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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業活動中,股權糾紛是常見且復雜的問題,處理不當可能給當事人帶來巨大損失。王曉營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股權糾紛法律事務部主任,擁有20年執業經驗,就成功處理過一起棘手的股權糾紛再審案件。
文化公司股權風波起
敬某、王某(化名)等五人作為北京某文化傳播公司股東,公司主營廣電行業IPTV服務業務,在他們的努力下公司業務發展良好。2016年3月公司取得西南某省的IPTV服務獨家代理協議,為將項目全國復制,五股東同年8月與北京某投資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一元價格轉讓70%股權,還約定到2018年12月31日原五股東收益不低于4200萬元,不足由投資公司補足,且由投資公司負責運營和資金投入。之后因投資公司未注入資金,雙方于2017年3月簽訂補充協議,將70%股權價格定為4200萬元,分兩階段支付。但補充協議付款日期到后,投資公司未付全款,五股東起訴并保全其3288萬元銀行存款。
再審危機律師臨陣救場
案件一審、二審五股東勝訴,也拿到執行回款。沒想到投資公司向北京高院申請再審,高院以有新證據提審。五股東深知再審風險大,一旦反訴成功,已執行的3288萬元和之前收到的912萬元都要返還,且再審有逢提必改判的說法,急需專業律師。經過篩選,他們選擇了王曉營律師。投資公司抗辯五股東在簽協議時存在欺詐,稱五股東未披露《IPTV+業務合作協議》,隱瞞業務合作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的重要事實,還虛構公司經營狀況。
挖掘證據強勢回擊反訴
王曉營律師調取一審、二審卷宗,梳理往來郵件,找到眾多能證明投資公司知曉《IPTV+合作協議》內容的證據。從法律和事實邏輯角度,揭露投資公司為不支付股權轉讓款而故意稱不知情的虛假陳述。雖協議未將《IPTV+合作協議》作為附件,但多次提到IPTV合作事宜,且股權轉讓款計算與之相關。投資公司作為專業投資機構,簽訂協議時不可能不審查,接管公司后財務每月與西南某省公司結算,若五股東不交接協議,長達三年不提出異議根本無法結算。
終審勝訴捍衛股東權益
最終,北京高院判決認為雙方基于IPTV合作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投資公司理應要求出示協議并知曉內容。即使不知,最遲在2017年4月公章交接、開始管理公司時也應知曉。且投資公司多次表明投資目的是IPTV項目,協議中反復出現的2018年12月31日這一時間節點,作為專業投資者不可能不關注。因此認定投資公司稱五股東欺詐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且其在一審提出撤銷合同已超除斥期間,維持原二審判決。
這起股權糾紛再審案件的勝利,彰顯了王曉營律師在股權糾紛領域的專業能力和豐富經驗。在面對復雜的法律問題和強大的對手時,王曉營律師憑借對案件的深入研究、證據的精準把握和對法律的熟練運用,為委托人挽回了巨大損失,也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寶貴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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