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大家好!今天小界來和大家聊聊臺灣省內的又一權利“割裂”事件!同樣是涉案人員,有人至親病重卻連最后一面都無法相見,有人卻能憑一句“盡孝”就打破所有約束;有人交保后被嚴格管控,有人卻能頂著重罪嫌疑四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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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基本底線。但法官卻破例準許其以五千萬元新臺幣交保,這一金額對政治人物而言,額度之高極為罕見。
或許有人會疑惑,高額保金難道不是對其罪行嚴重程度的警示?實則不然,這份“高額保金”更像是一種“特權通行證”。
法官為其設定的附加條件本就嚴苛:禁止出境、禁止搭乘飛機(即便前往金門也不允許)、禁止乘船、禁止靠近港口,同時佩戴電子腳鐐、實施限制住居,白天可外出、晚間必須返回住所。
電子腳鐐的設計本是為了實時監控,一旦超出限定范圍、靠近機場或港口便會自動報警,設備電量異常時,監控中心也會及時致電核實,這是所有被管控人員的統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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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費解的是,法官竟認可了這一理由,同意解除對其的住居限制,仿佛忘了他是一名身負重罪、存在串供風險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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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他口中“探望母親”的理由,不過是一句借口。自解除限制住居后,他從未真正長期留在新竹照料母親,反而四處奔走發表不當言論,甚至在二月二十八日騎行所謂“一日雙塔”,從臺北前往高雄。
全程他借助電動輔助設備,多次乘車休整,卻還對外抱怨電子腳鐐帶來負擔,這款電子腳鐐重量不足兩百克,與普通手機相近,這樣的抱怨,不過是特權者的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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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父親在加護病房治療,檢察官多次準許其前往探望,父親過世后,還多次準許其與家屬會面商議后事,他的家屬并非無其他親屬,卻能獲得多次會面機會。
反觀嘉義地區一名民意代表,因詐領助理費被羈押,其父親病重時,并未獲準前往探望,直至父親告別式當天,才戴著手銬腳鐐前往送別,連與父親見最后一面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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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抱怨的“不便”,不過是特權者的矯情。在他眼里,規則不是底線,而是可以隨意變通的工具;法律不是準繩,而是可以隨意踩踏的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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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守住規則的底線,杜絕特權,才能讓司法公正落地,才能讓每一個人都能在規則的框架內,獲得應有的公平與尊重,這才是規則存在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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