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年,深宮大內。
讓他這么沉不住氣的,不是邊關告急,也不是百姓造反,而是從廣西龍州那窮鄉僻壤送來的一張“閻王帖”。
帖子上寫得明白:鄭國公常茂,沒了。
照理說,功臣后代走了,當皇上的怎么也得掉幾滴眼淚。
可偏偏朱元璋的第一反應壓根不是難過,而是滿臉的狐疑。
咋就不信呢?
因為這人走得太蹊蹺:年紀輕輕,身份硬得嚇人,偏偏在這個節骨眼上出事。
常茂是誰?
那是開平王常遇春的大公子,太子朱標的正牌小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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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離場,直接把大明朝開國勛貴們的血腥結局揭開了一角。
這事兒往小了說是個富家子弟的生死謎題,往大了看,就是個“二代們”如何在皇權的鍘刀下求生的教科書級案例。
不少人覺得常茂就是個扶不起的阿斗,飛揚跋扈、做事沒腦子,最后把自個兒作死了。
可要是咱們把日歷翻回去,站在常茂的位置重新盤算一下當年的局勢,你會猛然發現,在這個被世人當成“瘋子”的軀殼下,沒準藏著一種被逼到絕境的求生智慧。
想弄懂這事兒,得先瞧瞧常茂抓了一手什么牌。
這牌面,大得簡直要把手燙爛。
1369年,常遇春撒手人寰。
朱元璋傷心壞了,給了常家無與倫比的體面。
常家長女嫁進東宮當了太子妃,長子常茂娶了大將馮勝的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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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多久,朱元璋又干了件破天荒的事:給年僅十五歲的常茂封了個鄭國公。
放眼整個大明功臣圈,這位置也就比徐達和李善長低一點。
就連后來那個狂得沒邊的藍玉,這會兒都得老老實實排在這個半大孩子后面。
這哪是皇恩浩蕩啊,分明就是一道催命符。
朱元璋的小算盤打得噼里啪啦響:他是想通過聯姻,把常家、馮家和太子朱標捆成一根繩上的螞蚱,把常茂硬生生捧成太子黨里的武將頭牌。
對于一個十五歲的少年來說,這意味著啥?
意味著他絕不能平庸。
他必須得像他爹一樣,做一把最快的刀。
史書上評價他“驕稚不習事”,大白話就是說他狂妄幼稚不懂規矩。
可轉過頭又說他“足智多謀”,甚至被人夸成“無敵大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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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句評語看似打架,其實透著玄機。
一個少年得志、位極人臣的主兒,要是平日里太過低調、見誰都客客氣氣,那朱元璋晚上才真睡不著覺。
于是乎,常茂早年間的那些“渾蛋事”,保不齊就是穿給別人看的保護衣,當然,也可能是年少輕狂真的飄了。
直到他踢到了一塊真正的鐵板——他的老泰山,馮勝。
常茂跟馮勝不對付,表面瞅著是翁婿倆鬧別扭,骨子里其實是兩個手握重兵的大佬在博弈。
馮勝那是開國六公爵之一,戰功高得嚇人。
1379年北伐,馮勝掛帥,女婿常茂在賬下聽令。
在軍營里,常茂干了兩件出格的事:開會遲到,有令不行。
馮勝氣得當場發飆,結果常茂咋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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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之慢”。
就是慢吞吞地回嘴,故意晾著老丈人,讓你下不來臺。
擱一般人身上,這就叫作死。
但在常茂心里,這筆賬或許有另一種算法。
當時的明軍高層,要是馮勝和常家好得穿一條褲子,那是朱元璋最忌諱的。
翁婿倆當眾掐架,雖然場面難看,但在皇帝眼里,這沒準就是個“安全”信號。
可沒過多久,這出“苦肉計”玩脫了。
這就是那場著名的“納哈出受降風波”。
當時,元朝殘部納哈出帶著二十萬人馬投降。
這對朝廷來說是天大的喜事,馮勝本來樂得合不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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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宴前,納哈出端杯敬酒。
本來是一團和氣,誰知常茂突然翻臉。
理由簡直荒唐透頂——非說人家納哈出穿衣服的細節不對勁。
常茂以此為借口,竟然在酒桌上直接亮刀子,一刀就把納哈出給砍傷了。
這一刀下去,差點捅破天。
納哈出手底下那二十萬大軍差點當場炸營。
事后,馮勝氣得臉都綠了,一封奏疏告到朱元璋那兒,說常茂“激變”。
常茂也不慫,反咬一口,說老丈人“私藏良馬”。
這事兒怎么琢磨都像是常茂腦子進水了。
為了逞一時之勇,就把國家的招撫大計給攪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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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咱們換個角度推演一下:要是受降順順當當,馮勝立下蓋世奇功,常茂作為副手也是功勛卓著。
然后呢?
“馮常聯盟”的聲望直接登頂。
在中國歷史上,武將組合的聲望一旦到了頂峰,離掉腦袋也就不遠了。
常茂這一刀,把這場完美的勝利給攪和了,把翁婿關系給砍斷了。
最后的結果是:朱元璋各打五十大板。
常茂被發配到廣西龍州,馮勝被奪了兵權回家養老。
看似兩敗俱傷,可細細一琢磨:兩個原本可能功高震主的武將,一個回家抱孫子,一個去邊疆看風景。
腦袋,都在脖子上好好長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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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廣西龍州,常茂也沒閑著。
他一頭扎進了當地土司趙家的內斗里。
為了幫一個叫黃氏的寡婦搶班奪權,他竟然把自己變成了人家的上門女婿,還強行調兵鎮壓反對派,搞得龍州一片大亂。
聽著又像是個“惡霸”欺負人的故事。
但這事兒透著反常。
一個待罪流放的國公,本該夾起尾巴做人,爭取早點寬大處理回京城。
常茂為啥要在這種鳥不拉屎的地方,去管別人的家務事,甚至不惜惹出亂子?
除非,他壓根就不想回京。
那會兒的朝局是個啥樣?
胡惟庸案的血跡還沒干,藍玉案的陰云又聚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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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臣們的人頭,正跟熟透的瓜一樣,一個個往下掉。
朱元璋的疑心病已經到了晚期。
常茂在龍州搞事情,朱元璋當然忍不了,立馬下令:抓回來問罪。
就在這節骨眼上,消息來了:鄭國公暴斃。
朱元璋的第一反應是派大軍進駐龍州徹查。
最后帶回來的結論是“確認死亡”。
但這結論,經不起推敲。
在那個年代,廣西龍州那是蠻荒之地,深山老林。
一具燒焦的尸體,根本沒法做DNA鑒定。
只要買通幾個關鍵環節,來個偷梁換柱,簡直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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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最后為啥沒再深究?
也許是因為確實找不到活人,也許是因為人既然已經“死”了,威脅也就沒了。
民間野史都在傳,常茂其實一直活到了1420年,還在當地繁衍出了一個“常家村”。
要是這事兒是真的,那常茂當年的所有瘋癲舉動,都有了合理的解釋。
他從一開始就門兒清,作為常遇春的兒子,作為太子的親戚,作為馮勝的女婿,他身上的光環太重,重到足以把他壓成肉泥。
在那個皇權瘋狂收割功臣的歲月里,想活命,只有兩條路:
要么像徐達那樣,活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最后也沒落著好);
要么就像常茂這樣,把自己變成一個“瘋子”、一個“廢人”,最后變成一個“死人”。
回過頭看,常茂這輩子走的每一步棋,看著荒唐可笑,實則步步驚心。
砍傷納哈出,讓他從權力的漩渦中心跳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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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龍州,讓他離京城的屠刀遠遠的;
制造動亂,也許是為了掩蓋他準備假死的痕跡;
最后的那場“暴斃”,是他對自己命運做出的最后一次、也是最漂亮的一次反擊。
最諷刺的是,常遇春拿命在戰場上拼來的家族榮耀,他的兒子最后竟然要靠扔掉這一切、甚至扔掉自己的名字,才能茍全性命。
那具在龍州面目全非的尸體,到底是不是常茂,其實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那個曾經鮮衣怒馬、位極人臣的鄭國公,必須得死。
只有他死了,常茂才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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