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了!海南陵水,男子帶著家人旅游,在酒店開了一間帶泳池的別墅房型,僅僅是一晚就要9800元,誰知晚上睡覺時,卻聽到房子里有異響,檢查一看,竟然屋里有三只老鼠,事后酒店愿意賠償一張房券,而男子表示:必須退一賠三
戚先生介紹,當時他們是一家老小來旅游,凌晨一點多,一家人都要睡了,床頭柜底下開始傳來咯吱咯吱的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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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查,好家伙,三只老鼠,兩大一小,正啃地下的電線和木頭板呢。家里有70歲的老人,還有孩子,這誰敢睡?戚先生和愛人硬是瞪著眼守了一夜,那老鼠啃東西的聲音直到早上7點才消停
第二天酒店來人抓,只逮著一只小的,大老鼠帶著另一只跑了,還咬壞了電線。事后酒店的態度是:房費全退,再送你一張房券,歡迎下次再來
戚先生不干了,我花一萬塊一晚住你這兒,就是為了跟老鼠做鄰居?還下次?他把這事兒投訴到文旅局,要求退一賠三,差不多三萬塊錢
那么問題來了,戚先生要退一賠三,這合理嗎?這事得分兩頭看
如果按照一般合同違約,比如我訂了大床房你給我雙床房,或者空調壞了,那通常是退差價或者適當賠償。但退一賠三的依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里關于欺詐的規定
怎么叫欺詐?就是你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讓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掏了錢。比如說,酒店其實知道這屋里有老鼠窩,還把它當正常別墅賣給你,這就涉嫌欺詐了
但這事兒舉證難。酒店大概率會說,我們這是熱帶園林酒店,環境好難免有點小動物,這次是我們消殺不到位,絕不是故意坑你。如果能證明是故意隱瞞,那退一賠三沒跑;如果證明不了,那就是服務有嚴重缺陷,但賠償標準就得另說了
不過話說回來,這不光是法律條文的事兒,更是個態度問題。戚先生為什么這么惱火?不僅僅是見了老鼠,而是花了9800塊買了個驚嚇,酒店卻想用一張房券把他打發了。這就像你請朋友吃大餐,菜里吃出蒼蠅,飯店說這頓免單,下次再來給你打折。你還會去嗎?
我覺得這事至少給整個旅游旺季的酒店行業提了個醒:價格可以定得高,但服務得配得上那個價格。不能收著別墅的錢,提供著招待所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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