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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風大,天干物燥
一點火星就能燒一片!
別以為“小心一點”“沒人看見”
真出事后悔都來不及
最近就查處多起違規野外用火案件
拘留、罰款、公開道歉
很多人都遭了
森林草原防火這根弦
一刻都不能松
畢竟
平安過春天,才能享受好時光~
案例一
2026年3月2日10時許,涼山州會東縣鉛鋅鎮田尾村2組村民張某某明知禁火期未經批準不能違規野外用火,仍在該村茶葉樹溝(小地名)處野外作業時違規野外吸煙。
其行為已違反了《會東縣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相關規定。目前,根據《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第五十四條之規定,依法對管理單位四川天擇礦業有限公司予以行政處罰罰款20000元,對違法行為人張某某予以行政處罰罰款1000元。
案例二
2026年2月21日16時許,涼山州喜德縣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民警在光明鎮新聯村開展護林防火巡查時,發現阿的某某在林邊土地內生火烤洋芋,不慎引燃周邊雜草。
經依法詢問,阿的某某對其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阿的某某處以行政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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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6年2月19日19時,雅安市漢源縣富泉鎮鳴鹿村17組村民劉某某,在自家地邊(小地名挖斷山)違規焚燒甘蔗枝葉,違反森林防火野外用火管控要求。富泉鎮鳴鹿村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村規民約處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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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6年2月14日,甘孜州九龍縣林草局聯合呷口鎮、縣森防指辦查處一起違規野外用火案件,一村民在呷口鎮違規野外用火,給森林草原安全帶來隱患。在被查處后,該村民公開道歉。
案例五
2026年1月21日,雅安市寶興縣森林草原防火監控系統發現靈關鎮河口村有煙點,靈關鎮隨即組織工作人員前往煙點位置核查。經查,系靈關鎮河口村村民廖某某在未辦理野外用火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林區野外用火,該行為違反了《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構成在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防火區野外用火的違規行為。2月12日,寶興縣林業局依法給予廖某某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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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應急
▌編輯:田洋(見習)
▌一審:胡月
▌二審:彭勇
▌審核:徐召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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