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一稽罰﹝2025﹞165號,這是一份由***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于2025年12月16日作出,并于12月25日發布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其核心內容是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用于偷稅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主要內容總結如下:
一、 被處罰主體
行政處罰相對人: ***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處罰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局第一稽查局
二、 主要違法事實
該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存在以下具體違法行為:
接受虛開發票: 在未與開票方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運營主體)發生真實交易的情況下,接受了該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共計480份。
發票具體信息: 發票應稅服務名稱均為“信息服務費”,價稅合計總額為97,431,147.65元(即近1億元),其中發票金額91,916,177元,稅額5,514,970.65元。
違規抵扣進項稅: 將上述虛開的480份發票的進項稅額在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間,分多個月份進行了增值稅進項稅認證抵扣,累計抵扣進項稅額5,472,956.40元。
違規稅前列支成本: 將上述發票對應的金額,在2021年至2023年各年度,分別記入“主營業務成本”和“管理費用”科目,并在對應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申報時進行了稅前扣除,三年累計稅前扣除總額為91,916,177.00元(與發票總金額一致)。
三、 違法行為定性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被稅務機關認定為 “偷稅” 。
四、 處罰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關于偷稅的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參照了***及***區域的相關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從引用的條款(如“配合檢查”、“處理前主動補繳”可從輕)來看,本案可能適用了相對較低的罰款倍數。
五、 處罰結果
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偷稅行為處以罰款,罰款金額為27,671,338.49元。
該罰款是對少繳稅款處以1倍的罰款。
少繳的稅款具體包括:
增值稅:5,472,956.40元
城市維護建設稅:383,106.95元
企業所得稅:21,815,275.14元
少繳稅款合計:27,671,338.49元(與罰款金額一致)
六、 案件要點歸納
性質嚴重: 涉及接受虛開發票近1億元,時間跨度三年,涉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大稅種。
手段典型: 通過虛構交易(信息服務費)取得虛開發票,同時用于抵扣增值稅進項稅和沖減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達到雙重偷稅目的。
處罰嚴厲: 雖然罰款倍數為1倍(在法定幅度0.5-5倍內屬較低水平),但因涉及的偷稅基數巨大,最終罰款金額仍高達2767萬余元。
關聯知名企業: 虛開發票方為“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即抖音的運營主體,使得本案受到廣泛關注。但處罰決定明確指出的是接受發票方(***公司)“未與其發生交易”,焦點在于受票方的違法行為。
只是我們比較好奇,對于抖音的處罰是什么?或者說抖音如何進行自證清白的?疑惑是公司管理出現了問題?對于這些問題知道讓時間來回答了?
總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企業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偷逃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稅務違法案件。稅務機關查實后,依法追繳了少繳的全部稅款,并處以等額罰款,總計超過5500萬元(含追繳稅款和罰款),顯示了稅務部門對虛開騙稅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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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稅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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