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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5日,我局依法對豐臺區城中村改造看丹路北側安置房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進行了為期7個工作日的網上及現場公示。公示期間共收到15份公眾反饋意見,通過總結歸納為8類意見,經我局研究,現就公眾反饋意見進行回復并采信如下:
一、屬于我局職責的意見
(一)公眾反饋意見:關于建筑間距及采光相關問題。
1.關于住宅建筑間距較近、可能影響住宅采光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規劃新建樓棟之間的間距均滿足《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間距暫行規定》《北京地區建設工程規劃設計通則》《建筑防火通用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文件的要求。根據本項目設計單位參照《建筑日照計算參數標準》(DB11/T1627-2019)進行的日照分析,依方案建設完成后,周邊現狀住宅采光滿足《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第7.2.1條每套住宅應至少有一個居住空間能獲得冬季日照的要求,日照時數滿足《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第4.0.9條住宅建筑大寒日日照≥2h的日照標準要求。
關于幼兒園與11,本項目幼兒園屋頂造型較為復雜,屋頂最高點的高度為15.9米,屋頂北側女兒墻的高度為13.7米,與11。
關于北門與4,考慮公眾反饋意見,我司對北門位置進行優化調整,北門與4.60米優化為24.62米。
我局意見:公眾意見符合法規、規范要求,予以采信。建設單位已組織設計單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和公眾反饋意見對方案及建筑高度、間距的標注進行優化。
2.關于該項目新建建筑與鐵路的間距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住宅樓距離東側鐵路的距離約130米,距東北側鐵路的距離約80米,滿足《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關于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要求。本項目按照《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要求進行設計,當住宅建筑位于交通干線兩側或其他高噪聲環境區域時,應根據室外環境噪聲狀況及規定的室內允許噪聲級,確定住宅防噪措施和設計具有相應隔聲性能的建筑圍護結構。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符合相關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二)公眾反饋意見:關于小區東北側機動車出入口通行、南側人行出入口使用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依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于豐臺區城中村改造看丹路北側安置房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審查意見的函》要求,在規劃豐西三號路設置兩處機動車出入口,該道路的車流可通過地塊西側規劃豐西二號路和地塊南側規劃看丹路進行疏解。小區南側2,為本項目住宅人行出入口。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滿足相關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三)公眾反饋意見:關于總平面圖標注信息的問題。
1.關于公示總平面圖上綠色區域用途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公示總平面圖上所示綠色區域為小區景觀區域(包含綠植、園路、景觀小品場地以及座椅、花架等園林設施)。
我局意見:公眾意見、建設單位意見無重大分歧,采信雙方意見。
2.關于公示圖中的樓號與選房時的樓號不一致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目前本項目樓棟號設置滿足《北京市門樓號牌管理辦法》《門樓牌設置規范》的樓牌編號要求,具體樓號以最終批復為準。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滿足相關規范要求,予以采信。
3.關于該項目是否設置環形健身跑道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7號)要求,設置室外運動場地。本項目景觀設計方案中,在小區內設置了環形健身跑道。
我局意見:根據《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7號),室外運動場地包括綜合健身場地、健身路徑等。公眾意見、建設單位意見無重大分歧,采信雙方意見。
(四)公眾反饋意見:關于公示內容應包含項目效果圖、公區裝修標準等信息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規劃設計方案總平面圖進行公示。本項目公共區域精裝修方案已通過豐臺區住建委組織召開的保障房設計方案專家評審會,公共入戶區域的裝修標準為瓷磚墻面、鋪磚地面、涂料頂棚及局部石膏板吊頂。
我局意見:根據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規劃設計方案批前公眾參與的通知(試行)》,需要開展設計方案審查的房屋建筑工程(涉密項目除外),在核發“多規合一”會商意見函或設計方案審查意見函前,市區兩級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將擬同意的規劃設計方案總平面圖進行現場公示和政府網站(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網站或屬地政府網站)公示。建設單位意見符合相關文件要求,予以采信。關于該項目裝修標準的問題,建議以通過住建部門審批的方案為準。
(五)公眾反饋意見:關于本項目住宅層高、隔聲降噪、裝配式建筑實施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依據《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施工圖審查執行新標準時間的通知》(京規自發〔2021〕17號)要求,對于共有產權住房、安置房、公共租賃住房、集體土地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項目適當放寬,以取得《保障性住房設計方案審查專家意見》為準,新標準正式實施日前已組織并通過保障性住房設計方案審查的項目可按原標準進行審查。本項目為回遷安置房項目,已于2024年9月通過了豐臺區住建委組織召開的保障房設計方案專家評審會,并取得《保障性住房設計方案審查專家意見》。本項目現按北京市《住宅設計規范》DB11/1740-2020,《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50118-2010、《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55016-2021等進行審查。
本項目住宅標準層層高為2.9米,首層層高為3.0米,依據上述相關規范等要求進行隔聲設計,裝配式建筑預制混凝土構件主要采用預制墻體、預制疊合板、預制樓梯,其中預制墻體采用非疊合類墻體構件,預制構件在工廠生產時一次澆筑成型,各類構件之間在施工現場通過現澆混凝土的方式進行連接,結合部位會根據規范要求進行了毛糙面處理,確保預制構件與現澆混凝土之間的密實;樓板構件采用預制疊合板,采用預制+現澆的方式進行結合,預制疊合板與現澆混凝土結合部位同樣采用毛糙面結合的方式,確保預制構件與現澆混凝土之間的密實。
我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滿足相關規范、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二、不屬于我局職責和與本次公示內容無關的意見
(一)公眾反饋意見:關于該項目得房率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住房得房率與公攤面積有關,受多種因素影響,存在一定的差異,本項目目前為方案階段,具體以測繪備案成果為準。
我局意見:關于上述問題,建議公眾后續向房屋管理部門進一步咨詢。
(二)公眾反饋意見:關于項目北側橋洞通行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公眾反饋意見中的區域不在本項目建設范圍內。
我局意見:該區域位于大井西路下穿豐臺站改建工程鐵路節點工程范圍內。關于道路實施問題,建議公眾向城市管理部門進一步咨詢。
(三)公眾反饋意見:關于擬建項目東北側現狀建筑搬遷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公眾反饋意見中的現狀建筑不在本項目建設范圍內。本項目住宅樓及配套樓與相鄰現狀建筑的間距均滿足《北京地區建設工程規劃設計通則》《建筑防火通用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規范的要求。
我局意見:公眾反饋意見與本次方案公示內容無關。關于公眾反映現狀建筑的搬遷問題,建議公眾向住建部門進一步咨詢。
三、總平面圖公布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上述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設項目建成后通過規劃核驗之日止。本項目各項經濟技術指標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最終審批為準。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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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豐臺,微豐向(原新豐臺)整理,轉載請注來源;文章內容僅為傳遞信息,文中內容和觀點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目的僅在于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資料,不構成投資建議或政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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