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一項涉及高中和中專的政策引發了不小的關注。
山東省教育廳印發的《山東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實施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各市按照“一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的形式,確定一定數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職學校作為互轉學校,互轉學校的學生按照《辦法》進行互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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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與中專之間可互相轉學
誰能轉?怎么轉?
根據《辦法》規定,山東全省全日制普高、中職在籍學生(含綜合高中班),可在普高與中職之間相互轉學。
互轉原則上在縣域內進行,不得跨市域進行;中職轉高中,可安排在高一上、高一下學期末進行;高中轉中職,可安排在高一上、高一下和高二上學期末進行。轉學后不適應的學生可申請轉回原學校。
轉學一般轉入對等年級,與同屆學生同時畢業。在升學時,以轉入學校的學生身份參加高考報名。
一圖讀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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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辦法》全文如下↓↓
山東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中階段育人方式、辦學模式和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多樣化發展,豐富學生成長成才路徑,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多元化的教育需求,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現就普通高中與中職學生學籍互轉、雙向流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全日制普通高中(以下簡稱“高中”)和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中職”)的在籍學生。
第三條 省教育廳負責制定學生互轉總體原則、基本要求,指導落實有關政策,對各地各校實施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地互轉實施細則,會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參與學校、互轉基本方案,保障有關政策落實,對學校實施情況進行管理監督;有關高中和中職制定互轉實施方案,進行互轉學生的考核、課程銜接以及學籍變更等工作。
第四條 學生互轉堅持“自主自愿、雙向流動、學分互認”的原則,建立工作成效評估、參與學校動態調整等工作機制,保障學生發展權益。
第二章 互轉范圍和條件
第五條 互轉原則上在一定范圍內的高中和中職進行。各市結合實際,確定一定數量的高中和中職作為互轉學校,可實行“一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結對。互轉原則上在縣域內進行,不具備互轉條件的縣域,可在市域內統籌安排結對學校,不得跨市域進行。
第六條 互轉學校可采取中考聯合招生、共同培養的方式劃定互轉學生范圍,也可面向學校所有學生開展互轉。互轉實施方案須明確學生互轉前后學習地點、學籍所在校、培養方案以及轉學具體條件等。相關要求須與中考政策同步發布。
第七條 中職轉高中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學期末和第二學期末進行;高中轉中職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學期末、第二學期末和高二第一學期末進行,每名學生轉學次數各市自行確定。轉學后不適應的學生可申請轉回原學校。
第三章 互轉程序
第八條 轉學按照學校發布互轉通知、學生自愿申請、轉入學校考核、擬定轉入(出)名單并公示、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完成學籍變動等基本步驟進行。
第九條 互轉學校應提前發布互轉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空余學位(含專業)、報名條件、考核時間及方式等。
第十條 符合互轉條件的學生自愿申請參加互轉,并填寫《高中與中職互轉申請表》(附樣表)。
第十一條 轉入學校面向申請學生組織考核,考核內容可以以學生中考成績、轉學前各學期考試成績以及單獨組織的互轉文化課和技能考核、職業適應性測試情況等為組成部分,也可根據實際確定其他具體考核內容。鼓勵建立市級統籌的考核命題機制。考核內容一經確定,要保持相對穩定。考核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考核結果要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家長監督。
第十二條 互轉考核通過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限內到轉入學校報到、注冊,編入相應的年級、班級(或專業)學習,并建立相應學籍。建立學籍互轉中間庫,推送轉學信息,缺失信息由轉入學校組織學生補錄。
第十三條 轉學后按照轉入學校相關規定繳納學費或享受學費減免。嚴格落實“人籍一致”要求,學生互轉后在學籍所在學校就讀。
第四章 教學銜接和學分認定
第十四條 轉學一般轉入對等年級,與同屆學生同時畢業。高中學生轉入中職只能轉入三年制中職,不得轉入五年制和“3+4”貫通培養的中職段。
第十五條 高中和中職應根據本校課程設置要求和學分認定辦法,對轉入學生已修習的課程按“相同直認、相近可認”的原則進行學分認定,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學習。具體互認辦法由互轉學校根據高中課程方案和中職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確定。鼓勵各市研制《普職互認課程目錄與學分換算指南》,明確普通高中文化課與中職學校文化基礎課的學分抵扣規則、中職學校技能證書、實訓課程與普通高中通用技術、綜合實踐等課程的學分轉換標準。
確因轉學前缺修課程導致不能進行后續學習或影響畢業的,轉入學校應安排學生進行補學。
第十六條 原就讀學校應為轉學學生發放修習時間和完成學業情況的相關證明,轉入學校應為學生在綜合素質評價系統補錄相應檔案材料。
第五章 畢業與升學
第十七條 高中學生轉入中職后,需達到中職教育畢業標準,方可獲得中職畢業證書。中職學生轉入高中后,需達到普通高中教育畢業標準,方可獲得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第十八條 轉學后按照轉入學校學生身份性質參加相應的高考報名。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現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綜合高中(班)學生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本地互轉實施細則,結對學校制定互轉實施方案,均報省教育廳備案。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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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發布政策解讀
山東省教育廳近日發文表示,為便于各地各校準確理解上述《辦法》的主要內容,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出臺《辦法》?
答: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同屬高中階段教育,在培養目標、培養方式和學生“出口”方面,各有側重,均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做出了各自不可替代的貢獻。但是,長期以來兩者間各自獨立、溝通不暢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學生多樣化選擇和成長。為貫徹落實教育強國、強省建設規劃綱要關于推動高中階段教育多樣化發展、以職普融通拓寬學生成長成才通道等部署要求,滿足群眾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我廳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了《辦法》,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需求,拓寬學生成長成才路徑,構建更加開放、靈活的高中階段教育體系,努力讓每一個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辦法》從省級層面系統構建了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學生互轉的制度體系,明確了互轉原則、范圍,互轉需要關注的重點環節,以及互轉后的課程銜接等問題,打通了原來學分、學考、綜評等阻礙互轉的癥結,為各地各校實施互轉提供了可靠路徑。
三、學生互轉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堅持“自主自愿、雙向流動、學分互認”原則,尊重學生選擇權,保障教育公平,建立科學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學生轉得進、學得好、有發展。
四、《辦法》適用于哪些學校和學生?
答:各市按照“一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的形式,確定一定數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職學校作為互轉學校,互轉學校的學生按照《辦法》進行互轉。互轉原則上在縣域內進行,不具備條件的可在市域內統籌,不得跨市域進行。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綜合高中(班)學生管理可參照執行。
五、學生在什么時間可以申請轉學?
答:充分考慮高中和中職教育教學實際,堅持學生利益最大化原則,確定了互轉的時間節點。普通高中開展選課走班和學生第一次參加學業水平合格考試一般均為高一下學期末,為保證中職轉入學生盡快適應高中教學進度,中職轉高中按照最大次數即2次設計,分別是高一第一學期末和第二學期末。教育部印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普通高中學生可以轉入中等職業學校,但學習時間不得少于1年半”,高中轉中職按照最大次數即3次設計,分別是高一第一學期末、第二學期末和高二第一學期末。具體轉學時間和每名學生轉學次數各市可結合實際自行規定。
六、轉學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實施互轉的學校、互轉的基本要求等,應同中考招生政策一并面向社會進行發布。在具體實施階段主要包括學校發布通知、學生自愿申請、轉入學校考核、擬定名單并公示、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完成學籍變動等基本程序。互轉整個過程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
七、轉入學校如何組織考核?
答:考核內容可以以學生中考成績、轉學前各學期考試成績以及單獨組織的互轉文化課和技能考核、職業適應性測試情況等為組成部分,市、縣(市、區)也可根據實際確定其他具體考核內容。鼓勵市級統籌命題,確保考核公平、科學、規范。
八、轉學后學籍、學分如何銜接?
答:轉學學生須在規定時限內到轉入學校報到、注冊,編入相應的年級、班級(或專業)學習,同時轉入學校為其建立學籍。按照“相同直認、相近可認”原則,轉入學校對學生已修課程進行學分認定,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學習。鼓勵各市制定《普職互認課程目錄與學分換算指南》,推動課程銜接、學分互認更加科學可信。
九、轉學后學生課程銜接和畢業、升學如何安排?
答:學生轉學后,確因轉學前缺修課程導致不能進行后續學習或影響畢業的,轉入學校應安排學生進行補學。學生須達到轉入學校的畢業標準方可獲得相應畢業證書并按照轉入學校學生身份參加高考報名,享受相應升學政策。
十、各地各校如何落實《辦法》?
答: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制定本地實施細則,結對學校應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省教育廳備案。各地各校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確保政策平穩落地、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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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 中考后學生有了二次選擇的機會
山東省教育廳為便于各地各校準確理解《辦法》的主要內容,邀請相關專家進行了解讀↓↓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教育與社會發展研究院首席專家、教授,國家高端智庫教育國情調查中心主任 張志勇:山東省此次出臺《辦法》,從省級層面打破了長期以來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間的制度壁壘,有效促進兩類教育間的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同時,《辦法》為高中階段學生提供了二次選擇的機會,搭建了職普融通的“立交橋”,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特長稟賦,選擇適合自己的發展路徑。
青島電子學校校長 崔西展:《辦法》通過學籍互轉與學分互認,讓學生在職普之間的流動通道被真正打通。在學籍互轉方面,普高學生若發現自己更適合走技能成才之路,可通過相應測試轉入中職學校,注冊中職學校學籍;中職學生也有機會轉入普高,通過補修文化課程實現普通升學目標。在學分互認方面,將普通高中文化課考核、職業技能等級認證、社會實踐活動等納入學分互認轉化的范疇,減輕了互轉學生的學習負擔,實現了職普學習成果的“等價流通”,避免學生因轉學造成學業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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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專之間互相轉學 意味著什么?
從全國層面看,這并非一個全新的政策。比如2024年浙江溫州也推出了類似“新政”,普高生和中職生之間允許互相轉學,共有三次機會。而山東的這次全省鋪開,具體會出臺怎樣的細節,能否成為一個樣板,自然也備受期待。
這些消息對不少家庭來說意義重大,比如會很直觀地緩解“普職分流”的焦慮。“普職分流”即一定的比例的學生上高中,另一部分去中職。而很多學生和家長,恐怕還不能全面地認可職業教育,那么這種強制分流對于他們來說,無疑壓力巨大。
但如果可以轉學,那么自然輕松很多。哪怕中考失誤,未來依然有機會回到高中,這讓“分流”不再是一道一次性的“分水嶺”,也給了學生更從容調整人生方向的空間。
而從另一個層面看,這項舉措的意義也不只是利好“想從中職轉到高中”的學生,反過來也利好職業教育:這其實是傳遞一種信號:“你可以試一下,大不了再轉回來”。
其實很多學生和家庭對職業教育之所以“畏懼”,有偏見,可能也是因為不了解。事實上隨著近些年職業教育和產業格局的變化,過去的那種認知未必準確。
比如就在前兩天,媒體密集報道了一位“00后”女孩魯靜怡,她在克羅地亞舉行的世界技能組織全體成員大會上,代表亞洲接受聘書,成為全球11位“上海世賽全球技能夢想大使”之一,她還曾在法國里昂舉行的世界技能大賽上贏得化學實驗室技術項目的金牌,披上國旗站上了領獎臺。
這個勵志故事只是一種縮影,如今職業教育無論是社會地位、收入待遇甚至是發展通道,都已與過去大不相同,像是“職校學生人手N個offer” “職業技術院校學生未畢業就被搶空”等話題還屢屢成為熱搜。
那么在這個大背景下,允許轉學,也解決了很多學生的后顧之憂。這就會造成另一種可能,學生真正接觸了職業教育之后,發現了其中更適合自己的方向與節奏,反而愿意留下來深耕技能、走向更專業的賽道,或許根本也不想再“轉回去”了。而政策上的松動,讓學生敢于嘗試,恰恰這是一切的開始。
所以,“可以轉學”既是允許“反悔”,也是給予“鼓勵”,這種制度的柔性,也塑造了成長的彈性。
如今也有不少的地方開始嘗試類似的政策。比如廣州、寧波等地,開始在中職學校中開設高中班,探索職普融通新途徑;成都則采取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聯合辦學”模式,實現職普資源深度融合等等。
說白了,這些政策的方向,不再把不同教育類型視為“上下游”,而是作為平行、可互通、可轉化的路徑,不逼著學生早早決定,而是允許他們在體驗、了解的基礎上,認真考慮人生的未來。
總之,也希望這些探索,能讓教育回到“成就每一個人”的原初面貌:為不同節奏、不同天賦的孩子,留下更多試錯的空間與向上的可能。
來源:央視網微信公眾號、山東省教育廳官網、光明社教育家、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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