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案件辦理之初,我就十分關(guān)注這起高空拋物擾亂公共秩序案的相關(guān)情況。如今,這起案例被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我深感檢察機關(guān)對民生案件格外重視。”
3月11日,全國人大代表、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陵水—崖城作業(yè)公司資深工程師雷亞飛在審議“兩高”工作報告后接受記者采訪,專門就最高檢工作報告中提到的海南檢察機關(guān)辦理高空拋物擾亂公共秩序案分享觀點,并提出治理建議。
2025年8月,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qū)某小區(qū)的寧靜被一連串重物墜落的撞擊聲瞬間打破。鞋子、鞋架、兒童自行車、沙袋、滅火器……數(shù)十件物品從高樓接連砸下,不少行人受到驚嚇后慌忙躲避。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往現(xiàn)場,在32層的樓道里找到了肇事者林某。
監(jiān)控錄像顯示,林某當時呈明顯醉酒狀態(tài),隨后進入31、32、33層的公共樓道里轉(zhuǎn)悠,看見東西就往窗外扔,造成一輛停放在樓下的電動車后備箱被砸壞。更嚴重的是,事發(fā)時段正是居民出行高峰期,樓下公共道路上不特定人員的出行面臨極大危險。萬幸此次行為未造成人員傷亡。經(jīng)龍華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同年11月,法院以高空拋物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
“以往,高空拋物行為因取證困難、未造成嚴重后果時難以追責,常陷入‘道德譴責易、法律懲戒難’的困境。”雷亞飛代表告訴記者:“2021年,高空拋物罪正式入刑,彰顯了國家對這類行為‘零容忍’的態(tài)度。檢察機關(guān)辦理的這起高空拋物擾亂公共秩序案具有典型性、及時性,應當充分宣傳,讓更多人知道,任何漠視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懲治!”
雷亞飛代表表示,今年1月1日,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施行,其中一個重要內(nèi)容就是將高空拋物明確列為妨害公共安全行為。隨著法律的完善,逐步構(gòu)建起了“民事賠償+治安處罰+刑事追責”的全鏈條追責體系。
“希望更多人對高空拋物的危害有更清醒的認識,堅決杜絕這類危險行為,共同守護‘頭頂上的安全’。”雷亞飛代表說。
來源:正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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