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女子小黃投保購買了一份價值50萬元的重疾險。
因為家里外婆和母親都相繼因癌癥去世,小黃為了給自己一份保障,才在慎重思慮后決定購買的這份重疾險,而且她在購買時也毫無保留地把這些情況都說給了銷售人員聽。
然而在到了2025年,小黃就開始感到身體很不舒服,去醫院看醫生,做過檢查后被告知,她已確診是患上了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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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聽后無比心酸,沒想到,讓她擔憂的事還是成了事實,自己還是走上了母親和外婆一樣的道路。
不過她又萬分慶幸,幸好兩年前參與了投保,只要能如約拿到保險公司的理賠款,今后自己的治療費方面用就會少去很多壓力。
可是,當小黃將病例、診斷證明等一應材料都遞交給保險公司,滿懷希望等著理賠款到賬時,結果等來的竟是拒絕賠付。
面對保險公司以“故意隱瞞家里的腫瘤遺傳史”為由,給出的拒賠通知,小黃簡直氣不打一處來,她和對方據理力爭,但是保險公司仍然一口咬定,她之前投保時就是故意隱瞞。
最終,小黃一紙訴狀告上法庭,要維護自己的正當合法權益。
經過兩次開庭審理,最終法院判處保險公司退還已收取保費,并免除小黃后續保費,如約支付小黃50萬理賠款。
小黃最終如愿拿到了屬于自己的那份利益,但是她仍然對這次經歷感到難以釋懷:明明“買的時候說的天花亂墜,真到用的時候怎么就不管用了”!
對此,有網友評論,應當對保險公司實施懲罰性賠償,讓其承擔影響和被保險人的精神賠償,不能想賴就賴,以儆效尤。
有網友認為,同樣的情況適用于很多行業,老板不發工資,老賴不還錢都是這樣,有錢也不給,就等你去告,百般抵賴,要是意志不堅定,中途放棄他就贏了。
還有網友說,患者雖然最終得到了保險賠償,但在此過程中受到的心理傷害和精力損耗也很大。所以我選擇不買。我沒買保險,得不到,坦然接受,花了錢還得不到,來回折騰,我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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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無論是什么行業,唯有誠信經營才是獲取好口碑的不二選擇。
那么對小黃的經歷你又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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