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袁軍】據四川某媒體消息近日,成都市民就餐遭遇“餐位費煩惱”引發廣泛關注:6人聚餐,餐位費高達48元,費用堪比一道熱菜。記者調查發現,成都多家餐飲門店普遍收取2元至10元/人不等的餐位費,名目涵蓋餐具消毒、濕紙巾、茶水等,部分商家明確表示“不用也要收”,且未在店內、菜單顯著位置公示,僅在網絡套餐頁面隱晦標注,讓消費者在結賬時才“被動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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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實地走訪南堂館·新川菜(IFS國金店)、銀芭餐廳(SKP店)等門店了解到,上述商家均按6元/人收取餐位費,工作人員稱費用包含濕紙巾、餐具消毒、茶水等基礎用品,無論是否使用均需繳納。現場未見醒目收費提示,紙質菜單亦未標注,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難以保障。成都多位市民反映,類似“隱形收費”屢見不鮮,因金額不大、礙于情面,多數人選擇沉默,間接助長了行業陋習。
強制收取餐位費是否合法?本網記者袁軍就此采訪了四川省消委會律師顧問團成員、四川川商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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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協法律顧問、四川川商律師事務所張義文主任明確表示:提供清潔消毒餐具是餐飲經營者的法定義務,依據《食品安全法》,經營者必須保障餐具衛生達標,此項成本不應以“餐位費”“餐具費”等名義轉嫁給消費者。若商家以茶水、小吃等增值服務收費,必須事前明示、明碼標價、尊重選擇權,未告知即收費、強制捆綁消費,均涉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執法層面已釋放明確信號。2025年4月,瀘定縣市場監管局對一家未提前告知、變相收取餐具費的魚莊作出警告并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為行業劃定紅線。市場監管人士表示,餐位費雖屬“小額收費”,但普遍不等于合法,模糊地帶不能成為違規借口,消費者保留證據即可依法維權。
消費維權不在于金額大小,而在于公平與否。面對“不能減免”的餐位費,法律與監管已給出答案:強制收取于法無據,事前告知、自愿選擇才是合規底線。
記者時評:
餐位費之辯:別讓“行業慣例”踐踏消費公平
一頓飯的體面,不該被幾元錢的餐位費戳破。
六人就餐,餐位費近五十元,聽起來不多,算起來鬧心。更讓人不適的,是商家那句理直氣壯的“不用也要收”——把法定義務包裝成增值服務,把強制收費美化為行業慣例,看似小錢,實則是對消費公平的無聲侵蝕。
餐飲之本,在味美,在潔凈,在誠信。《食品安全法》白紙黑字寫明,提供干凈餐具是經營者必須履行的責任,如同餐廳要通電通水、后廚要衛生達標,本就是經營成本的一部分,豈能堂而皇之地轉嫁給消費者?濕紙巾、茶水、小食確屬增值服務,但前提是明碼標價、提前告知、自愿選擇,而不是藏在賬單里、埋在結賬時,用“潛規則”代替“明規則”。
很多人選擇隱忍,不是認同,而是礙于情面、怕麻煩、覺得“不值當”。正是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讓不合理收費從個案變成常態,從“可選項”變成“必選項”。殊不知,沉默的代價,是讓更多商家效仿,讓消費環境越來越不透明,讓本應安心的就餐,變成處處提防的“闖關”。
普遍不等于合理,慣例不等于合法。餐位費之爭,爭的不是幾塊錢,是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管的不是小毛病,是行業風氣、市場秩序、城市口碑。成都以美食聞名,煙火氣里最見誠意,真正的高品質服務,從不靠拆分收費、巧立名目實現,而在食材過硬、味道地道、服務暖心。
對商家而言,少一點套路,多一點坦誠,把明明白白消費寫在門口、印在菜單、落在行動,才是長久之道。對消費者而言,不必為小錢糾結,但要為公平較真,主動詢問、仔細核對、果斷維權,守住自己的合法權益。對監管而言,持續亮劍、常態整治,讓違規收費無處藏身,讓守法經營成為主流。
一餐一飯,關乎民生;一分一厘,皆顯公平。別讓餐位費,涼了食客的心,砸了城市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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