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強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圍繞持續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明確了多項財稅體制改革任務。其中,規范招商引資涉稅行為、健全地方稅體系、優化消費稅改革三大涉稅要點,既銜接過往監管導向,又明確2026年稅收征管與改革方向,對地方政府、市場主體的涉稅行為具有極強的指導意義。本文結合政策背景與監管動態,對三大涉稅要點進行解讀,為企業提供實務應對參考。
01
規范招商引資涉稅行為:清單化管理落地,違規優惠整治再升級
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出臺地方政府招商引資鼓勵和禁止事項清單,規范稅收優惠、財政補貼政策”。這一要求并非全新舉措,而是近年來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背景下,違規招商引資涉稅問題專項治理的延續與升級,核心是通過正負面清單劃清合規邊界,破解長期以來地方招商引資政策合法性、合規性模糊的痛點。
(一)監管導向:違規招商引資治理常態化,違規稅收優惠持續收緊
從監管實踐來看,違規招商引資涉稅問題治理已形成常態化、制度化態勢。此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已明確提出“規范地方招商引資法規制度,嚴禁違法違規給予政策優惠行為”;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平競爭審查條例》進一步細化要求,明確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未經國務院批準,不得給予特定經營者稅收、財政獎補等優惠,這意味著各地單純依賴政策優惠的傳統招商模式已難以為繼,正逐步向合規化、市場化轉型。
自《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以來,多部門、多地同步發力,推動違規財政獎補清理行動落地見效。2024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在“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明確,堅決抵制破壞全國市場統一性和公平性的違規招商引資行為,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建立常態化監控指標體系,強化疑點預警、核查及典型案例通報。在此之前,天津、江蘇漣水、湖南臨湘等多地已率先開展專項治理,排查整治違規涉稅招商行為。
2024年下半年,整治力度持續加碼。當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違規返還財稅獎補專項整治,推動企業公平競爭;同期至12月,銅鼓縣、江西、湖南、如皋市等多地先后發文,嚴禁違規實施稅費優惠、財政獎補,梳理清理現有招商政策,部分地區公示清理結果并廢止違規政策。據審計署2024年12月報告,34省市已從2561戶企業追回違規享受的稅費優惠或補征稅款等22.85億元。
2025年,專項治理工作持續深化。《2025年稅務部門治理違規招商引資涉稅問題 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六項舉措成果》顯示,稅務總局全年推送核查問題線索389條,及時查處糾正違規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明確各地不得突破紅線違規實施稅費優惠招商,河北、黑龍江等多地將該治理工作列為年度稅務重點任務,持續壓縮違規招商空間。2026年1月28日全國稅務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深入糾治違規招商引資涉稅問題和‘開票經濟’”,預示今年違規招商整治力度將持續加大。
(二)《稅收征管法(修訂征求意見稿)》預留合規招商空間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稅收征管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對地方稅收優惠政策的表述作出重要調整,將2015年版本“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不得突破國家統一稅收制度規定稅收優惠政策”的“一刀切”禁止,修改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擅自作出的稅收優惠決定無效”,體現了嚴管與容錯結合的監管導向。筆者分析認為,這一調整并非放松監管,而是為合規招商預留空間,地方政府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仍可繼續實施,例如與產能等經營效益掛鉤、非直接與納稅掛鉤的財政返還政策,這也為地方招商與企業合規提供了相關指引。
(三)企業合規應對策略
在當前稅收監管背景下,企業財政獎補適用難度與涉稅風險均有所提升。一方面,各地財政獎補政策將更加嚴謹,違規政策清理持續推進,企業享受優惠的門檻提高;另一方面,實務中已出現多起企業因違規享受獎補被追回資金、補稅罰款,甚至因業務真實性存疑被認定虛開、移送刑事程序的案例。尤其在數電發票全面推廣、大數據實現全鏈條監控的背景下,違規涉稅行為的查處難度大幅降低,風險隱患進一步凸顯。
對此,實務中需重點把握:一是地方政府需加快出臺招商引資正負面清單,明確鼓勵類、禁止類涉稅行為,避免政策模糊引發政企糾紛,建立合規招商長效機制;二是企業需主動排查自身已享受、正在享受的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摒棄依賴違規優惠、通過虛開發票虛增營收獲取補貼的粗放經營模式,對以往不合規業務及時排查整改,堅守合規經營底線。
02
健全地方稅體系:稅種立法提速,征管精準化升級
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健全地方稅體系,拓展地方稅源”,這一舉措既是優化財稅體制的重要內容,也是保障地方財政穩定、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支撐。我國現行地方稅包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車船稅、環境保護稅和煙葉稅八個稅種八個稅種,其中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尚未完成立法,征管過程中存在地域規則差異、稅企爭議頻發、稅收確定性不足等問題。2026年相關改革將進一步規范地方稅征管。
(一)土地增值稅:征管口徑統一,立法進程加快推進
土地增值稅作為調控房地產市場、參與土地收益分配的重要稅種,長期以來因各地征管口徑不一,給房地產企業合規經營帶來諸多困擾,也是稅企爭議的高發領域。實務中,土地增值稅清算仍是稅企爭議的核心焦點。以上海某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為例,其在對開發的房產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時,因歸集計算扣除項目不準確,導致多計扣除項目金額3.02億元,被稅務機關追繳土地增值稅、滯納金共計1.3億元。
2026年1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6年第3號)正式施行,對預征清算銜接、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尾盤管理等核心環節予以統一規范,有效壓縮基層執法自由裁量空間,為征納雙方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具體而言,《公告》在預征與清算銜接上,明確以“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清算申報”為界,規定預征期與銷售收入歸集期均截止于受理清算申報前一預征稅款所屬期終了之日,此后銷售統一納入尾盤管理,并通過配套解讀案例確立補充申報機制,化解客觀申報不實風險;在扣除項目上,為“紅線外支出”設置了合同約定、實際發生等扣除前提;在尾盤管理上,澄清單位扣除項目金額計算口徑,將普通標準住宅免稅政策延伸至尾盤銷售階段,填補了國家層面政策空白。立法層面,土地增值稅立法進程持續加快。2025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報告明確提出“加快土地增值稅立法”,為“十五五”時期立法工作劃定方向。預計“十五五”期間,土地增值稅將完成正式立法,進一步提升稅收確定性,減少征管爭議。
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口徑的公告》的施行在帶來全國統一、穩定可預期的操作指引的同時,也意味著企業過去所依賴的地方規則以及執行口徑的調整和變化。企業需主動適應這一政策變化,密切關注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發布的細化指引,并借此契機系統構建覆蓋項目全生命周期的稅務合規管理與風險防控體系。企業在土地增值稅清算過程中,就成本分攤方法等常見爭議問題,應提前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主動提交相關原始資料,將風險化解于前端;若風險爆發,可借助稅務律師等專業力量,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房產稅:征管數字化升級,稅源監管精準化
隨著稅收征管數字化推進,房產稅的監管力度持續加大,其作為地方稅源的重要性日益凸顯。2025年我國房產稅收入同比增長10.8%,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支撐。當前,房產稅征管的核心難點在于經營性房產租賃業態復雜、稅源隱蔽性強,針對這一問題,多地稅務機關創新征管模式,通過多部門協同、大數據賦能,構建精準監管體系,有效破解征管難題。例如,江陰市稅務局與住建、應急管理等部門簽訂稅費協同共治合作備忘錄,集成不動產登記、租賃開票、用電用水等21項數據,建立動態更新的“租賃房產稅源數據庫”,通過租金水平異常率、轉租溢價偏離度等16個分析維度,精準識別涉稅疑點。其中,某企業通過關聯方虛增轉租環節,以超低租金出租給關聯方、再由關聯方高價轉租,減少首租環節房產稅計稅依據,年計稅租金減少4000余萬元,最終被追繳房產稅427.6萬元,這一案例也警示企業不容忽視轉租環節的稅務問題。
在房市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背景下,企業需兼顧交易環節與持有環節涉稅合規,尤其重視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內蒙古某上市公司發布公告稱,其子公司根據當地稅局的要求對房產稅納稅申報情況進行自查核實,因對計稅依據理解不一致,子公司需補繳2018年12月至2024年6月房產稅及滯納金合計11105.97萬元,預計將影響2024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8069萬元,充分說明房產稅合規不當可能引發重大經濟損失。
綜合來看,隨著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稅務機關對房產稅的監管將更加精準,涉稅風險更易顯現。企業應明晰房產稅納稅義務,如實披露房產出租情況,關注租金定價的合理性,避免通過關聯交易、虛增轉租環節等方式規避納稅,同時積極配合稅務機關的稅源核查,及時整改違規問題,防范補稅、滯納金等風險。
03
消費稅改革:范圍稅率優化,征收環節后移醞釀推進
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調整優化消費稅征稅范圍、稅率,并推進部分品目征收環節后移”,這一改革方向延續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并穩步下劃地方”的部署,2025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在部署年度任務時也再次強調,要“加快推進部分品目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并下劃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財力”。中央層面的連續部署,持續釋放出消費稅改革加速推進的信號。
(一)改革核心:優化消費稅征稅范圍、稅率、環節
從改革核心來看,本次消費稅改革主要包含三大內容:一是征稅范圍優化,結合國民經濟發展和消費結構變化,調整征稅品目,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端奢侈等消費;二是稅率調整,根據調控需求優化稅率結構,兼顧財政收入與消費引導;三是征收環節后移,將部分品目從生產、進口環節后移至批發、零售環節,同時將稅收收入穩步下劃地方,實現稅源與消費地掛鉤。消費稅作為我國第三大稅種,其收入目前主要來自生產環節。其中,煙、酒、成品油、小汽車四大品目貢獻了超過90%的消費稅收入,因此改革也自然圍繞這些重點品目展開。此次改革的核心在于“后移”與“下劃”,所謂“后移”,是指將征稅環節從生產端向后推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下劃”則意味著這部分稅收收入將劃歸消費發生地的地方政府。
(二)重點領域:成品油行業稅收監管強化
成品油行業作為消費稅征管的重點領域,已率先迎來監管強化,成為改革的重要試點方向。2024年4月至7月,中央第一巡視組對稅務總局黨委開展常規巡視,2025年9月稅務總局發布的整改進展通報顯示,成品油行業稅收監管被列為重點整改事項,稅務總局已采取三項措施持續加強成品油行業稅收監管:一是發布三項成品油消費稅政策口徑;二是研究修訂成品油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三是制發《成品油涉稅產品檢測管理暫行辦法》。在此背景下,成品油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將進一步完善,為成品油行業征管提供更清晰的依據。
監管力度的持續加碼,也為消費稅后移改革奠定了基礎。2026年全國稅務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嚴肅查處成品油領域偷逃稅違法行為。結合消費稅改革趨勢,成品油消費稅后移至零售環節的試點有望率先推進,但短期內全面落地仍面臨相應挑戰。一是零售環節稅源極度分散,全國12余萬座加油站將成為納稅人,部分小型加油站會計核算不健全,將大幅增加征管成本;二是成品油生產集中在少數省份,征收環節后移將導致生產地財政收入縮水,需通過過渡機制平衡區域間財政關系。從行業影響來看,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對不同主體影響差異顯著。對于煉化企業,生產環節不再承擔消費稅納稅義務,將顯著緩解資金占用壓力,改善現金流;對于批發、零售企業,將成為消費稅直接納稅人,雖會增加合規管理成本,但能實現公平競爭;對于地方政府,消費地稅源將進一步充實,有助于拓展地方稅源。
在此改革導向下,相應品目的消費稅納稅人將由生產商、進口商變更為更廣泛的經銷商、零售商,涉及主體需提前做好應對。一是密切關注政策試點動態,重點跟蹤成品油等重點品目的改革進展;二是全面評估改革對自身商業模式、定價策略、現金流及稅務合規體系的影響,主動調整業務模式;三是強化合規管理,尤其是成品油企業,需重點防范偷逃稅、虛開發票等風險,規范發票開具與涉稅申報。
04
結語
結合2026年政策動態與相關實務經驗,建議相關企業做好應對。一是全面排查自身已享受、正在享受的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及時整改不合規行為,徹底摒棄依賴違規優惠、通過虛開發票虛增營收的粗放經營模式;二是重點關注地方稅、消費稅相關政策變化,尤其是房地產企業需規范土地增值稅清算、房產稅申報,成品油企業需適應消費稅監管與改革趨勢,針對性完善合規體系;三是強化合規管理意識,借助稅務律師等專業力量,提前防范涉稅風險,妥善應對稅企爭議,降低經濟損失。
2026年稅收征管將持續向精準化、數字化升級,違規涉稅行為的查處力度將進一步加大,各方主體需主動適應監管變化,堅守合規底線。在今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透露了2026年度國家立法新看點,明確今年將修改稅收征收管理法、企業破產法等法律,涉稅企業需密切關注立法新動向,提前預判政策變化,做好應對準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