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平臺推來一個熱搜,叫“代拍稱肖戰打敗了一眾韓星”。我原本不想看這個熱搜,但又有一些對中國明星的擔心——難道是我國明星在什么地方和國外的明星發生沖突了,并且出現了一打多的局面,且最終贏取了打架斗毆的勝利不成?
帶著這份擔憂,我看了看這個熱搜。原來,是一檔娛樂節目對外發布了節目預告,其中有一個自稱是代拍的聲音聊到了肖戰在國外的秀場上的一些事情,繼而,被娛樂營銷號們給起了一個如此的熱搜,叫“代拍稱肖戰打敗了一眾韓星”。這里的打敗,應該不是明星們發生了打架斗毆事件,而是“打敗”的引申義吧。
基于此,我想對這個熱搜談一些個人看法。當然,我的看法是淺薄的,甚至于可能是有錯誤的。若是有疏漏、錯誤等等,還望大家批評指正。(本文全部配圖,均為人工合成,不侵犯任何主體隱私,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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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看法,代拍成為娛樂節目的主角,是不是有些不妥?
看到這個熱搜之后,我是不太清楚“代拍”是個什么工種的。因此,我通過互聯網的方式,查了一下什么叫“代拍”。
代拍,網絡流行語,指代替他人拍攝明星照片的行為,常見于機場等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通過購買機票進入安檢區域拍攝后退票,或利用“刷關”服務接觸明星,形成包含信息販賣、拍攝、交易的產業鏈。
該行為涉嫌侵犯隱私權、肖像權,涉案人員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款(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決案例與2024年上海靜安警方破獲案件中涉案人員被判3年緩刑3年至6個月緩刑1年不等刑罰)。代拍多次引發航班延誤、劇組拍攝受阻等事件,如2024年浙江紹興追拍藝人致人員被困。該詞源于代替拍照行為,后特指娛樂圈牟利拍攝。2021年央視《法治在線》及2025年《經濟信息聯播》《第一時間》等欄目持續曝光其違法行為。法律專家指出接送機影響秩序將受治安處罰,拍攝營利需獲藝人許可。
從百科對于“代拍”的介紹來看,這應該不是個什么好工種,甚至于是在違法犯罪的邊緣或者內部地帶活躍的工種。我又查證了一些正規的新聞媒體,對“代拍”也沒啥好話。基于百科和多家正規新聞媒體的報道,我覺得,讓一個處于違法犯罪邊緣的從業人員成為節目的敘事者,是不是有些不妥。尤其是,節目上,又不是代拍人員來承認錯誤的,而是八卦明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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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看法,“代拍”敘事者到底是誰,是敘事真實性的最大前提條件。
既然形成了熱搜,就需要面對熱搜內容真實性的問題。那么,這個“代拍稱肖戰打敗了一眾韓星”熱搜真實性的考證,最首當其沖的,便是敘事者是誰。然而,截至目前,我能夠查證到的,只有一個娛樂節目發布的音頻視頻預告片內容,并無代拍是誰的明確告知。敘事者身份主體無法被確認的情況之下,他(她)所講的話,是否還具備真實性呢?
我認為,敘事者身份主體確認之前,無論他(她)說了什么,其內容的真實性都需要存疑。在這個前提之下,其敘事內容不宜馬上制作成為熱搜,并且在粉絲群體當中大肆傳播。抵制這種反基礎常識智力的熱搜,也是我輩應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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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看法,“打敗一眾韓星”的“打敗”標準是什么,不宜過分模糊。
從音頻和視頻內容來看,這個“代拍”敘事者說,肖戰在國外的時裝秀上積極營業,打敗了韓國的明星們。這話有很多令人聽不懂的地方,尤其是在“打敗”的標準方面。這個標準,是長相俊朗,比那些韓國明星都美?還是對于代拍人員友好,比韓國明星還好呢?或者,還有其它的標準。
如果比美的話,我想,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美學標準。肖戰的長相,不同網友,會有不同的看法。得出打敗誰的結論,略顯反智力。比如說,我跟城北徐公誰美?這就是中學課本上的常識教育,我這里就不贅述了。
如果是比誰對代拍更好,似乎也沒啥用處吧。這又回到了咱們的第一個問題上來。在網上,代拍工作好像都處于了違法犯罪的邊緣上了,對這類工作者友好,難道不是自身道德水平低的表現嗎?其他明星藝人對代拍不友好,難道不是對自身有基礎道德要求的表現嗎?基于此,其實又需要重新思考,代拍到底是正向的職業,還是違法犯罪邊緣的職業了。如果是后者,那叫跟有人說我對小偷友好一樣,我肯定會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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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個看法,“一眾韓星”到底是誰,需要有明確的客體對比。
這也是簡單的常識邏輯。比如說,我說我考試成績優異,打敗了一眾同學。那么,我就是敘事的主體,而我的那些同學,便是客體。而這個客體,最需要明確出來。我是班級第一,那客體便是我班級上的那些同學。我是年級第一,那客體就是我們年級的同學。我是河北省高考狀元,那客體就是河北省參加高考的全體同學。
明白這個常識之后,遇到“代拍稱肖戰打敗了一眾韓星”這類說辭,就會直接追問,被打敗的這些客體都有誰。把客體模糊掉了,那主體也就毫無價值可言,甚至于面對著敘事者公然造謠的道德追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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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個看法,這類熱搜,其實應該出口,而不是內銷。
這類熱搜,給人的感覺便是,肖戰老師特別牛,能夠打敗一眾韓星。但是,這類熱搜一旦用常識邏輯去思考,就會被群嘲了,反倒是傷害了網友們對于肖戰的正面口碑。大家可能就會覺得,搞這類問題頻頻的熱搜,何必呢。我相信,這類反智力邏輯常識的熱搜,不會是明星個人搞出來的——不然,就真的成事不足了。
而這類熱搜,無論誰搞出來的,在咱們國內宣傳明星在國外多牛,都沒啥價值,不過是滿足國內粉絲們的狂熱心理罷了。這和咱們當年那些毯星們拍照片出口轉內銷,難道不是一樣的嗎?咱們真正應該做的,是產品走出去,去全球賺錢,而不是忽悠國內粉絲,讓人家賺咱們的錢。所以,我真誠建議,以后類似的熱搜,應該去外國搞,賺外國粉絲友人們的錢。(文/馬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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