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氣象,司法暖意濃。2026年3月4日,鳳岡法院執行局迎來一份特殊的“新年禮物”——一面印有“執法如山揚正氣,為民追款暖民心”十四個鎏金大字的錦旗。
當事人吳某手持錦旗向執行干警致謝,“謝謝法官,要不是你們,我的欠款可能就要不回來了……”,質樸的話語,連同沉甸甸的錦旗,成為鳳岡法院新年伊始收到最珍貴的禮物,也見證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在執行干警鍥而不舍的努力下得以圓滿解決的司法為民故事。
原告吳某和被告吳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鳳岡法院審理后判決被告一次性償還原告借款37000元。判決生效后,經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聯系被執行人,告知其盡快履行案件義務,并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吳某某名下所有賬戶進行查詢, 但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通過走訪其戶籍地得知被執行人吳某某長年在外務工,執行干警多次電話聯系并督促其履行案件義務,但被執行人一直未履行,之后更是無法聯系,致使該案執行工作一時陷入僵局。
2026年2月13日,臨近春節,執行干警得到被執行人吳某某在其老家的線索,遂立即驅車趕往被執行人家中,見執行干警來到了自己家中,被執行人吳某某很是吃驚,原本以為可以在家安心過年,沒想到執行干警會直接上門找到他。執行干警依法將被執行人吳某某傳喚到法院,責令其將案件全部履行完畢,否則將會對其采取司法措施,但被執行人吳某某稱不愿意履行案件義務。當執行干警對其宣讀拘留決定書后,被執行人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若不履行將在拘留所“過年”,遂主動將本案義務全部履行完畢。申請執行人為表謝意,特意向鳳岡法院送來一面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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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旗,不僅是當事人的謝意與肯定,更是對法院工作的激勵與鞭策。新的一年,鳳岡法院將堅持“如我在執,司法為民”理念,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切實將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來源;鳳岡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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