卓機皇”淪為市場份額可以忽略不計的邊緣玩家。
HTC的悲劇在于,它在最關鍵的時間窗口里,被訴訟拖住了腳步。
回到大疆和影石身上。對影石來說,如果在這場訴訟中敗訴,其面臨的局面比HTC更微妙。
HTC至少還有一段輝煌期,而影石的全景無人機才剛剛起量。一旦核心專利被認定歸大疆所有,影石不僅將失去技術獨占權,其已量產的“影翎A1”產品還可能面臨侵權指控,市場節(jié)奏將被徹底打亂。
事實上,影石對專利訴訟也不陌生。
2025年,影石和大疆都曾在海外遭遇過NPE(Non-Practicing Entity,指自己不生產產品、主要通過專利訴訟獲利的實體)的專利狙擊。影石在GoPro發(fā)起的337調查中初裁勝訴,實用專利侵權指控被全部駁回。面對這些投機性的訴訟,影石是有能力正面硬剛的。
但這一次,它面對的不是NPE,而是掌握著完整技術體系、熟悉每一處技術細節(jié)的行業(yè)霸主大疆。如果說海外訴訟是“狙擊戰(zhàn)”,那大疆這次發(fā)起的,就是一場“滅國戰(zhàn)”。
無論最終判決結果如何,這起案件都將成為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史上的重要判例。而對于影石來說,最壞的結果或許不是輸掉幾項專利,而是在專利戰(zhàn)的泥潭中被拖垮了市場節(jié)奏,錯過了無人機市場的時間窗口,最終從“突圍者”變成“被遺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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