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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介紹,加強網絡暴力治理,強化司法裁判震懾、引領、教育功能,堅決否定和制裁借助網絡肆意詆毀、攻擊他人,“唯流量”抹黑企業等行為。
最高法編發了五個“典型案例”,列舉了網絡侮辱、誹謗犯罪適用公訴程序的四種具體情形,這四種情形都有一句至關重要的話,“社會影響惡劣”。
適用公訴程序的“社會影響惡劣”,這個有嚴格的法律界定,同時不可否認,除了越過刑法邊界的行為,還有更多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暴行為。
比如近期反詐老陳事件。此人由民警變身網紅,由普及反詐知識而異化為以“打假”名義攻擊他人,歪曲企業有“境外勢力”的反智,這種異化,說白了就是圖一個“流量”。現在他的粉絲被清空了,流量沒了。
打著正義的名義,高喊好聽的口號,把自己打扮得絕對純潔,把對方置于道德審判臺,是這種人的一貫伎倆。
這種人一定會露餡的,反詐老陳從前是一個人民警察,在民警這個崗位上,他一定是稱職的,但是為什么變身之后,原有的責任感就在網上蕩然無存了?為什么原有的客觀理性徹底消失,隨意碰瓷企業“勾結境外勢力”?
這種事是有原理的。第一,人性處于變化中,作家揭示這種處于變化的人性,譴責人性中惡的成分,是為了讓社會變得更好。揭示反詐老陳的蛻變,不會認為“攻擊人民警察”吧?第二,“反詐老陳們”找到了密碼,他知道有些人愛聽什么,比如“勾結境外勢力”,這種話就是為一些群體量身打造的,電詐是針對特定群體的劇本,想不到反詐老陳也搞出了類似的“劇本”。第三,老陳技止此耳,他如果繼續深研反詐專業,那該多好?可惜這種工作大概很辛苦,不如故作驚悚來錢快吧?真為他感到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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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老陳的行為,比網暴莫言的一些丑態,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針對莫言的造謠,第一個就是張一一。2012年莫言剛剛獲獎,張一一就造謠說莫言是賄賂瑞典評委馬悅然,叫囂“莫言不敢告他”。當時還沒有智能手機,社會還沒有進入手機互聯網時代,張一一的行為只被媒體定義為“低俗炒作”。
換作今天,張一一至少跟反詐老陳一個結局。當然我們不能用今天的規定,追究2012年的張一一,我只是說這種下作行為“歷史悠久”。
與今天的一些人相比,張一一簡直又是小兒科一般了。大家看以下事實:
第一,公然在網上發出人身威脅。
毛星火說給這個世界五年時間,然后他會用自己的手段“解決莫言”,浙江師范大學退休人員蔡偉說“恨不得宰了你”,叫囂要搞“鋤奸團”。
然后,是互聯網上經常出現這樣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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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文盲加法盲嗎?
試問這種東西,比反詐老陳如何?老陳攻擊企業“勾結境外勢力”,毛星火和蔡偉先扣大帽子,然后直接威脅作家人身安全,這比老陳“牛二”多了吧?造成的社會影響夠惡劣不?
第二,公然侮辱作家和作家親屬。
莫言現在好像成了一個“符號”,心中有無名之火的,上來罵莫言最安全。那個號稱有多年黨齡的蔡偉,上了網就厚顏無恥,公然辱罵作家的母親,那混賬言論在網上存在很久。繼起的是“偉偉道來寒梅傲雪”,同樣是辱罵作家和作家母親,此人同樣號稱有很多年黨齡,為什么上了網,就臉都不要了?!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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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針對莫言的各種人身攻擊,那就太多了,首當其沖的當然是“賣國恨國”之類的。這個原理跟反詐老陳的套路是一樣的,先把對方和“境外勢力”“日本鬼子”聯系起來,先把對方打成“漢奸”,自然有不明真相的人義憤填膺。
第三,更嚴重的,如今這些人已經以組織的形態出現,他們制造社會撕裂,破壞早已形成的社會共識。
“偉偉道來寒梅傲雪”公眾號,去年年底曾經號稱“人民群眾擁黨護國委員會”,組織“批莫事業”,制發“嘉獎令”,如今又打出“堅定純潔,讓黨放心,甘于奉獻,能拼善贏”的標語,這些都是冒充“組織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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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標榜“堅定純潔”,那么請問,黨組織何曾組織過什么“批莫事業”?連最基本的“擁護黨的主張”都做不到,連最基本的“保持一致”都做不到,你算什么堅定純潔?!
自媒體作為個人,沒資格自己亂發明各種口號,尤其是給人“團體”“組織”的錯覺,這帶有極強的誘導特征,而該公眾號純粹就是攻擊莫言的。
改革開放將近五十年年,社會早已形成了共識。莫言作品中涉及到了特定年代的錯誤,這些錯誤早就是黨中央用文件明確過的,作品中根本不存在什么“政治問題”,相反在政治上完全正確!
“毛星火”、“偉偉道來寒梅傲雪”這種自媒體,打著“堅定純潔”的旗號,不僅攻擊莫言,還歪曲中央領導同志給中國作協的賀信,否定中國作協的賀辭,攻擊國家大劇院、出版社、著名高校,這種社會危害,難道不比反詐老陳嚴重得多?
3
反詐老陳走上了忽悠網友之路,這真是莫大的諷刺。
仔細想來,自稱文藝評論家的唐小林、退休教授蔡偉、陜西作協會員的王隨學、多年黨齡的“偉偉道來寒梅傲雪”,還有更早的張一一,何嘗不是另一種“忽悠”?
電詐為什么頻繁得逞?
因為社會公眾對這一套太陌生,人們獲得的信息不對稱,讓騙子經常得手。
攻擊莫言,也是一些人的忽悠術。文學可以很容易,又相當艱深,牛郎織女易懂,《圍城》很難懂。一些“騙子”正是利用人們的不懂,拓展流量空間。
改革開放以來,新時期文學形成了傷痕文學、反思文學、改革文學、尋根文學等多種流派,其實不是學文學的人,根本不會知道這些流派。你能想到嗎,如今傷痕文學都被一些人攻擊了!
為什么呢,因為傷痕文學揭穿了特定年代的荒唐、暴虐、迫害,40多年后竟然惹怒一些人,你說有多荒誕?
最高法的文章指出,“網絡文明是現代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這話太對了,那些充斥著污言穢語、造謠中傷、羅織構陷、侮辱誹謗的文章,就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噪音,決不能僅僅當作“小兒夜啼”。
如同最高法所指出的,這個要堅決否定。
硯邊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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