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被判必須退場,史上最剛業委會出現了?
最近,樓市君收到爆料,獅山君湖天下花園小區的物業交接糾紛終于塵埃落定——法院駁回奧園物業全部訴訟請求,明確業委會發出的退場通知合法有效。
和物業鬧上法庭,還贏得這么痛快,到底什么瓜?且聽樓市君深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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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山君湖天下花園小區(奧園公園一號),位于獅山鎮羅村北湖二路,緊鄰孝德湖公園。
小區共分為4期,是個有兩千多戶的大盤,樓齡也有約10年。
而本次案件中的主人公——奧園物業,則為該小區的前期物業服務公司,一直駐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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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湖天下花園實景
|來源:安居客
據君湖天下業委會官方反映,奧園物業多年來從未在小區范圍內公示經營情況。
甚至,在2023年小區業委會成立后,物業仍拒絕進行公共收益交接、也不配合提供公共收益明細。
時間來到2025年,君湖天下業委會官方表示,小區業主大會已表決通過不續聘奧園物業,致函奧園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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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君湖天下業主之家
按照業主大會的通知,奧園物業本應在2025年11月退場。但誰知,奧園物業卻拒收文件、拒絕退場,還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一來二去的,這場物業鬧劇便持續了幾個月之久。
直至2026年2月,南海法院發出判決書,駁回奧園智慧生活服務(廣州)集團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判決書還提到,被告(奧園公園一號業委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根據決議向原告發出退場通知,也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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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君湖天下業主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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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奧園物業在廣佛地區服務的多個小區,均暴露了不同程度的問題。
如佛山南海的千燈湖奧園1號(君珆花園),出現業委會追索公共收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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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園1號實景
奧園1號業委會官方透露,小區業委會2025年8月成立后,在跟進公共收益核查時發現,物業提供的三份同期財務報表數據竟截然不同。
2018年11月至2025年6月的公共收益結余,三份報表顯示分別為44.44萬元、69萬元和75.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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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季度 物業公共收支情況
|來源: 君珆花園業主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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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季度物業公共收支情況明細
| 來源: 君珆花園業主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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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公司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審計報告
| 來源: 君珆花園業主之家
對此,目前業委會已正式向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物業移交75.93萬元公共收益余額,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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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園1號實景
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廣州。
2025年9月,廣州增城區住建局收到奧園城市天地業主的申請,要求調查小區公共收益問題。
經核查,發現物業在2023年9月將公共區域出租經營,但后續公示的賬目中卻未見這筆收益。
增城區住建局認定,該行為涉嫌違反了《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并已正式對奧園物業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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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增城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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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佛多個小區奧園物業 事件,其實反映出目前許多小區共同面臨的困境。
一方面,物業依靠母公司“輸血”的傳統生存模式難以為繼。
過去許多物業企業依附于房地產開發業務,隨著地產行業進入調整期,母公司自身經營承壓,可能會傳導至其物業服務板塊。
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企業 未能及時將重心放在提升服務質量來贏得業主信任上 ,反而試圖從公共收益等本屬于業主的“錢袋子”中找補,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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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園1號物業服務收支情況公示
|佛山樓市發布攝
另一方面,業主權利意識覺醒,對“質價相符”要求更高。
當物業費漲價,而服務品質未見提升時,公共收益這種涉及切身利益的焦點問題,便成為矛盾集中爆發的領域。
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指出,利用業主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屬于業主共有。
然而,從電梯廣告、公共停車位租金到場地租賃費,這些本該用于補充維修資金或改善社區的共有資金,在實踐中卻常因物業公司管理失范而淪為“糊涂賬”。
截至2025年,全國已有120余家物業公司因公共收益違規被罰,最高罰款額度飆升至200萬元。(數據來源:物業黑板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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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粉絲供圖
不過,面對物業困局,越來越多業主們在維護自身權益上,不再選擇沉默。
順德凱藍名都案例,就為 佛山同類業主維權打了個好樣。
小區于2023年成立業委會,后發現物業公司將小區外圍露天停車位出租、電梯廣告、豐巢柜場地占用等產生的公共收益據為己有。
在協商未果后,業委會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2025年底,佛山中院作出終審判決,要求物業公司向業委會返還小區公共收益413.98萬元,明確規劃露天停車位收益屬全體業主共有,并在駁回物業公司扣除成本的上訴理由。
|法院判決書
| 來源:業主供圖
看到這,你肯定想問如果自家小區公共收益疑似受損,業主應該怎么辦?
樓市君也為大家梳理了一番,相關步驟可以參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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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AI生成
最后,關于物業服務,你有什么親身經歷或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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