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6日8時,永吉縣公安局刑警隊隊長李連森接到江密峰派出所所長張玉生的電話報告:在塘坊村一公里左右處的西山上發現一堆白骨。
于是李連森立即叫上副隊長彭文忠、東片分隊長劉靜波、縣局法醫賈萬發鉆進一輛北京212型吉普車往塘坊村方向疾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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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公安牌照的北京212吉普車
由于塘坊村靠近吉林市,距離永吉縣縣城較遠,所以李連森他們趕到時已經是中午了。他們趕到時,江密峰派出所所長張玉生、塘坊村管段民警江河帶著報案人——塘坊村二社村民王秀琴和其女兒小芳已經等候多時了。
王秀琴說:“一大清早,我帶著女兒來西山割秋柴,割著割著就聞到一股刺鼻的腥臭味,女兒指著不遠處的一棵老柞樹說那下面有一個死人腦瓜骨,我近前一看嚇傻了,除了死人腦瓜骨,還有一堆死人骼拉,上面還用樹枝蓋著。我倆柴也不砍了,丟下鐮刀就跑下山了——”
最先得到此案消息的是民警江河,他當天正好來塘坊村辦戶口,剛進村就遇到王秀琴母女正滿臉驚恐地告訴村民“西山頂上有一堆尸骼拉,還用樹枝蓋著”。江河立即要求王秀琴和幾個村民帶他上西山去看看那堆白骨,當他看到這堆白骨后意識到這顯然是一個殺人后的拋尸埋尸現場,所以他讓王秀琴回村里給派出所打電話,自己則留下保護現場。所長張玉生在接到王秀琴的報警后向永吉縣公安局報告,然后親自趕往塘坊村,協助江河共同保護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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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騎自行車下鄉的民警
由于尸骨大部分已經骨化,只殘留少量腐肉,一時間分辨不清男女,所以李連森要求劉靜波通過無線電聯系吉林市公安局四處,請求技術支援。
一個小時后,吉林市公安局四處的技術人員和法醫趕到現場(由于塘坊村靠近吉林市,因此吉林市局的技術人員到達現場所用時間反而比永吉縣局的同行用時短得多),隨即市縣兩級偵技人員開始了勘察工作——
尸骨位于一棵老柞樹下,皮肉大部分腐爛,殘存的腐肉依然散發刺鼻的氣味,大量蒼蠅圍繞著腐肉亂飛。尸骨上身從里到外套著一件白底菊花綠點女背心、一件的確良灰色襯衫和一件杏黃色女式夾克衫;下身從里到外套著一條白色紅邊三角褲衩和一條灰色高爾夫貼兜褲,腳上套著一雙紅色尼龍絲襪和一雙“紅葉”牌白色女式半高跟塑料涼鞋。
另外還在老柞樹根部發現了一縷頭發,以及一根綁在老柞樹樹根處的三角帶線繩。
吉林市公安局法醫魏玉學和永吉縣公安局法醫賈萬發在將尸骨外包裹的衣褲鞋襪一一取下并封裝后開始對尸骨進行尸檢,經綜合分析得出尸檢結果:死者系女性,身高1.60左右,年齡在32歲至35歲之間,死亡時間在一個半月至兩個月之前,死者的顳骨巖部和牙齒紅霉齒均有出血點,上門牙處有三個銀白色牙套,左下食牙,鑲四個牙套,死因系機械性窒息。
另外還確定這里既是埋尸現場,也是第一殺人現場。
勘察和尸檢結束后,現場成立了9.6殺人拋尸案專案組,由李連森任組長負責偵辦這起“無頭案”。
當晚,專案組在塘坊村某村民騰出來的住房的土炕上召開第一次案情分析會,各抒己見。
李連森判斷:“案發地是荒山野嶺,山上連個道眼兒都沒有,排除了死者是過路人的可能性。”
吉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偵查員田錫國表示:“死者穿涼鞋,不像是本地村民,很可能是被人挾持或騙上山的。”
偵查員高棟林認為:“從死者的著裝看,衣著并不入時,說明死者生活不是很富有, 但愛打扮,很可能作風輕浮。”
彭文忠表示:“現場沒有任何搏斗、廝打的痕跡,說明死者與兇手很熟悉,是在毫無戒備的情況下被害的。”
李連森當即接話:“這樣就排除了報復殺人的可能性,極大可能是情殺。”
排查尸源工作以江密峰鎮為中心、發動吉林市和永吉縣各村屯質保主任和治安積極分子排查了兩天,并且通過電視臺、廣播電臺發布查尸通報,在吉林市和永吉縣大街小巷張貼協查通報,查出了五十四名符合年齡條件的失聯婦女,但經過幾天的核對,全部被否掉。要么衣著不符、要么個頭不符、要么牙齒情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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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工作中的民警
9月16日,負責在古川街排查的高棟林摸排到一條重要線索:家住古川街D4區8號西單元二樓的無業婦女王艾霞已經失蹤了一個多月,至今下落不明,其失蹤的時間和無名尸骨的死亡時間重合。
李連森立即傳喚了王艾霞的丈夫——吉化公司水泥廠工人李春明,李春明介紹說王艾霞時年33歲,身高1.62米,離家的時候上身穿黃夾克服、灰襯衫,下身穿一條高爾夫褲子,腳穿一雙塑料涼鞋。當李連森要求李春明辨認現場發現的衣物時,李春明一眼就認出這是王艾霞離家時所穿的衣物。
李春明回憶:7月13日9時左右他下夜班回來時,女兒李麗告訴他:王艾霞上龍潭區中心醫院找他的姐姐李淑珍去了,走的時候騎著一輛女式26型紫色白山牌自行車。李春明聽王艾霞去找的是自己的姐姐,因此也沒在意,因為頭一天晚上王艾霞就對他說過第二天要去找大姑姐李淑珍安排工作,然后去郊區大屯的娘家給自己的岳父王榮堂做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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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牌自行車標志
7月16日,王榮堂突然來李春明家找王艾霞,李春明納悶的問王艾霞不是已經回娘家了嗎?王榮堂一臉懵逼的表示沒見著人啊。于是李春明立即跑去姐姐李淑珍家詢問,李淑珍表示根本沒見到王艾霞過來,李春明隨即又到大碰子村自己的父母家尋找,結果也是半根毛都沒找到。
李連森派人分別找了王榮堂和李淑珍核實,確定李春明說的是實話,那么說明王艾霞離家前沒有對李春明說實話。那么新的問題又來了:王艾霞失蹤那么長時間李春明為何不報案?即便是看到了電視上播的認尸通報為何也沒有報案?
因此,李連森決定專案組下一步的工作圍繞如下三個重點展開:
1、通過李春明,進一步了解其家庭情況,夫妻感情,從而分析確定李春明殺人的可能程度。
2、在死者生前生活、居住、工作過的地方,調查其生前接觸人員情況。
3、調查死者生前生活作風、為人處事、經濟來源、性格秉性等方面的情況,進一步確定重點嫌疑對象。
調查得知,王艾霞從小天生麗質,容貌出眾,一心要嫁個城里人享清福。1978年經人介紹王艾霞和“城里人”李春明結婚,婚后育有一兒一女,夫妻倆感情很好,沒有發生過任何矛盾。婚后,王艾霞出去撿破爛賣到回收站換錢貼補家用。1987年,夫妻倆把家搬到了吉林市龍潭區古川街,王艾霞在豆腐坊幫工,由于她性格開朗,愛說愛笑,不拘小節,又長得容貌出眾,因此不少“社會人士”就找各種借口接近她,一開始王艾霞還知道潔身自愛,但時間長了就開始和這些“社會人士”出入舞廳、酒吧——
雖然王艾霞生活作風不好,但對家庭還是盡責的,李春明對妻子很信任,心甘情愿的將家中的財政大權交給沒有固定工作的王艾霞手里,認識夫妻倆的人都一致表示李春明和王艾霞夫妻感情非常好,從來沒紅過臉,而且當得知王艾霞死后,李春明非常悲痛、整天以淚洗面,偵查員觀察了他一段時間后認為不像是裝出來的,又經過核實,在王艾霞死亡區間段里李春明始終是單位和家兩點一線,沒有外出過,所以他因為憤恨王艾霞給他戴綠帽子而殺人泄憤的可能性被排除了。
經多方走訪,專案組確定王艾霞離家前沒有反常表現,無私奔、自殺跡象,離家時身上只帶了35元錢,因此劫財害命的可能基本也被排除。
鑒于現場沒有任何搏斗的痕跡,說明王艾霞是自愿來到現場的,能讓她來到這么個荒郊野地,說明這個人一定和王艾霞有非常親密的關系。鑒于王艾霞放浪的個人作風,李連森分析認為此案很可能是奸情殺人案,兇手應該就在和王艾霞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男性中。
這一查刷新了偵查員們的三觀,專案組用一個星期時間總共查出和王艾霞有不正當兩性關系的男子一共一百零七人,讓李連森嚇了一跳:這王艾霞挺會玩啊!這李春明挺龜啊!
又通過四天的篩查,專案組排除了其中一百人的嫌疑,剩下七人的嫌疑無法排除,七人的基本情況如下:
1、時年33歲的豆腐坊坊主王金友,和王艾霞做豆腐時認識,兩人有過兩性關系,為此王金友的妻子還找到豆腐坊找王艾霞干了一仗。
2、時年40歲的孫成軍,和王艾霞做豆腐時認識,經常約王艾霞去舞廳跳舞。
3、時年44歲的江北火車站道口工李祥,王艾霞撿破爛時和其相識,有過兩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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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鐵路道口,左邊可見一名道口工
4、時年40歲的龍潭衛生隊垃圾站站長劉權,王艾霞撿破爛時和其相識,有過兩性關系。
5、時年39歲的原龍潭衛生隊工人劉春良,1985年因超生、盜竊和曠工被開除,同年和王艾霞在撿破爛時認識,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
6、時年32歲的江北鐵道口工區工長龐愛國,王艾霞撿破爛時和其相識,有過兩性關系。
7、時年54歲的王艾霞的舅舅恭喜來,和王艾霞同在豆腐坊幫工,對外甥女的放蕩作風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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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坊
又經過兩天的篩查,先后又排除了孫成軍、劉權、龐愛國、恭喜來、王金友和李祥的嫌疑,因為在王艾霞死亡的這段時間內他們都沒有離開過關系人的視線,只剩下劉春良的疑點無法排除。
另外在排除李祥嫌疑的工作中還得到一條重要線索:7月23日10時左右,王艾霞騎自行車到過江北火車站135道口并進了李祥的小屋,片刻后從小屋出來騎車走了,這是最后有人看到王艾霞的身影。
下一步的工作就是主攻劉春良了!
劉春良身上的疑點有五條:
1、劉春良家住在大碰子村,經常在案發現場附近放羊,對當地環境比較熟悉。
2、劉春良和王艾霞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而且想獨占王艾霞,不許她和別的男人來往,為此還兩次和王艾霞發生肢體沖突。
3、劉春良性格殘暴兇狠,曾有被公安機關處理的前科。
4、王艾霞失蹤前曾明確要求和劉春良斷絕來往,因而遭到了劉春良的威脅。
5、王艾霞失蹤后,劉春良整天喝悶酒,而且將自家的二十多只羊全部低價賣掉。
6、王艾霞失蹤后劉春良就再也沒有去找過王艾霞,而當李春明認出王艾霞后劉春良突然上門打聽王艾霞的情況,并“提醒”李春明:“你可別認錯了。”
于是,李連森決定對劉春良的家進行秘密搜查,結果在他家的柴垛中發現了一根放羊用的鞭子,這根鞭子是用三角帶線繩纏繞而成,其質地和殺人現場發現的三角帶線繩非常相似。于是,這根鞭子連同現場提取到的三角帶線繩被一起送往吉林省公安廳四處進行鑒定,結果表明兩種三角帶線繩可做同一認定,即現場發現的三角帶線繩就是從這根鞭子上解下來的。
因此,李連森命令將劉春良拘留審查,將他在號子里頭晾了三天,被同監“牢友”收拾得醉仙欲死的劉春良要求交代問題,于是李連森和劉春良有了如下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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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被抓獲的罪犯
李:“叫什么名字?”
劉:“劉春良。”
李:“交代吧。”
劉:“我沒罪,讓我交代什么?你們可別冤枉好人啊。”
李:“知道為啥找你來嗎?”
劉:“知道,可能是為王艾霞的事兒吧?我不對,過去和她發生過兩性關系,這是資產階級低級趣味。”
李:“劉春良,你犯罪沒有?”
劉:“我和王艾霞有兩性關系不對,可我沒殺人吶!我起誓,我要殺人,馬上槍斃我!”
李:“劉春良,你能不能交代?”
劉:“反正我沒殺人!”
李:“好,不交代以,帶下去!”
劉:“別,我交代。”
李:“不談了,給你換單間!”
劉:“別……別把我關這里呀,我交代還不行嗎?”
李:“不談了,帶下去!”
劉春良結果被丟進了一間陰暗潮濕的號子,和一個蓬頭垢面、戴著手銬腳鐐的死刑犯關在一起,他第二天就撐不住了:“我要求提審,我要交代。”
于是,他和李連森有了第二段對話。
李:“劉春良,能談嗎?”
劉:“能,我想問一下我說了之后,能讓我回家看看兒子嗎?”
李:“看你態度。”
劉:“能抽支煙嗎?”
李:“可以,給他一支點上。”
在抽了兩根煙后,劉春良終于低下頭:“我……我交代,王艾霞是我殺的 ……”
原來,王艾霞和李春明剛結婚時住在大碰子村,剛好和劉春良是前后院的鄰居,劉春良在衛生隊時,與王艾霞經常推一輛車到舊物收購站賣破爛。時間一長,王艾霞就趁著李春明上班之際和劉春良滾了床單。1985年李春明搬家,但劉春良和王艾霞的奸情依然繼續。
劉春良認為,王艾霞既然和他通奸,就是他的小老婆,她要是再和(除了李春明)別的男人亂搞,就是對他的不忠,是給他“戴綠帽子”。然而,王艾霞還和多名男人有兩性關系,這讓劉春良憤怒不已,即便他和王艾霞為此動了兩次手,已經“三通一達”了的王艾霞早已回不了頭,依舊我行我素,兩人就此產生了裂痕。
劉春良和王艾霞長期的通奸關系讓劉春良的妻子始終心中窩著一團火,于是在7月15日在街上偶遇李春明時,劉春良的妻子當眾奚落道:“開婊 子鋪啊,到處撩騷偷野漢子。管不住自家的婆娘就別在世上混。”
被貼臉開大的李春明窩著一肚子火回到家,和王艾霞吵了一架,王艾霞在7月16日就怒氣沖沖地來到劉春良家要求拿回寄存在劉春良家的財物,劉春良當然拒絕,兩人再度大吵一架,最終劉春良還是被迫讓王艾霞把財物拿走,但也就此產生了殺掉王艾霞的念頭,于是就從放羊鞭子上解下一段三角帶線繩隨身備用。
7月23日9時,王艾霞騎自行車去鐵東李淑珍家的路上偶遇了劉春良,劉春良得知王艾霞去大屯給她父親過生日順便拆洗棉衣時,就提出帶著王艾霞去西山抓兩只野鴨子給王艾霞的父親過生日,王艾霞欣然應允,就這樣由劉春良騎自行車載著王艾霞前往塘坊村西山方向而去。
結果到了西山上,兩人在荒草叢中鉆了一陣子沒找到野鴨子,然后就以地為床、以天為被來了一場“野戰”。事后,王艾霞穿好衣服躺在草地上“回血”,而劉春良突然拿出三角帶線繩勒住她的脖子,將王艾霞勒死后將繩子綁在老柞樹的樹根處。然后掏出王艾霞的兜里的35元錢,再用樹枝將尸體蓋好后推著王艾霞的自行車下了西山后,將自行車丟棄在大碰子鹿場的一片苞米地后步行回家(在劉春良的指認下被取回,經李春明和李麗確認是王艾霞的自行車)。
至此,本案歷經三十七天的偵辦終于告破,9.6殺人拋尸案專案組因偵破此案榮立集體三等功,劉春良最終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并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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