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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第一次聽說“梅向榮”這個名字,是我剛離開體制準備做律師時,一位兼職做律師的上海大學教授,給我轉來梅的朋友圈公告。“凡是有博士學位,來盈科執業的,盈科給予十萬元人才引進費。”自從看了這公告,我就認為,今生與盈科注定無緣了。主要是因為,世上沒有白撿的便宜,律所不會白給任何人錢,能給你十萬,必定從你身上拿走更多。“十萬誘餌”堂而皇之公告,而“拿走什么”卻閉口不提。這不像是生意,更像是圈套。“不去占便宜,就不會中圈套。”“咱不吃那油糕,就不會粘上油手。”這當然是我個人的想法,可能小肚雞腸,也可能小人之心。
梅向榮爆雷,早就有傳聞,這既不是偶然的,更經歷了長期的折騰過程。我和梅向榮不認識,更無意對他落井下石。我只是想通過這個事,談談對“律師”這個職業的認識,以及對律師執業方向和執業態度的一些想法。
一是,獨立自主,還是抱團取暖?
世上的規則,是“依附強者”。也就是俗稱的“抱大腿”。當官的,要討好領導;經商的,要維護客戶。在不少人眼里,律師更是依附性極強的職業。一方面要依附大所,由此換來“大所光環”和案源;另一方面要依附大客戶,由此謀取穩定和高昂的收入。
“大腿”可以被你抱,更可以踢你。而且,面對更大更長的腿的誘惑時,這條“大腿”也會依附強者,只會選擇踢你。所以,官場常出現“棄子”;出事的時候,也常牽連一大片。生意場上由依附而導致的起起伏伏樓起樓塌,更是屢見不鮮。
實際上,哪個職業都可以依附,唯獨律師不該有“依附”心態。律師是為弱者說話找利益平衡的,連自己的身子都上趕著依附強者了,還有什么資格在具體的利益格局和辦案過程中批評別人“幫強踩弱”?
就我了解的北京律所看,大所固然有大所的好,至少在外行客戶看來,規模上人數眾多、裝修的富麗堂皇,甚至是前臺小妹長得標致,都可能是一種廣告。但大所也有大所的不好,幾乎所有的規則都是奔著“欺弱扶強”,年輕律師要想得到公平對待順利成長,難度很大。
“抱團取暖”,很可能取不上,更可能被剝削。與其這樣,不如用自己的本事,拼出一條獨立自主的路來。“反正不拼必然死,拼了還可能活。”
二是,堅守本職,還是借錢生錢?
什么事,只要一沾上錢、沾上利益,就會變了模樣。記得前段時間,和幾個同學聊天。有個同學說:“你和他關心的焦點不一致。你的目的是當個好律師,他的目的是開個大律所。”我聽后愕然,“開律所和做律師不一樣嗎?不都是辦案子嗎?”
實際情況不是這樣的。律師關心的是案子,有些大所關心的是“資金池”。所以,律所越大,資金池就越大。這個資金池,不能為律師所用,但可以為律所“老板”所用。這不,老梅爆雷了嗎?
與做案子掙錢相比,借錢生錢,用資金池掙錢,又多又快。當然,這既違規也風險更大,一旦陷入被動,立即滿盤皆輸。別說這律所那律所了,市場上那些專門做投融資的金融機構,哪個不是“把頭拴在褲腰帶上過日子”,隨時都有被當韭菜收割的風險?
無論是開律所,還是做律師,踏踏實實辦案,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別人借錢生錢掙快錢,咱不眼紅。“那是人家的路。”他哪天爆雷了,被收割了,咱也不同情。“那是他該有的命。”
記得至尊寶對紫霞仙子說:“老天安排的,還不最大嗎?”借錢生錢,是自己的選擇;掙快錢必然要承擔更大風險,這是自然的規律。“這是既有上天安排,又有個人選擇,應該比單純的老天安排還大!”這是必然。
三是,固守規矩,還是靈活多變?
律師這個執業很有特點,固守規矩會一事無成,靈活多變又遭遇各種風險。在變與不變之間,怎么選擇:什么時候變,哪些事情可以變;什么時候不能變,哪些事情決不能變?這考驗的不僅是定力,更是法律的修為和素養。
方式可以變,目的不能變;表現形式可以變,實質內容不能變;非關鍵要素可以變,關鍵環節不能變。
在變和不變間作出選擇的標尺,是規矩和法律。
凡是觸碰規矩紅線,破壞法律底線的,決不能變。至于規矩和法律所允許和不禁止的,想怎么變,那是你的權利,更是你的智慧。
這種關系,就像火車和車軌。“只要不出軌,火車跑的越快越好。”這是技術進步的體現,但一旦出了軌,立即會受到規矩和法律的制裁。
據說,盈科老梅胖墩墩的,外在看憨厚老實,實則滿身是戲。他是把“變”和“不變”完全顛倒了適用場景。“變”了實質規矩;刻意“不變”的,是外在表現。
被反噬,不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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