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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門市場要拆了改造,新市場2年后完工,婉之的服裝店就暫時關了,爸爸想讓婉之利用這兩年回來讀完大學,但婉之決定繼續留在深圳。
婉之去到一個大商貿公司應聘助理,成了總裁特別助理。
總裁年輕有為,婉之工作了一段時間后,對總裁有了特別之情,對,就是有了喜歡的意思。
婉之似乎喜歡的都是高大帥的男生,大學里的初戀就是,這回總裁也是同樣類型。
初戀是個渣男,看上的是婉之父親的身份,這回的總裁,似乎也有所圖。
公司給婉之安排了公寓,和總裁是同一小區,說是工作也方便,這話似乎有內容。
婉之不是戀愛腦,也不是依靠任何人的性格,可能會又受傷一次,但進入大公司上班,為她后來成立公司應該是積累了經驗,這段打工經歷,讓她了解了公司運營和管理的策略。
很多創業成功的人,都打過工,是形勢所逼,其實對自己也有好處,打工就是在為日后做準備。
倩倩從小的夢想就是當歌星,這回來深圳,她唱歌幫著婉之和市場提高了營業額,自己也掙了很多錢。母親的去世,讓她沒了牽掛,她要為自己活一次,所以她不會回去。
劉柱來深圳找她,覺得她是又有了男人,但倩倩并沒有被人包養,只是任何人都攔不住她。
倩倩通過唱歌掙錢,過上富婆的生活并沒有錯。
劉柱后來又來深圳找趙倩倩找了五次。
倩倩三年前離開了深圳,這次又回來了,劉柱說這次要不就把她帶回去,要不就弄死她。
劉柱一直都是死腦筋,他想要相夫教子的女人,可倩倩不是他想要的“婦道女人”。
倩倩之前是利用和他結婚幫家里還債,可這本就是兩廂情愿的事,倩倩不欠劉柱的,他不離婚是他把自己困住了。
倩倩這么多年唯一對不起的應該就是兒子了,沒有陪在身邊。
比起倩倩,劉柱更是可憐之人,太執拗,做事不考慮后果,不為兒子著想,也不為家里父母想,一直被倩倩影響著。
倩倩雖然出身不好,父母不愛,可她從未放棄過更好的生活,即使道德感低,但她這些年一個人闖蕩,其實也不容易,肯定受了很多委屈。
曾經的幾個年輕人,只有劉柱停在了原地,他最需要去高翔的學校學習,開闊一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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