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闖蕩三姐妹里,最先有錢的,居然是倩倩,靠著絕情與攀附,拋夫棄子跟著有家室的男人出了國,回國后開著豪車來找李娟和方婉之顯擺。
倩倩以富婆的形象出現,最先破防的,居然是方婉之,這連她自己都沒有往深了想,卻被高翔一眼看穿了。
梁曉聲在原著《我和我的命》里,給倩倩安排的結局是被包養,這倒也挺符合她的性格的,一直想攀附一個有錢人,一直不甘平庸,最終倩倩夢想成真,還真的遇到了一個愿意帶她出國,給她花錢的男人。
倩倩給劉柱生下了兒子后,為了跟那個男人出國,男人拿出20萬給劉柱讓他和倩倩離了婚,劉柱同意了,之后又后悔了,那個男人愿意給倩倩花錢,按倩倩的話說,他倆是有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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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倩去了歐洲一年后回到了深圳,第一時間來找昔日的好友李娟和方婉之,開著一輛紅色的跑車,抱著一只小狗出現時,兩人都沒有認出來這是倩倩,她整了容,化著濃妝,頭戴紗巾,腳穿靴子,耳環手鐲項鏈全戴齊了。
倩倩帶她倆去了珠海最高檔的餐廳,又用最貴的單反相機給她倆拍照,還算帶她倆去港澳和新馬泰玩一圈,費用她全包。
倩倩的暴富讓李娟和方婉之都覺得相處起來很不自在了,倩倩也不遮掩自己的錢的來歷和離婚的原因,還坦然地對李娟說,花男人的錢的感覺爽極了,還要帶著她倆姐妹一起花。
李娟很清醒,她私下對方婉之說:“朋友一旦富貴了,除非自己也富貴了,否則就應該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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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倩的改變,顯然跟這兩人不在一個層次了,因為李娟和方婉之還在靠自己的雙手打拼,她倆合伙開了一家超市,雖然有盈利,但還在賺著辛苦錢,而倩倩已經實現了財富自由,更何況,倩倩的價值觀是她倆并不認同的。
李娟也沒想到,倩倩的出現,居然能讓她差點沒了命。
劉柱居然也打聽到了倩倩回國的行蹤,抱著一歲多的兒子打到了李娟開的超市來了,并正好堵到了倩倩送她倆回來。
劉柱和倩倩爭吵時,情緒變得異常激動,他后悔要錢跟倩倩離婚了,劉柱居然掏出了一把刀捅向倩倩,被李娟看到擋在了前面,那一刀正好捅在了李娟的左腎上,經搶救后脫離了生命危險,但卻失去了那顆左腎。
在李娟住院期間,方婉之拿出了所有的積蓄交了住院費,并代表李娟跟倩倩談補償的事。
倩倩也沒有推卸責任,她主動說要承擔李娟的所有費用,但方婉之認為,李娟失去了左腎,不是只承擔住院費就可以的,她的要求是,把開的這家超市的產權買下來放到李娟名下。
最終倩倩很爽快地承擔的是:用30萬買下這處店面給李娟,付清十多萬住院費后,再給李娟拿了10萬現金,又給了劉柱10萬讓他不再來騷擾李娟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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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倩其實本可以拿出更多的,只是她也很清楚自己的處境,不是自己的錢,是靠男人給的,她說:“婉之,你也得明白,如果那個男人為我出錢出煩了,哪天一腳把我踹了,我的人生將會很糟。咱們打工時過的那種日子,我是一天也不想再過了……”。
方婉之對倩倩的態度很生氣,反倒李娟很平和,而這一切被洞察力很強的高翔看在眼里,對方婉之一通分析后,才知道方婉之對倩倩的態度非常不友好的原因,其實是她見不得倩倩如今混得比她好,而她自己擁有那么有實力的一對養父母,如今也混得不好,她骨子里是自傲的,發火的原因,只不過是自己以為的優越感在倩倩面前全然沒了后的心理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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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翔的原話是這樣說的:
高翔的話說得很對,方婉之在內心深處就是一直看不上倩倩這類人的,因生活所迫才不得不跟她成了室友和朋友,而李娟卻是能全然接納不一樣的朋友的,方婉之很看不起倩倩,更無法接受她居然能比自己過得好上數倍,那么有錢,還不用靠自己辛苦打拼就獲得了一般人都難以得到的一切。
方婉之當局者迷,只有高翔才看透了她的內心深處的真實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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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倩這次離開以后,就再也沒有出現在她倆的生活里,也不知道她未來過得怎么樣,會不會一直有錢下去。
李娟成了一名真正的企業家,而方婉之依舊在打工,雖然在投資公司混了四年后成了一名投資主管,還負責投資神仙頂的高山茶項目,讓神仙頂致富,但她卻在40歲的年齡就患了癌癥,雖然家庭幸福,有了兒子,但卻還是沒能成為她剛去深圳闖蕩時希望成為的樣子。
這姐妹三人,誰又是最幸福,誰又是過得最好的呢?人生總有缺憾,得到與失去的,生活會自然調節這種平衡狀態,誰也無法全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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