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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〡李老逵
昨天前天分別點評了兩位人大代表的提議,今天是第三篇。
前兩個建議,一個確實“為你好”,一個有點“管太寬”,而今天這個,就多少看著“不著調”了。
這不,全國人大代表宋兆普建議,適當降低法定結婚年齡,鼓勵適齡群體早生早育。
他表示,女性在16歲到25歲階段性激素更旺盛,從生理角度看更有利于生育。
宋大代表的提案引起群嘲,甚至是被群罵,說他讓女孩16歲結婚生子,甚至還有要用衛生巾封他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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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說不說,我看了幾條官媒放出來的視頻,至少從視頻里來看,宋大代表只是建議“適當降低”,并沒說要提前到16歲,網上的這些文章也是斷章取義了,這里面估計有馬馬虎虎沒仔細看,上來就罵的,也不排除刻意偷換概念想吸引眼球的。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宋大代表挨罵有點冤。而且,他也不是第一個提出此類建議的,早在2012年,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曾在全國兩會期間提出“將法定婚齡降至男女均為18周歲”的建議,引發了社會廣泛熱議。2017年,她再次將這項建議帶上兩會,不想又沖上輿論浪尖。
其后,2019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審議時,“是否應降低男女法定婚齡”這一立法議題成為網絡熱議的焦點。事實上,次年頒布的《民法典》并未對法定婚齡做出調整,不過近三年來,依然有法學學者接連發文呼吁“下調法定婚齡”。
建議法定婚齡降到18歲,不是要你18歲都去結婚,法定婚齡只是法律上允許登記結婚的最低年齡,并不是說到了法定婚齡就應該結婚或必須結婚。就像現在國家法律容許大學生結婚,也不是要大學生都去結婚一樣。
何況我國的現行法定婚齡是歷史上最高,也是世界上最高的。下面是豆包檢索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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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法定婚齡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是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在1950年《婚姻法》規定則是“男二十歲,女十八歲”。
1980年《婚姻法》將男女法定婚齡分別提高兩歲,是是受到我國人口過快增長這一社會因素的制約,以此推動計劃生育國策的貫徹落實。其第六條還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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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從現在生育率過低的現狀出發,考慮生育政策的變化和經濟水平發展,再結合國際慣例,建議“下調法定婚齡”也不能說是完全錯誤的。
可是,現在生育率的降低并不是因為法定婚齡高了,所以如果想靠降低法定婚齡來提高生育率,那只能說是刻舟求劍,緣木求魚。
去年其實也有代表提出將法定婚齡調至18歲,以提高生育人口基數,釋放生育潛能,提建議的還是一位院士。
我當時寫了一篇《“服服帖帖”生娃,結婚可以十八》,結果人家的建議還在,我的文章先沒了。
普查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人口平均初婚年齡推遲至28.7歲,女性平均生育年齡推遲至29.7歲。這幾年來,這一初婚年齡還在往后推遲,有的大城市已推遲到了30歲以后了。
在這個時候,把法定婚齡降低至18歲甚至16歲,還有個毛線用呢?
只要是對國情還有點基本了解的國人,哪怕是居委會陳大媽李大娘,都知道目前結婚率生育率低,根本就不是年齡的問題。要想提高結婚率、生育率,前提是適齡男女結得起,生得起,養得起。
說實話法定婚齡降到18歲,恐怕離婚會更多了吧。
何況國家規定女性20歲才結婚,是有保護女性受教育權利的考慮的。18歲正是讀書求學的黃金年齡,一旦結婚生娃,對女性求學、工作和就業顯然會帶來極大的不利影響,甚至加重目前已經十分嚴重的職場不公和女性歧視。
國家發展靠的是人口素質,而非單純人口規模。即便早婚真可能帶來人口數量短期增長,拿也會損害人口整體質量。當前我國出生人口下降、老齡化加劇是事實,但解決問題應靠優化養育成本、完善社會保障、增加年輕人就業機會等等舉措來實現,而非以犧牲教育與人才質量為代價,盲目追求數量。
不知道提建議的代表,醫生也好,院士也罷,能不能身體力行率先做到讓自己家的孩子初中談戀愛,高中畢業結婚,19歲帶娃上大學,大學畢業領三娃找工作?
這些年,除了降低法定婚齡之外,結婚不要戶口本,離婚增加冷靜期,婚姻登記在公園,還有生育補貼等等,可以說面對不斷下降已經紅線報警的生育率,有關部門和各位專家也真的是操碎了心。
是婚齡男女和育齡父母呢,卻在不婚不育的大路上頭也不回地玩命狂奔。
說實話,不管是冷靜期也好,生育補貼也罷,除非真正有效地解決或緩解廣大基層群眾在結婚生育中存在的經濟壓力,否則很難產生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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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前兩年為了救樓市出臺的購房補貼一樣,我們缺的是那1萬元嗎?我們缺的是萬元前面那個100或200好么?
如果痛點得不到緩解,那么他們只能選擇吶喊「我們是最后一代」。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宋大代表被群嘲甚至是挨罵,其實也不冤。最重要的是,他沒有站在普通老百姓的角度看問題。
他說女性在16歲到25歲階段性激素更旺盛,從生理角度看更有利于生育。
可是這是個成年人都知道,作為人大代表,不能只會從“生理角度”看問題和提建議吧,那不就和普通老百姓一樣的水平了,還用得著大家出錢出力推舉你去首都開會嗎?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相比來說,今年的兩會,很多代表的建議實實在在地從普通民眾的利益出發,體現了代表的擔當和良心。
印象最深刻的是,今年有好幾位代表提議分批次提高農村老人養老金。
全國人大代表、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學武建議,從2026年到2030年,逐步將中國農民的養老金,提高至每人月均1000元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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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錢相對于農民的付出來說是遠遠不夠,但是有總比沒有強。還有很多建議如果可以落地,能夠把錢省下來辦好教育改善民生,或是優化營商環境支持民營企業創造就業機會,讓老百姓的口袋鼓一點,日子舒坦點。
日子舒坦了,口袋鼓了,生娃的動力自然也就足了,不然別說生了,整的勁兒都快沒了。
其實大家并不是真的抵觸降低法定婚齡,反對的是不負責任的催婚和爹味登味。
而決定生育率的,從來就不是性激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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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老逵,中美法學雙碩士,曾在國務院部委工作多年,嫉惡如仇,仗義敢言,因此辭職改做執業律師,忙時搬磚,閑暇寫作。赤子之心不改,憂國憂民常在,文章多替蒼生寫,不為君王唱贊歌。
網易平臺2025“年度熱點內容共建合伙人”,2024“年度觀點態度之星”,多家媒體簽約作者,曾寫出數十篇10萬+作品和全網數百萬閱讀的現象級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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