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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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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僅有10秒的視頻在網絡上迅速傳播,視頻畫面中,兩名少年正站在餐桌旁對著火鍋小便。一石激起千層浪,火鍋店為此蒙受了負面輿論壓力和經濟損失。火鍋店將少年及其父母訴至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各項經濟損失2300余萬元。被告的未成年人身份能否成為“免責金牌”?法官又將如何作出判決?近日,《法治深壹度》走進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深度剖析該案背后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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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2025年2月23日,17歲的唐某為迎接兩位遠道而來的朋友,約上同齡好友吳某一同聚會。四個男生聊天、游戲,還喝了些啤酒。聚會持續到第二天凌晨1點多,幾人又來到了海底撈吃夜宵,未再點酒,而是在包間內玩起了“真心話大冒險”游戲。
凌晨3點,兩位朋友退出了游戲,只剩唐某和吳某繼續比拼。唐某輸掉一局后,為追求刺激,竟突然站上餐桌往火鍋里小便。這一幕非但未遭吳某勸阻,反而被他用手機鏡頭記錄了下來。鬧劇并未就此結束——吳某緊接著如法炮制,唐某則接過手機繼續拍攝。同行的兩位朋友見狀,趕忙后退,顯得十分尷尬。
臨走前,唐某還將桌上的筷子、盤子、杯子一股腦扔進火鍋里,甚至把餐椅搬到了餐桌上。事后,店員進入包間清理,只見碗碟狼藉、桌椅雜亂,當即拍照存證并試圖追回四人未果。
2月27日,吳某將自己拍攝的唐某向火鍋里小便的視頻發到了微信朋友圈。經友人提醒后他慌忙刪除,但為時已晚——短短十分鐘,視頻已被下載并轉發到了網絡平臺上。
一時間,網絡輿論嘩然。一部分是對唐某、吳某荒唐行為的指責,另一部分則是對海底撈品牌環境與食品安全的質疑。海底撈的網絡評論區不斷被負面評價刷屏,還接到了大量消費者的咨詢與投訴,多地門店客流應聲銳減,品牌口碑出現了斷崖式下跌。
3月7日,經排查確認門店后的海底撈上海公司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即傳喚唐某、吳某到派出所接受詢問。面對監控錄像、現場照片、消費記錄等證據,唐某和吳某如實承認,并表達了悔意。第二天,上海警方認定唐某、吳某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并發布警情通報。
為消除負面影響,海底撈上海公司馬上更換了門店的全部餐具,并對整個門店進行清洗消毒。3月12日,海底撈官方微博發布事件說明,向消費者誠懇道歉,承諾對2月24日至3月8日期間,在涉事門店堂食顧客的4109單消費全額退還餐費,并按消費金額的十倍給予補償。
退款補償以及負面輿論造成的經營損失,讓企業承受了巨大的壓力。3月14日,海底撈總公司、海底撈上海公司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唐某及其父母、吳某某及其父母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各項經濟損失2300余萬元。
經審理,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對這起名譽權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唐某及其父母、吳某及其父母在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的情況下,向涉案餐飲公司賠禮道歉;由唐某父母、吳某父母賠償該餐飲公司餐具損耗費、清洗費、經營損失與商譽損失等共計220萬元,駁回餐飲公司其余訴訟請求。
判決后,雙方未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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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宣判后,本案主審法官、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劉杰,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金可可以及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朱曉喆進一步闡述了本案中體現的關于商譽損失界定與未成年人侵權責任認定的法律適用問題與社會家庭教育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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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杰
我們更多的是關注被侵權人因為侵權行為遭受了多大的損失,進而對這個損失進行填平。在涉及未成年人侵權的情形中,法律更多需要考量的是如何通過讓監護人或者未成年人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既達到承擔責任的效果,同時也基于責任承擔來實現對未成年人不法行為的矯正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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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可可
從法律專業來講,這個案件涉及三個核心問題:一、構不構成侵權?二、引發何種責任?三、責任誰來承擔?從這兩名未成年人的行為性質來看,兩人在主觀上有共同故意。兩人對視頻本身處于放任態度,不及時消除視頻,一定程度上對傳播也是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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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曉喆
現在的青少年比較依賴手機和電子產品。從心理學上講,他們不愿意對外進行社交,但在社交媒體上可能會顯得比較活躍。這個事件反映了青少年想在網絡上炫耀一下,刷一刷自己的存在感。他們在網絡上發布圖片、視頻的時候,也應當要注意到法律的邊界。學校和家庭應當幫助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培養他們成為獨立自主負責的人格主體。
這場風波折射出數字時代青少年教育、企業維權與公眾理性的多重命題。近期,中央電視臺12臺《法治深壹度》欄目就“企業商譽保護與未成年人侵權責任”話題,邀請本案審判長、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朱虎開展了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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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 奇(主持人)
這種新聞事件中,“熊孩子”惡作劇往往是因為缺少家庭教育造成。比如本案中這兩名雖然未成年,但是已經17歲了,我覺得不能再用“熊孩子”惡作劇來給自己找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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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虎
我們要保護未成年人,但是對未成年人的寬容不等于縱容。本案有一個很重要的點——對于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也就是他的父母親所承擔的民事責任的注重。從這一點上,其實我們可以看得出來,不管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或是刑事責任,其實都是在共同發力,來營造一個對未成年人友好的,但并不縱容未成年人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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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 奇(主持人)
王院長,很多人都震驚于這個220萬元的高額賠償,那這個賠償為什么會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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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茜
我們也關注到有很多網民對220萬的賠償金額有疑惑。其實這個220萬是由三個部分組成的。
第一部分是涉事公司的實際財產損失。餐具被污染后,餐飲企業把門店的所有的餐具和鍋具都做了更新,并對整個門店進行了搬家式的清洗和消毒,該部分合理費用屬于侵權損失范圍,法院酌情支持13萬元。
第二部分是公司產生的維權成本,公司因維權支出律師費、取證費等費用,法院根據必要性與合理性原則,酌情支持賠償7萬元。
第三部分是公司的經營損失和商譽損失。這個事件確實給消費者或多或少帶來心理上的不舒適,所以我們認為餐飲企業對這一部分的消費者進行一定金額的退費是有相應的法律依據的。同時,考慮到“退一賠十”的政策本身是對商家受損商譽的補救措施,也是重建消費信任的成本,客觀上確實也防止了損失的進一步擴大。所以我們認為這一部分止損的合理的成本也應當予以支持,判決支持150萬元。
但是我們認為,“十倍價款補償”的部分已經超出了法律規定的賠償范圍,屬于商家自己的商業決策,缺乏法律依據,因此“賠十”部分沒有得到支持。
此外,由于這個事件經過網絡的廣泛傳播,它的負面影響會有一定的持續性,這屬于商譽損失。最后關于商譽損失金額的界定,判決參照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頂格判了50萬元。綜合前述因素,法院酌情支持賠償經營損失與商譽損失共計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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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 奇(主持人)
這個案件我還注意到一個細節,除了家長要承擔高額的賠償責任,涉案的兩名17歲的孩子也要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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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茜
首先,他們已經年滿17周歲了,雖然還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已經接近了成年人了。在實施小便行為的時候,他們對這個行為的性質是明知的,只是尋求一種心理刺激才實施了這樣的行為。
第二,其實按照老百姓之間的常情,小孩犯了錯就得認錯,就得賠禮道歉。在這個案子的審理過程中,兩名未成年人也通過代理人向法庭表達了愿意承擔賠禮道歉的責任和態度。
第三,我們評判了一下,通過法律的判決讓他們承擔賠禮道歉責任是否會對他們今后的身心發展有不利的影響。經過評判,我們認為非但沒有不利的影響,反而能夠用法律之名讓其更加正確認識到如何尊重他人權益,如何敬畏法律法規,這樣對他們的成長能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所以最終,我們判決了兩名未成年人承擔了賠禮道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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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虎
按照法律的規定,監護人承擔的僅僅是一個賠償責任。判決未成年人承擔賠禮道歉責任,我個人看來,這有助于讓這個孩子直面他犯下的錯誤,并將其作為成長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更有助于他的人格發展和成長。
對于監護人來說,他的監護職責也是極為重要的。無論社會如何變化,無論時代如何變遷,家庭的功能、家庭的作用、家庭的價值都無法完全消失,也無法被完全取代。要把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結合,把家庭教育和社會國家在未成年人發展過程中的作用結合,才能真正地實現一個多元的、綜合的機制,進而讓社會更加美好。
一份判決不僅是對個案的了結,
更是一次生動的法治公開課。
這起案件向我們警示,
企業商譽應得到珍視與守護。
未成年也并非肆意妄為的“護身符”,
法律在懲處不當行為的同時,
也致力于修復受損的社會信任,
引導個體尊重規則、敬畏公序。
未成年人亦需為不文明行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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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黃浦法院
編輯:朱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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