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我市已進入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險期,為有效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森林草原高火險區全面實行戒嚴防火,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戒嚴管制期
防火戒嚴管制期為春季3月15日至5月31日;秋冬季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防火戒嚴區
全市范圍內各重點生態工程項目區、重點區域綠化工程區、森林公園(北山生態公園、人民公園、濱河公園、魚兒灣公園)、自然保護區,紅山林場、二卜洞山、南山義務植樹基地、北山、薛剛山、大準鐵路(丹洲營)等國有林場及所有林區森林草原高火險區。
三、工作要求與禁火措施
去年,我市雨水充沛,森林草原可燃物蓄積量較大,加之春耕備耕、清明祭祀等關鍵節點疊加,農事用火、祭祀踏青、野外違規用火及毀林毀草行為進入易發高發期,森林草原火險等級持續攀升,我市防滅火工作面臨嚴峻挑戰。各鄉鎮、辦事處及各成員單位要時刻緊繃森林草原防火安全之弦,壓緊壓實各級包保責任,強化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火源管理,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強物資、機具、設備儲備,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滅火知識,全力以赴確保我市防滅火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一是嚴禁旅游野外用火。在禁火期間,嚴禁旅游車輛和游客進入防火戒嚴區游玩、野炊;嚴禁在森林草原高火險區燒荒燒茬、點火取暖、上墳燒紙、吸煙及燃放煙花爆竹等用火行為。
二是聚焦重點人群管控。加強對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管,對未成年人和癡、呆、傻人員,要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對其所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災,由其監護人承擔相應刑事或民事責任。
三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標語、公眾號、微信、村村通大喇叭、宣傳單等多種形式,進行全方位的宣傳,深入普及防火法律法規、安全避險知識和火災典型案例,引導群眾自覺遵守防火規定,積極舉報違規用火行為,提升群眾預防、自救、互救能力,全力筑牢森林草原防滅火人民防線。
四是加強火種火源排查。森林草原高火險區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國有林場、各類自然保護地、重點區域綠化區的經營管理單位,要在各主要路口設立臨時檢查站實行封山防火,對進入林區人員和車輛嚴格檢查、登記,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林區,并在進入林區路口設立永久性的提示牌、警示牌。全力排除一切火險隱患,切實做到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
五是加強火情處置工作。出現火情時,主要領導要親臨現場指揮撲救,實行黨政主要領導雙線指揮制,嚴格落實現場指揮長負責制。針對特殊群體,應嚴禁組織動員老弱病殘孕及未成年人參與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作業。上述群體因生理機能限制易引發次生災害,須落實專人監護并優先轉移避險。
六是加強高火險區監管。批準進入高火險區的車輛和個人,必須接受林草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進入高火險區的各種機動車輛應當按照規定安裝防火裝置,配備滅火器材;必須接受防火執法人員的監督檢查。
七是嚴肅追責從重處罰。森林草原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防火區內野外用火以及違反本公告相關規定的,依照《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視情節給予警告、處罰、行政拘留處罰;對造成森林草原火災的,依法賠償森林草原損失并承擔撲救火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森林草原火警報警電話:12119
豐鎮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2026年3月11日
來源:豐鎮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