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路上起爭執,索賠誤工費!
這對“冤家”最后為何握手言和?
“你這就是在這訛我錢呢,你缺錢了吧”
“我不愿意跟你說話,聽你說話就來氣”
“好了,你們都心平氣和的吧,都這么大人了,還打嘴架呢”
原告系出租車司機,日常以運營車輛維持生計。事發當日,原告駕車行駛途中,與被告女車主因車輛停滯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引發沖突。爭執過程中,被告造成原告行車記錄儀損壞、手機屏幕碎裂的財產損失。雙方協商未果后,原告將被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賠償行車記錄儀維修費用、手機維修費用及因車輛停運產生的誤工費,維護自身合法財產權益與經營收入。
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爭執不下,原被告各執一詞、言語激烈,對立情緒明顯升級。法官先以“冷靜處理、理性維權”為切入點,安撫雙方情緒,明確指出沖動爭執既不利于糾紛解決,也會進一步擴大損失、耗費時間精力。隨后,法官圍繞案件事實,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侵權責任、財產損害賠償相關規定,向雙方明晰權責:因過錯侵害他人財產權益的,侵權人應依法承擔維修、賠償等民事責任;出租車作為營運車輛,合理停運損失亦屬法定賠償范疇。
法官采取“背對背溝通、面對面協商”方式,分別傾聽雙方訴求與委屈。一方面勸導原告理性核算損失、合理主張權利,理解日常行車糾紛應優先平和處理;另一方面教育被告認識到沖動行為的法律后果,主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
在法官耐心勸解與法理宣講下,雙方逐漸平復情緒,放下對立心態,均表示愿意冷靜解決問題。最終,原、被告就財產損失賠償金額、誤工費支付標準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當庭履行賠償款項,原告亦對糾紛處理方式表示認可,雙方握手言和。
法官在此提醒:道路行車應文明禮讓,遇到矛盾糾紛時,務必保持冷靜、理性溝通,切勿因一時沖動引發肢體沖突、造成財產損害與人身傷害,既承擔法律責任,又耗費時間成本。遇到爭議可通過協商、報警、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共同維護文明有序的出行環境與社會秩序。
本案以調解方式圓滿結案,既高效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又避免矛盾激化,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辦案效果,彰顯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柔性化解矛盾的司法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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