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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于:中國農村金融雜志社 | 作者: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周道許|編輯:李金津、李美|審校:王崢|審核:王文珠
“十五五”規劃開局啟新,中國金融發展正從“規模擴張”向“質量躍升”深度轉型,金融安全成為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基石。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充實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資源和手段”的精準表述,絕非簡單的政策增補,而是一場貫穿治理理念、處置模式的深刻變革——標志著金融風險防控從“被動救火”向“主動防火”轉型,為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健康發展、守住金融安全底線提供了根本遵循。
“充實”二字,暗藏金融治理的底層邏輯,核心是實現從“單點應對”到“系統防控”的跨越。過去,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多依賴臨時性、運動式“拆彈”,缺乏長效支撐;如今的“充實”,是構建常態化、制度化的風險防控體系,既包括專項紓困資金、不良資產處置渠道等“硬資源”儲備,也涵蓋專業人才隊伍、智能監測預警機制、跨區域協同平臺等“軟能力”提升。處置手段也從傳統的行政接管、破產清算,升級為市場化債轉股、存款保險早期糾正、金融科技風險畫像等多元組合,讓風險處置更具精準度和靈活性。
地方中小金融機構作為服務鄉村振興、小微企業的“毛細血管”,既是金融服務的“最后一公里”,也是風險防控的薄弱環節。此次強調“充實資源和手段”,正是立足這一現實,摒棄“哪里起火救哪里”的被動思維,建立“平時備糧、災時不慌”的長效機制,推動風險處置從“應急兜底”轉向“預期管理”,實現“底線思維”與“系統觀念”的辯證統一。
在“十四五”圓滿收官、“十五五”開局的關鍵節點,重提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有著深刻的現實考量。當前,金融風險防控進入攻堅期,房地產、地方債務與中小金融機構風險交織疊加,部分農信機構歷史包袱沉重,個別村鎮銀行公司治理失效;同時,利率市場化深化、數字化轉型加速,傳統風險與新型風險共振,局部風險傳導路徑更加隱蔽,對處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更為關鍵的是,在金融高質量發展和建設金融強國的新階段,“減量提質”成為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的必然選擇。報告明確“有序推進高風險機構處置”,意味著不能再延續“無限兜底”的老路,必須以充足的資源和多元手段,在“市場化退出”與“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打破剛性兌付”與“維護社會穩定”之間精準平衡,用資源儲備換取風險出清時間,用靈活手段拓寬改革轉型空間。
對于農村金融而言,此次政策部署更具特殊意義。我國近3000家農村中小銀行,承擔著70%以上的涉農貸款任務,是保障糧食安全、推進鄉村振興的金融主力軍。但受歷史沿革、股權結構、內控薄弱等因素影響,部分機構成為區域金融穩定的“短板”。充實風險處置資源,本質上是為農村金融改革“保駕護航”——無論是“一省一策”推進農信社改革,還是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都需要“資金彈藥”與“治理資源”雙充實,既要引入戰略投資者完善治理,也要運用金融科技強化監測,守住“處置風險不引發新風險”的底線,確保支農支小服務不中斷。
站在新的歷史方位,充實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資源和手段,既是監管層面的技術性要求,更是國家金融安全戰略的重要組成。唯有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構建“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的防控體系,以守正創新精神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處置路徑,讓每一家中小金融機構都筑牢風險“防火墻”,才能為“十五五”開好局、起好步筑牢金融根基,讓金融活水安全順暢地澆灌中國式現代化沃土,彰顯大國金融的底線擔當與治理智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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