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城外的人想進來,城里的人想出去;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星夜趕科場。自古以來,就是這樣。今天一個新聞話題來了——#公務員為離職故意曠工觸發辭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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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上岸,端上“鐵飯碗”,是許多人的夢想。但如今,一些年輕公務員卻陷入了“想走,走不了”的困境。由于《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明確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服務期內主動辭職通常不被批準。怎么辦?有人選擇了“技術性違規”——故意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觸發單位的辭退條款。|
我們來看看這奇葩操作的背景因素。2019年施行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確有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這是鐵定,沒有任何變通的余地。
公務員法第八十六條也有規定:“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可見,公務員法堵死了未滿服務期下的辭職路。
為什么要對公務員給以一定的服務期呢?原因很多,筆者隨便說兩個:一是穩定隊伍。公務員的工作往往涉及長期性、基礎性任務,如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環境整治等,這些任務需要持續性的努力和付出才能達成既定目標。5年服務期能穩定隊伍,進而確保工作的持續性。
二是公平。在公務員考試中,不同崗位的競爭激烈程度不同。若沒有服務期限制,部分考生可能先報考容易考上的基層崗位,入職后再通過歪門邪道調動等方式進入更好的上級機關工作,這不僅破壞了公務員考試的公平性,也挫傷了基層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
法律規定服務期內不可辭職,想離開最后只有一條路了。公務員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并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法律和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一)-(五)情形都是公務員吊兒郎當、尾大不掉、表現極差,然后予以辭退的。有意思的是,依據法律規定,“被辭退的公務員,可以領取辭退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吊兒郎當的辭退還有辭退費呢。
而公務員依法辭職的,沒有“辭職費”。吊兒郎當被機關辭退,有辭退費;正常向機關辭職的,沒有費用。這是不是不公平?對的,表面上確實不公平。但這種“不公平”也有它的深層考量,辭職多是為了“向上走”,不給錢沒問題;辭退往往是被動的,畢竟要給人一條活路,給點費用打發打發,可以理解。乞丐上門打發走還不是要給點小錢啊。
個別公務員動起歪主意,想辭職怕沒有“辭職金”,干脆就動起辭退的主意,故意曠工,以達到被單位辭退,然后領取辭退費(這種人很陰險,萬不可用)。這種做法看起來很聰明,其實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辭職是一個光明正大的事,辭退雖說表面上不是處分,但本質上是一個處分。辭退是要納入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辭退記錄基本上就導致無法再入體制了,機關、事業單位或國企很多單位崗位都明確要求“無辭退記錄”。即使嘗試其他不嚴格要求的公職崗位,政審環節可能因檔案中的不良記錄被否決。對了,現在沒有“政審”說法,叫“考察”,說法不同,但最終還是要否決有辭退記錄的人。
大聰明會說,進私企……恭喜你,很多私企(尤其是和國企、金融機構有合作的)和混合制企業在員工招錄背景調查時會核實工作履歷,辭退記錄嚴重影響錄用決策。忠誠不絕對,就是絕對不忠誠。越是有口碑的企業越關注這個。他們心里想,最好混的地方都混不下來,到我這里還能干啥,繼續混?不錄用省心。
更有意思的是,公務員行業有“悶騷”型特質,悶騷型的人特別喜歡小范圍傳播,但小范圍傳播的速度、力度和廣度很厲害,不可小覷。公務員系統內信息流通相當了得,故意曠工辭退的行為很容易通過內部渠道傳播,導致同行對個人職業操守產生質疑,未來若想通過社會關系進入相關領域(專業領域、政策咨詢、智庫等)會面臨信任障礙,寸步難行。
基于你曾經或許有的“光環”,在你被單位辭退受冷落時,可能會有很多老板哥們對你安慰,通過喝酒來安慰你,讓你散散心,但你想向他們提出實質性的工作出路安排,他們一般就顧左右而言它了,這就是現實。你的哥們很熱忱,但他不傻。
還有部分地區或行業可能建立信用聯合懲戒機制,辭退記錄可能被納入個人信用體系,影響貸款、租房等民生領域(盡管公務員辭退直接關聯信用的情況較少見,但需警惕間接影響)。
可見,通過故意曠工以達到離開公務員隊伍,這是一條不歸路,對個人對社會都是極端不負責的,也是很短視的。五年,對于人生來說,不漫長,要考公就得做好長期工作的心理準備。
總而言之,公務員故意曠工觸發辭退是“高風險、低收益”的行為,可能造成法律、經濟、聲譽的多重損失。得不償失啊。職業規劃需以合理合適合規為前提,避免因短期沖動損害長期發展。還得帶個話:如今公務員不是那么好混的,甭用歷史的眼光看待了。
新錄用公務員五年服務期是鐵定的,為避免人生受“捆綁”,為避免影響你大好前程,請理性謹慎考公。不要做強占茅坑不拉屎的缺德事,不要擋著別人的心向往之的考公路。
在此提醒,人生路千萬條,考公不是青年唯一正確光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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