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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原告甲、乙公司與被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前期投入59萬余元后未成項目實施主體,被告拒付費用。貴州權衡律所蔣順花律師等代理訴訟,法院最終判被告支付籌備費及資金占用費。
2024年的法庭上,氣氛緊張。原告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代表滿臉焦急與期待,而被告公司則態度強硬。這起圍繞著項目前期運營籌備費的糾紛,即將在法庭上見分曉。
鎖定焦點,規劃思路
2023年3月21日,原告甲公司與被告公司簽訂《安龍縣養生谷已建項目前期運營籌備合作框架協議》。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履行籌備工作,投入598,605.49元。但因未成為項目實施主體且完成移交后,被告以協議無約束力、原告未實際投資等理由拒付費用。接受委托后,從2012年開始執業的蔣順花律師迅速鎖定兩大爭議焦點,預判協議可能無效并規劃“合同無效仍需折價補償”的思路。
強化舉證,鞏固證據
蔣順花律師團隊全面梳理證據,明確協議具有強制約束力。針對被告抗辯,重點舉證《授權委托書》、費用發票等形成資金投入證據鏈,利用具有資質的《專項審計報告》作為費用認定依據。案件審理中,被告申請司法鑒定卻未繳費致程序終結,蔣順花律師依據規定讓被告承擔舉證不能后果,鞏固審計報告合法性。
庭審獲勝,終獲賠償
庭審中,蔣順花律師圍繞焦點充分發表代理意見。最終,法院完全采納其代理意見,判決被告公司于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支付原告甲公司前期運營籌備費598,605.49元及資金占用費,駁回原告其余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這場持續了一段時間的糾紛,在蔣順花律師的努力下,為原告贏得了應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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