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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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在上海靜安區曲沃路菜市場
人們忙著買菜講價時
一位年過花甲的老人
引起注意
3月15日上午9時許
劉女士正專注挑選蔬菜
全然未覺身后一道貪婪的目光
早已鎖定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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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拿著報紙悄然靠近
看似正在隨意地翻閱報紙
就在劉女士翻揀蔬菜的間隙
男子伸手探向她的隨身口袋
嫻熟地扒走錢包
男子得手后
立刻一頭扎進附近的花壇中
將贓物藏匿起來
劉女士發現
自己的黑色錢包“憑空蒸發”后
立即報警
三泉路派出所民警
隨即開展視頻追蹤與街面布控
僅用不到30分鐘
便將逃竄至附近花壇的
嫌疑人朱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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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對扒竊行為供認不諱
主動交代將盜竊所得的錢包
藏匿在臨近路口的一處花壇內
民警追回全部被盜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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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74歲的嫌疑人朱某并非初犯,此前曾多次盜竊,如今再度涉案。雖然涉案金額僅兩百多元,但屢犯從重。
目前,朱某因涉嫌盜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網友評論
有網友表示:
“不因對方年紀大就和稀泥,
給民警點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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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認為
“對這樣的慣犯一定要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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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調侃道:
他以為當年抓他的民警都退休了
沒想到新民警完美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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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人疑問的
“是不是年紀大就不抓了”?
網友科普:
觸犯刑責,不管多大年齡都會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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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歲以上未成年人及70周歲以上老年人
年齡不再是“免罪金牌”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對行政拘留的執行年齡限制作出重要調整。
原法律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新法新增第二款,明確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人在一年以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則不再豁免執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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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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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警民直通車上海、新聞坊、觀察者網、網友評論
原標題:《年齡不是“免死金牌”!警方通報:朱某(男、74歲),刑拘!現場監控曝光→》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倪彥弘 魏麗英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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