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航運在線)
據臺媒的報道稱,臺灣省高雄港去年一名巴拿馬籍商船船員法哈多(音譯),在船上與同事阿古斯丁(音譯)酒后發生口角,遭對方掐脖后,法哈多心生不滿竟回房取刀攻擊,導致阿古斯丁身中兩刀傷重不治。
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傷害致人于死罪,判處法哈多有期徒刑8年,并于刑滿后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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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于2025年1月間凌晨,2人所屬的貨輪停泊于高雄港碼頭。法哈多酒后與阿古斯丁在甲板爭吵,遭對方掐住脖子后,法哈多憤而拋下“你給我等著”等語,隨即沖往船上廚房拿取兩把分別長約35、40公分的廚刀。
法哈多返回甲板后,持刀猛刺阿古斯丁的胸部與腹部,傷口深達10公分,刺穿了對方的胃動脈、胃體部及腸系膜,導致大量出血并發腹膜炎;法哈多見同事受傷倒地后隨即收手,并曾試圖為其止血,但阿古斯丁經緊急送往小港醫院救治后,仍于兩天后因傷重宣告不治。
庭訊時,法哈多坦承動手,但辯解當時因飲酒導致神志不清,且強調自己曾主動向船長交代經過,應符合自首減刑要件,然而法官認為,法哈多在案發后能清楚交代爭執過程,且經精神鑒定顯示其行為時的認知與判斷能力并未降低,因此不適用減刑條件。
此外,法官指出案發時商船停泊于高雄港碼頭,并非在海上航行,船長并不具備司法警察權限,而員警到場前已得知法哈多是行兇者,法哈多事后坦承僅屬“自白”而非“自首”,依法不予減刑。
高雄地院審理后考量,被告法哈多并無前科,且事后已取得死者配偶諒解,對方表示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犯后態度尚可,量處有期徒刑8年,執行完畢后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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