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份《人民法院審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近日出臺,為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審判劃定了更細致的準則,讓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更具實操性。《案見·圓桌會》請來了多年來專注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案件的李凝未律師和長寧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的李艷旻法官,共同探討、解析該指引的內容與亮點。
“孩子拿大人的手機、賬號充值打賞,錢能拿回來嗎?”關于這個在網絡上熱議的話題,兩位專家也給出了解答。
李凝未律師認為,在這個問題中,舉證這件事還是不能弱化的。如果大家都以“這是孩子操作的”為理由,就覺得可以把錢要回來,對游戲公司來說也是不公平。所以誰主張誰舉證,如果你要證明這是孩子用的,那么就要拿出相關證據。另外一方面,律師也提醒各位家長,自己應該保護好自己的財產,保護好自己的孩子,保管好手機密碼、支付密碼等等。
李艷旻法官表示,這類糾紛要具體看孩子的民事法律行為。8周歲以上的孩子,部分行為是需要父母去代理的,或者父母追認以后才有效的。那這時候如何進行判斷?其實我們看他的年齡、智力狀況到底是怎樣的。在案件當中,我們要綜合判斷,包括實際金額是多少、筆數是多少,綜合整個案件的情況來進行判斷。
看看新聞記者: 俞欣怡
編輯: 趙祎韞
視頻編輯: 施亞娟
責編: 方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