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快來點個關注,下次串門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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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浙江長興縣中醫院,短短7天時間內就為367位市民接種狂犬病疫苗一事曾引發輿論熱議。
如此密集的狗傷人現象,固然與春節人流密集有一定關系,但主因還是不文明養犬造成的。
而且,這也并非是孤例。
有游客在云南一服務區,被烈性犬德牧兩次撲咬致骨折,犬主僅墊付千元就駕車離去,至今沒有下文。
2月25日,四川南充市西充縣又發生一起狗傷人事件。
有網友發視頻稱,在西充縣城北廣場一條沒有拴繩子的黑色大狗在人群中撲咬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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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視頻來看,這條黑色大狗脖子上還系著一段長繩,很明顯不是流浪狗,但不知道是狗主故意放開,還是被狗掙脫。
但不管哪一種情況,都說明有相當一部分養犬人,連對寵物最基本的約束都做不好。
據目擊者稱,當時現場不少人在跳廣場舞,狗不知道是從哪里來的,有兩個小孩被咬傷,熱心市民扔單車、持木棍將狗趕走了。
小編更關注的其實有兩點。
一是事發后相關方面的反應,二是評論區網友的看法。
為什么這么說?
其實,目前各地對養犬的管理規定,已經算是比較全面,之所以管不住,問題主要卡在了執行端。
這時候,官方的態度就顯得尤為重要。
而據當地警方表示,派出去已經介入處理,狗和狗主人都已經找到了,對于孩子的傷情暫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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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貴州電視臺《百姓關注》欄目的報道里,當地街道辦回應,傷人犬只已送收容站。
說實話,大家最想看到,當地對狗主人是如何處罰的,最關鍵的信息,卻絲毫沒有提及。
當然,公安機關需要時間去調查,對外界的信息通報也有必須遵循的流程。
程序上都沒問題,可總讓人有一種如鯁在喉的不適。
再說一下評論區,不出意料,“我家狗狗不咬人”的謬論還是堂而皇之的出現了,還說的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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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網友的觀點很明確,言外之意,被狗咬也是活該,為什么不咬別人只咬你,該反思的不是狗主,而是兩個孩子。
與“受害者有罪論”如出一轍。
養犬亂象頻發,本來只是正常的養狗,卻發展成遭人厭惡的“狗患”,一次次傷人事故持續刺痛著公眾神經。
新法也實行了,似乎沒有產生該有的效果,對于這些不守規矩的養犬人,到底該怎么治?
養犬本身沒有錯,錯就錯在一部分人把私事凌駕于公德之上,我們始終都不明白,拴個繩、清理一個狗便有多難,文明養犬的困境,到底卡在了哪一個環節上?
其實,不管是媒體還是公眾,基本也達成了共識,“管狗”的前提,還是要先“管好人”。
而想要管好人,目前來看只能從兩個方面著手:
一是提高犬主文明養犬的意識,把違規的代價說細、講透。
盡管還沒有全國統一的政策規定,但各地基本都有自己的養犬條例,從登記辦證,到日常行為約束,再到違規的處罰,其實已經說得很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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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實話,這些規定不要說非養犬群體,就算是犬主都未必清楚。
這也說明,在對養犬相關政策的普及上,是存在一定問題的。媒體的確也經常有相關報道,但如果犬主看不到,或者沒在意,也起不到什么警示的作用。
其實這項工作,完全可以設置在養犬辦證環節,加入文明養犬理論考試,包含日常養犬行為規范、違規處罰等內容。
同時,參考駕照引入養犬積分制度,一年同樣是12分,每一次不文明行為都要扣分,扣滿吊銷狗證,寵物狗要被沒收,且五年之人不準再養。
濟南就曾實行過這個措施,據說效果還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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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每一個養犬人,從開始就明白,文明養犬不僅是一種責任,更是法定的強制性義務,不遵守要付出代價。
二是要加大打擊力度,避免“撓癢癢”式執法。
眾所周知,“撓癢癢”只能讓人覺得是在“開玩笑”,就像所謂的警告,左耳進右耳出,很難讓犬主對法律產生敬畏感,
只有一下打疼了,人才能長記性。
所以說,小編支持很多網友的提議,狗咬人也別罰款拘留,直接追究刑事責任,不信管不住。
這幾年,在養犬問題上,網上一直都吵的很厲害。
其實,在小編看來,這不應該成為養犬和非養犬兩個群體之間的對立,反而應該是雙方共同推動的事。
不文明養犬,如果管不好,傷害的可不僅僅是無辜路人,守規矩的犬主和寵物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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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此以往,養犬法規只會越來越嚴,寵物的生存空間勢必還會被壓縮,誰愿意看到自己的愛寵,成為人人喊打的對象?
這既不是人們無情,更非社會容不下“毛孩子”,而是部分犬主得寸進尺的把私利凌駕于他人之上。
你所謂的愛心,又憑什么拿別人的喜好、安全、衛生去買單?
遛狗不牽繩,狗便不清理,狗叫擾民、拿餐廳餐具喂狗、縱狗傷人……
種種問題的頻繁出現,已經把公眾的耐心消磨殆盡,完全就是在挑戰社會底線,還能怪人們“不包容”?
更何況,面對日益增多的流浪狗,一些人口中的愛心,又該作何解釋,難道它們不是被主人拋棄的?
一邊批判網友們對動物太冷漠,一邊在拋棄寵物狗的時候又毫無負罪感,這種人格的分裂實在讓人看不懂。
管好一條犬,不能只靠一條繩子、一部法律,而是全社會共同的努力,把它當成一回事去認真抓一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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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對于養犬群體來說,不要一談“狗患”,就覺得是公眾在上綱上線,從而產生抵觸心理。
實際上,飼養寵物也不是現代的專利,中國人養狗養貓的歷史已經很久遠了,從古代到今天,寵物的地位恐怕都沒有像現在這么高過。
以前養狗是看家護院,現在很多人都把寵物當”寶貝疙瘩”養,當然這只是個人選擇,原本也無可厚非。
可一旦突破了公共邊界,侵犯到別人的合法權益,如果還覺得理所應當,那就不單純是自私,按照新法的規定,已經是違法了。
這時候,再跟這些人擺事實、講道理,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如果還不能重拳出擊,只能放縱不文明養犬者違規的底氣。
決不能讓狗患成為不法者囂張、老實人受氣的“不治之癥”。
對此,大家怎么看?
注:本文旨在表達個人觀點,提倡大家理性討論,弘揚社會正能量,如有侵權,請聯系作者刪除。
黃河新聞網(2026-02-25 14:21發布)四川南充一黑色大狗撲咬孩童,熱心市民扔單車、持木棍驅趕,目擊者:兩個小孩被咬傷;警方:正在處理,狗和狗主人都已經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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