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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投向
依據2024年底國家發改委專項管理辦法,2025-2026年中央預算內資金聚焦兩大核心方向,實行差異化支持:
(一)和美鄉村建設核心領域
重點覆蓋東北、中部及西部地區,聚焦人口集中存續型行政村(東北等11省及兵團常住人口≥1000人,其他省份≥2000人),優先支持集聚提升類村莊,具體包括:
- 村莊公共設施:村內道路硬化、公共照明、活動廣場、公共綠地,配套衛生站、文化室等;
- 污水治理工程:整村/聯村集中式污水處理站及管網,城鎮周邊村莊市政污水接駁設施;
- 垃圾處置體系:生活垃圾中轉站、小型無害化處理設施,區域性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中心(實現糞污、秸稈資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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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產業融合發展配套設施
優先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搬遷安置區周邊及第四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項目,包括:
- 生產基地配套:種植養殖基地灌溉排水、生產道路、電力增容及田間污水處理設施;
- 加工流通平臺:農產品集聚區公用保鮮庫、檢驗檢測中心、共享加工車間及內部道路;
- 農文旅設施:鄉村旅游重點村給排水、污水治理、步道及停車場等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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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金額度與禁區
- 定額補助:單個項目縣和美鄉村建設資金≤8000萬元(單村≤500萬元),產業融合項目≤4000萬元(占總投資比例≤50%);
- 禁區:嚴禁用于樓堂館所、景觀小品等形象工程,不得與其他中央財政資金重復支持同一內容。
二、項目申報材料與流程
2025-2026年申報強化“縣域統籌、在線管理、部門協同”,具體如下:
(一)核心申報材料
- 基礎審批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必備) 、用地預審、規劃許可等;
- 資金申請報告:含項目目標、建設內容、投資構成(明確地方配套比例)、進度安排、管護機制,2026年實行資金申請與投資計劃合并報送;
- 佐證材料:村民意愿征詢記錄(同意率≥80%)、項目落地上圖復核文件、地方資金配套承諾函,產業類項目額外提供聯農帶農機制說明;
- 績效材料: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明確投資效益、環境效益及可持續性指標)。
(二)申報流程
1. 前期儲備(申報前3-6個月):縣級發改、農業農村部門聯合篩選項目,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2. 縣級初審(每年9月底前):核查合規性、前期工作深度及資金落實情況,公示無異議后報市級復核;
3. 省級聯審(每年11月底前):重點審核村莊選取合理性、建設內容必要性,聯合行文報國家發改委;
4. 國家審核(次年1-2月):技術評審+大數據比對,通過項目直接下達投資計劃。
三、項目審核要點
緊扣“合規性、必要性、可行性”三大維度,其中合規性為一票否決項:
(一)合規性審核
- 項目已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儲備,前期手續齊全(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必備);
- 建設內容符合支持范圍,無景觀類設施等禁止性內容;
- 項目單位未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無重復申報、套取資金記錄;
- 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提供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報告及資金承諾函。
(二)必要性審核
- 村莊為人口集中存續型,無過度超前建設;
- 聚焦污水直排、垃圾圍村等農民急難愁盼問題;
- 納入縣域和美鄉村建設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無沖突。
(三)可行性審核
- 可行性研究報告明確管護機制、實施主體及責任部門;
- 建設方案結合村莊地形地貌、產業基礎,避免千村一面;
- 產業類項目明確帶動農戶數量、增收額度等量化績效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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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報失敗核心原因分析
結合近年數據,失敗原因集中四類:
1. 政策適配性不足(38%):村莊人口不達標、建設內容超范圍、未優先支持重點區域;
2. 前期工作薄弱(32%):可行性研究報告深度不夠、手續不全、落地上圖未通過復核;
3. 資金匹配問題(21%):配套資金未落實、中央資金占比超標、與其他資金重復;
4. 材料規范性欠缺(9%):申請報告要素缺失、佐證材料不全、信息填報錯誤。
五、資金拼盤策略
遵循“中央引導、地方為主、社會參與”原則,構建多元資金整合機制:
(一)層級資金拼盤模式
- 中央+省級:中央支持主體工程,省級配套附屬設施;
- 中央+專項債:中央支持公益部分,專項債投向有收益配套設施;
- 中央+市縣:中央資金占比≤50%,市縣按1:1配套。
(二)跨領域資金整合策略
- 與銜接資金:中央預算內支持基礎設施,銜接資金配套公共服務設施;
- 與生態保護資金:有機廢棄物處置項目疊加生態修復資金用于設備升級;
- 與產業發展資金:農文旅項目整合農業產業資金用于業態培育。
(三)市場化資金引入方式
- PPP模式:垃圾處理等項目引入社會資本,中央資金給予建設期補貼;
- 政策性貸款:聯合農發行、國開行提供低息貸款,中央資金貼息;
- 村集體自籌:“村民集資+集體入股”,中央資金按比例配套。
六、申報成功案例分析
(一)案例概況
某中部縣域項目涵蓋3個常住人口≥2500人集聚提升類村莊,總投資1.2億元,申請中央資金1500萬元(單村500萬元),配套省級3000萬元、專項債4500萬元、社會資本3000萬元。
(二)成功關鍵要素
- 投向精準:聚焦污水治理、道路硬化、有機廢棄物處置,契合政策重點;
- 前期扎實:提前6個月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村民同意率92%,落地上圖通過復核;
- 資金合規:中央資金占比12.5%,建立“財政補貼+垃圾處理費”管護機制;
- 績效明確:解決污水直排,帶動200戶農戶年增收8000元。
(三)評審加分項
位于產業融合示范園周邊,采用“村民自建+專業監理”降本15%,搭建數字化管護平臺。
七、戰略目標
呈現“三階遞進”特征:
1. 短期(2025年底):實現2000人以上村莊道路硬化、污水設施、垃圾轉運“三個全覆蓋”;
2. 中期(2026年底):培育100個農文旅示范村、200個農產品加工基地,中央資金帶動社會投資1:3以上;
3. 長期(銜接“十五五”):構建城鄉融合基礎設施網絡,奠定2035年農村現代生活條件基礎。
結語
2025-2026年申報需緊扣“政策導向、前期扎實、資金合規、績效導向”核心,建立“發改牽頭、多部門聯動”機制,強化項目儲備與謀劃,讓中央資金成為和美鄉村建設“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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