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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反內卷”的政策信號,還是對消費、生活質量的強調,其實都在釋放一種新的情緒:這樣拼命加班下去沒有出路。
撰文丨青柳
2026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管理學院特聘教授陸銘呼吁,減少內卷式加班,建議優化勞動法關于工時、累計加班工時、加班工資等規定,有步驟地與歐盟等發達國家接軌,強化監察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陸銘不是唯一一個關注“加班”問題的代表委員。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也表示,“奮斗=加班”的觀念是不對的,正常情況下不需要加班,“領導不走我不走,反復做表格改方案,這種內耗毫無意義。”
要知道,前幾年董明珠還在采訪中說,“你可以打辭職報告,可以回去休閑,沒有問題,我覺得是自己的選擇。就像我一樣的,三十幾年沒休息過”。如今幾年過去,也可謂是畫風大變。
毫無疑問,今天職場反加班絕對是輿論場上的政治正確。可惜的是,從體感上看,超時加班現象并沒有多少緩解。
類似的新聞隨手一搜就有:26歲工程師高強度連續加班后家里熟睡中猝死,這兩天也有網紅“王炸姐”熬夜直播猝死……
整治職場超長加班,為什么就這么難呢?
01
中國打工人加班有多嚴重?
2026年1月,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25年全國企業就業人員周平均工作時間達48.6小時,高于大多數發達國家,也遠超勞動法的規定。
早在1994年,中國就通過了勞動法。根據現行勞動法,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另外,根據智聯招聘《2025職場人加班情況調研報告》,38.7%的職場人幾乎每天加班,長期透支導致身體機能下降、慢性病年輕化、心理問題高發。
這些數據放在世界范圍里,絕對都算是“勤快”的。
根據美國智庫發布的數據,2025年全球平均每周工作時長約為38.7小時。而排名“靠前”的幾個國家——荷蘭(26.8小時)、挪威(27.1小時)和丹麥(28.8小時)等,更是令人羨慕嫉妒恨。
歐盟也曾經發布報告,2024年歐盟平均加班率為6.6%,哪怕排名最高的國家——希臘(12.4%)、塞浦路斯(10%)、法國(9.9%)也不過如此。而排名最低的國家也是令人淚流滿面,保加利亞(0.4%)、拉脫維亞(1%)、立陶宛(1.4%)。
為什么就中國的打工人這么“卷”?
02
要說這是有什么職場加班文化,那肯定是不存在的。加班哪有什么文化,就像酒桌文化一樣,凡事加上“文化”二字,大多是為了和稀泥。
加班現象嚴重,不過是權利結構的反映罷了。
正如陸銘委員所提出的那樣,“強化監察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加班嚴重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執法力度不夠。
可以看一個案例:遼寧營口一男子加班后猝死,其父母以“過勞死”為由將公司訴至法院,索賠82萬余元。最后法院一審判決,公司存在過錯賠償26萬元。
而這個案子耗時多久呢?接近一年多。事發于2024年12月,而直到“近日”才得到裁判結果。這里我們對判決本身暫且不論,至少成本高(耗時和獲償的比例失衡),怕也是不爭的事實,何況這還是一審。
再看另一個案例:2022年一男子猝死,家人稱其工作基本沒在晚上10點之前結束過,加班到凌晨是常態,去世前一夜開會至凌晨4點,而直到2024年,家屬還在為其工傷認定而準備起訴。
這都是已經出現“猝死”的極端情況了。至于日常里還沒“鬧大”的加班,打工人又有什么辦法?又有幾個用人單位因為“加班”問題真被處理?
而另一個無法忽視的原因,恐怕也和高強度的競爭環境有關。
這可能是“追趕型”國家普遍面臨的問題。如果經濟增長更依賴于“生產”而非“消費”,那么就一定意味著某種層面的供過于求,那么必然會拉長工作時長,這是成本最低的應對方式。
事實上從去年開始,“反內卷”在多個重要場合被高頻提及,一些重點行業其實已經開始有所動作。此前,17家車企宣布將供應商支付賬期統一至60天內;33家建筑類企業聯合發出建筑行業“反內卷”倡議書;多家國內頭部光伏玻璃企業計劃集體減產30%,等等。
不過,生態的改變不會一蹴而就,更何況這還只是部分行業。一種以超勞動時長換生存空間的策略,早已貫穿于整體職場。
這就是為什么在很多地方加班、單休都幾乎是默認的——“大家不都這樣嗎?”這其實也能部分解釋何以執法顯得力度不足,如此普遍的話,哪怕真要查,也是法不責眾,怎么可能覆蓋得過來?
03
其實解決的藥方也不難找,也能看得出來各種整治措施都在路上了。
比如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又再次提及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那么提高治理強度,當然是一個直面問題的解法。
再比如現在對消費的強調也達到了相當高度,各地發放消費券補貼等,人們早已都不陌生了。在各種表述中,消費出現的頻次也是相當密集。這當然也是有助于緩解加班的——生意好做了,企業也就不必再通過不斷壓榨工時來維持競爭力了。
不過,是否也可以有一個具體的切入點,那就是機關單位和國企等“體制內”帶個頭?
比如陸銘委員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就建議,發揮政府部門、國央企單位的示范引領作用,推動各級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等率先嚴格執行工時制度。
事實上,在談論加班的時候,人們很容易就想到大廠、民企,卻可能忽視了,一些體制內單位同樣是加班“重災區”。
比如2025年印發的《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就提出切實把基層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具體辦法包括精簡文件、精簡會議、規范政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等。
至于國企加班,也算不上罕見。2023年清明假期前一天,網傳某國企員工因清明節被強制安排加班而“怒懟”領導,多個話題沖上熱搜。后該國企單位辟謠:非集團所屬成員單位和員工。
但隨后有媒體采訪了不少國企打工人發現,“996是常態,都不能算加班了”“現在國企都是合同聘任制,與民企其實區別不大了。同樣要追求利潤和效益,加班文化就比較盛行”,這些都是他們真切的體驗。
假如機關單位和國企能帶個頭,在全社會就可以起到“示范引領作用”,并徹底否定職場加班的合法性,畢竟這些單位多少有風向標的意義。
其實,勞動者權益保護相當多的“第一步”,都是從這些單位開始的。
比如“雙休”的依據就來自于1995年5月1日通過《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今天被認為天經地義的雙休,就是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始的。
而關于打破年齡歧視,近些年也是從體制內開始破局的。比如2025年,國考報考年齡不再限制35歲,而是放寬到了38歲以下。對于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更是放寬到43周歲以下。也曾引發巨大的關注。
體制內的單位肯定不是解決就業的主力軍,但有更強的信號意味。仔細想想,雖說大廠的加班令人吐槽,但無論是大小周還是N倍工資,大廠至少給員工加班提供了一種不甚完美的解法——用錢砸,花錢買員工的加班時間。
體制內單位倒更可以從制度層面形成示范。一旦這些地方先形成穩定、可執行的工時模式,多少能在整個社會中形成一種“底線共識”。
04
其實,很多人可能會有點沮喪,加班問題到底什么時候解決,解決到什么程度,心里并沒有底。
對于一個仍處在發展與轉型中的經濟體來說,效率、競爭與工作時間之間的拉扯,可能注定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命題。
但變化也并非沒有發生。無論是“反內卷”的政策信號,還是對消費、生活質量的強調,其實都在釋放一種新的情緒:這樣拼命加班下去沒有出路。
從這個意義上說,整治超長加班不僅僅是勞動保護議題,也是一種發展方式的調整。當社會開始更重視生活質量、勞動尊嚴與時間分配時,“拼時間”的增長邏輯也許會慢慢松動。
或許正因為如此,加班問題才顯得如此頑固——它既是一個具體的職場問題,也是一個時代命題。而真正的改變,也往往不會來自某一次高分貝強調,而是在制度、產業和觀念的多重演變中,一點點發生。
希望這一天早點到來吧,讓打工人能松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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