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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渤海銀行官宣!行長屈宏志兼任首席合規官
中國基金報記者 嘉合
3月4日,渤海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董事會于當日審議通過了聘任屈宏志兼任該行首席合規官的議案,任期自即日起至其行長(職業經理人)任期屆滿之日止。
據悉,屈宏志于2021年獲聘為渤海銀行行長,系該行通過公開選聘方式引進的重要高管之一。
簡歷顯示,屈宏志,1969年出生,高級經濟師,金融學碩士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
他曾擔任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資產保全部總經理兼法律事務部總經理、南開支行行長、和平支行行長,天津市分行行長助理、副行長、黨委委員,江蘇省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現任渤海銀行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行長、首席合規官。
近期,銀行業迎來首席合規官的密集落地潮。據統計,已有超七成的股份制銀行和部分城商行設立了首席合規官職位,由行長兼任首席合規官成為多數銀行的選擇。
例如,2月27日晚間,浙商銀行和蘭州銀行發布公告設立首席合規官職位,由兩家銀行行長呂臨華和劉敏兼任;2月10日,蘇州銀行發布公告稱,聘任行長王強兼任該行首席合規官。此外,自1月以來,渝農商、廈門銀行、張家港銀行、浦發銀行、光大銀行等多家上市銀行陸續宣布聘任首席合規官。
在業內看來,銀行密集聘任首席合規官不僅是對監管規定的響應,更是公司內部治理與風險防控體系的一次深層重構。同時,這也反映出,各家商業銀行在監管趨嚴、資產質量承壓與內控短板并存的背景下,通過高管職責整合提升合規執行力。
從政策來看,2024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要求金融機構應當在機構總部設立首席合規官,且首席合規官應為高級管理人員,并允許行長(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兼任,要求金融機構在2026年3月1日前完成落實。
從人事結構來看,當前,渤海銀行構建的高管架構包括:行長屈宏志兼任首席合規官;副行長齊君兼任首席風險官;副行長謝凱兼任首席信息官。
財報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6月末,渤海銀行資產總額為1.82萬億元;報告期內,該行實現營業收入142.15億元,同比增長8.14%;實現凈利潤38.30億元,同比增加3.61%。
在資產質量方面,截至2025年6月末,渤海銀行不良貸款率為1.81%,撥備覆蓋率為159.70%,較年初提升4.51個百分點。
編輯:杜妍
校對:喬伊
制作:小茉
審核: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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