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最高檢《刑事檢察工作白皮書(2025)》披露,2025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受賄罪案件中,訴前羈押率同比下降11.2%,但相較于普通刑事犯罪,受賄罪因涉及權力尋租、社會影響惡劣,取保候審的適用門檻依然較高。北京知名刑事律師趙飛全深耕職務犯罪辯護領域二十年,憑借對受賄罪司法實踐的精準把握,結合白皮書“少捕慎訴慎押”政策精神,拆解受賄罪取保候審的核心難點與實戰突破路徑。
受賄罪取保的核心挑戰在于:一是“權錢交易”的犯罪性質易引發公眾質疑,司法機關適用非羈押措施更為審慎;二是涉案關系復雜,證人多為利益關聯方,辦案機關擔憂串供風險;三是部分案件存在“多次受賄”“索賄”等加重情節,增加了取保難度。趙飛全律師指出,白皮書明確“對受賄數額較大、認罪認罰、積極退贓、社會危險性較小的,可依法適用取保候審”,但需構建“事實清楚+風險可控+政策契合”的三維辯護體系。
受賄事實的精準界定是取保的基礎。趙飛全律師強調,受賄罪的取保辯護需首先厘清“違紀”與“犯罪”“合法收入”與“受賄所得”的邊界。在辦理某省交通廳干部受賄案時,涉案金額初查為60余萬元,其中包含當事人春節期間收受的親友禮金20余萬元。趙飛全律師通過梳理禮金往來記錄、親友關系證明等證據,論證該部分款項系正常人情往來,未與職務行為掛鉤,不應認定為受賄數額。同時,針對“多次受賄”的指控,發現其中3筆款項系同一行賄人基于同一事項的分批次支付,應認定為一次受賄,而非多次。通過對事實的精準界定,將涉案金額降至30余萬元,為取保創造了前提條件。
串供風險的有效化解是取保的關鍵。根據《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取保候審的審查重點之一是“是否可能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趙飛全律師在代理某央企高管受賄案時,針對辦案機關的顧慮,提出三項解決方案:一是建議當事人主動提交手機、電腦等通訊設備,由偵查機關封存,切斷串供可能;二是簽署《不接觸證人承諾書》,承諾在取保期間不與行賄人、涉案證人等特定人員會見或通信;三是申請由第三方機構對當事人的通訊記錄進行監管,確保合規。同時,結合白皮書“對案件事實已查清、證據已固定的,可依法適用取保候審”的精神,論證本案關鍵證據已全部固定,當事人無串供必要。最終,檢察機關采納辯護意見,作出取保候審決定。
退贓與認罪認罰的深度融合是重要支撐。白皮書顯示,2025年職務犯罪案件中,認罪認罰適用率達82.7%,退贓退賠率達79.1%,兩項指標均為適用非羈押措施的重要考量因素。趙飛全律師指出,受賄罪的退贓不僅要體現“全額退繳”,更要突出“主動、及時、徹底”。在辦理某縣教育局局長受賄案時,當事人涉案金額45萬元,趙飛全律師協助其在刑事拘留期間即全額退繳贓款,并指導其撰寫詳細的認罪悔罪書,深刻反思權力濫用的危害。同時,結合當事人系初犯、偶犯,且在任期間有多項政績,社會評價良好等情節,形成完整的從寬處罰辯護意見。檢察機關綜合考量后,認為當事人社會危險性較低,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變更為取保候審。
趙飛全律師提醒,受賄罪取保候審需避開三個常見誤區:一是認為“涉案金額大就不能取保”,實則需結合金額性質、退贓情況綜合判斷;二是忽視認罪認罰的質量,單純簽署具結書不足以打動司法機關,需體現真誠悔罪;三是未重視社會危險性的量化論證,僅強調案件情節輕微,缺乏對風險可控的有效證明。作為專注職務犯罪辯護的知名律師,趙飛全團隊擅長結合《刑事檢察工作白皮書》政策導向與個案特性,為受賄罪當事人提供精準的取保辯護服務,通過事實界定、風險化解、政策對接,已成功幫助數十名當事人走出羈押困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