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Web3正在經歷一場殘酷的“祛魅”。
曾經,許多從業者以為依托離岸架構、使用匿名錢包、不簽勞動合同,就能處于傳統法律的射程之外。
但現實給了行業一記重錘:越來越多的技術與運營骨干,因為拿了公司的U、動了項目的私鑰,從“行業新貴”瞬間淪為“階下囚”。職務侵占罪,這個聽起來傳統的罪名,卻在Web3行業頻頻爆發。
本文將剝開復雜技術術語,帶你直面一個殘酷的真相:在刑法面前,你以為的“技術博弈”和“社區分紅”,為何會被直接定性為“職務侵占”?
認知錯位:你以為的自由,其實是陷阱
Web3世界很誘人,機會似乎無處不在。動動手指,一筆轉賬,就可能帶來普通人奮斗多年才能獲得的財富。
行業里流傳著一些危險的誤解:覺得項目在海外、團隊松散,法律就管不著;以為用虛擬貨幣交易,就能“查不到”;甚至幻想,受害者也不敢或不會報案。但很多人忘了問自己:這份“幸運”,真的安全嗎?
而現階段Web3從業者常常存在兩大認知誤區:
誤區1:我不是“員工”,我是“社區成員”
很多Web3項目在海外注冊,國內團隊線上辦公、不簽合同、用USDT發薪。這讓很多人覺得:“我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員工,法律管不到我。”
真相:法律不看標簽,看實質。只要你接受管理、為公司干活、領報酬,你就是法律意義上的“員工”。
誤區2:虛擬貨幣不是“財產”
很多人認為:虛擬貨幣在國內不被承認,只是鏈上代碼,不算法律保護的“財產”。
真相:雖然國家不承認虛擬貨幣的貨幣地位,但它有價值、能交易、能控制,在法律上就是財產。侵占虛擬貨幣,就是侵占財產。
那么,法律是怎么定義職務侵占的?簡單說,就是公司員工利用工作便利,把公司財產變成自己的。要構成這個罪,需要滿足四個條件:
你是公司的人(主體)
你動的是公司的財產(客體)
你是故意的(主觀)
你利用了工作便利,動了公司財產(客觀)
不管形式多新,法律看穿本質的原則從未改變。核心就一條:動了公司的東西,就是犯罪。
1. 公司就算注冊在海外,只要它有獨立資產(如國庫資金、代幣)和組織管理架構,法律上就承認它是“單位”,其資產受保護。
2. 就算沒簽勞動合同、用USDT發工資,只要你有工作安排、接受管理、領報酬,就是“單位的人”。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都是鐵證。
3. 虛擬貨幣雖不是法定貨幣,但依然是財產。非法侵占它,和侵占現金、實物一樣,會構成犯罪。
別碰這五條“紅線”
無數案例證明,下面這些“小聰明”,最終都成了通往違規的捷徑:
私鑰和資產,別伸手:無論是掌管私鑰、礦機還是冷錢包,未經允許,一絲一毫都不能動。
別改代碼“拿”幣:技術人員利用權限修改數據,將公司虛擬幣轉入自己口袋,這不再是“技術問題”,而是赤裸裸的侵占財產,刑罰更重【1】。
業務賬戶不是提款機:商務或運營人員,借合作之便,將公司的幣變現轉入自己賬戶,無論過程多迂回,都是職務侵占。有人因此被判刑12年【2】。
內幕消息,別搶跑:提前知道代幣上線等關鍵信息,用個人錢包搶先買賣獲利。鏈上記錄永存,終會被追蹤到。這不僅會終結你的職業生涯,更會引來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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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金,別挪用去“理財”:把公司閑置的USDT私自拿去挖礦、炒幣,哪怕只想賺點利息,從動用那一刻起就已違法。一旦虧損或無法歸還,就是職務侵占,將受到刑事處罰【3】。
真正的智慧:在規則內創造價值
Web3的世界充滿可能,但絕不是法外之地。那些走得遠的人,從不是敢于挑戰法律底線的人,而是深刻理解并遵守規則,在此框架內穩健創造價值的人。
當行業走向成熟,合規將成為你最硬的底氣,也是最重要的競爭優勢。
別讓你手中的技術,成為困住自己的枷鎖。一時的僥幸,可能換來一生的代價。
[1]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0)滬01刑終519號
[2]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典型刑事案例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MjEwNzYzOQ==&mid=2650830147&idx=1&sn=c67e244efd223c8be4c07e5dfaaaf72f&scene=21&poc_token=HAeLNWmjbhH53IL7Syyw0VDFuYqj_gGvhKZZrSAZ
[3] (2020)贛1125刑初24號
*本文為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的原創文章,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意見。歡迎更多Web3從業者投稿、爆料。如需轉載及法律咨詢,請添加客服:mankunlawyer。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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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倩
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律師
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擁有十六年律師執業經驗,從入行起就專注刑事辯護、企業法律顧問、刑民交叉領域,對新經濟犯罪案件、互聯網新型犯罪案件、金融犯罪案件具備扎實的法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律支持,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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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楚穎
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
律師助理
南昌大學法學(主修)、金融學(輔修)學士,倫敦國王學院國際金融法專業碩士。深耕 Web3 領域,專注于加密貨幣合規、NFT、DeFi監管研究。致力于以法學與金融的雙重視角,探索數字資產世界的規則構建與合規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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