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苔痕
房產市場亂象頻出無人監管商人畫餅渾水摸魚
2018年的河南省南陽市,這個豫西南的農業人口大市,雖然工業基礎薄弱,人均收入在河南省排名處于后位數,但是,因為人口基數大的問題,房地產市場正處于火爆階段。彼時,在南陽中心城區,房價最高已經達到了每平方米2萬元,這對于眾多低收入群體來說,在城市擁有一個“鴿子籠”,成了他們遙不可及的夢想。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南陽的一些房地產商指一塊還不屬于自己的土地,自己做個規劃,又畫了一個圖紙,就開始憑空賣房圈錢,無人監管,利益輸送,造成了南陽市房地產市場的種種亂象,爛尾樓與高房價并存,對樓市亂象視而不見的政府,在打擊房地產市場各種違法行為時,也總是等待老板圈錢跑路、底層購房者絕望跳樓后,而后知后覺開始處理麻煩事,這造成底層對社會失去希望,后遺癥不斷。更造成讓眾多以身試法者膽量更加肥壯。
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南陽分公司的負責人李延令也許正是看中了南陽房地產市場各種亂象無人管,四處圈錢不犯法,底層群體不懂法,被欺騙后找不到關系,維權反而被有權機關如皮球一樣踢來踢去無可奈何后,決定也抓住南陽房地產市場亂象頻出的機會,掙上一把。于是,李延令盯上了處于社會底層的低收入群體,對給自己打工的員工畫餅說,他要承建南陽市西苑小區二期經濟適用房項目,專門拿出一棟樓給員工做福利房,讓員工發動親戚朋友都來購買,以成本價銷售。在李延令的欺騙下,這些認為老板發了善心,又神通廣大擁有強大政法資源的老板,能給他們帶來福利,于是一個個感激涕零,發動自己的親戚朋友來買李延令給他們畫餅說馬上就進場施工的經濟適用房。
對此,早有預謀的李延令給每位購買經濟適用房,對他充分信任的人,開具了這樣一張白條收據“今收到×××南陽經濟適用住房西苑小區二期購房款首付×××萬元”。加蓋的是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但是,這些所有的購房款,李延令讓打入了他個人的賬戶。即便是有部分人員的購房款打入了李延令控制的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南陽分公司的賬戶,李延令也立刻指示財務人員,將這些專用的購房款,又轉入他個人賬戶,供他自由支配。彼時,這些購房人都不清楚這一切,而他們的專用購房款,進入李延令個人賬戶后,被李延令用于個人消費和投資其他項目,甚至,李延令還未雨綢繆,出資給其剛剛畢業的兒子買下住宅和商鋪,房產手續也都辦在了其兒子的名下,僅為讓其兒子進入某國企,李延令就一次次出手豪爽地請客送禮,最終公關成功。李延令將他的兩任妻子,四個孩子照顧的無微不至,而從沒有想過,被他詐騙的低收入群體在苦苦等待他承諾如的,讓他們很快就住上的經濟適用房。
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李延令一次次欺騙他們的南陽經濟適用住房西苑小區二期沒有任何蹤影,如今,李延令所指的項目地上,已建成了南陽市百里奚公園。
步步都有預謀只為非法占有逃避刑責
2024年,以各種理由畫餅欺騙眼看無法進行,李延令又心生一計,為達到詐騙侵占的目的,又不被追究刑事責任,在南陽專業司法掮客的指導下,李延令擬好了一份將購房款轉變為借款的協議,稱2025年6月30日將還款,并告訴向他追要購房款的底層收入人群說,簽了這個協議,到期給不了住房,就開始給你們利息。用了底層人群7年高利借貸來的錢,僅開始給利息,這份不平等的協議仍然沒有提還款本金的事,但這些處于底層的低收入人群無奈,在李延令的口頭許諾和誘騙下,只好在李延令擬好的協議上簽了字。他們想著2025年6月30日李延令會良心發現,把錢還給他們,因為,從2018年7月開始,李延令用他們東拼西湊甚至是高利貸借來的購房款已經無成本侵占7年了,他們連房子的影子都沒見,有受害人至今還沒有實現進城買房的夢想,已經背負了數萬元的利息。
讓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2025年6月30日到期后,李延令不但不還他們的購房款,還在“玩失蹤”之前得意洋洋地告訴這些傻等的人說:“娃子,看看你簽的協議。”詐騙后為達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李延令早已經做好了一切預謀,并且,這些年來,李延令將這些購房人的錢詐騙到手后,豪宅豪車以及購買的商鋪等,都辦到了自己親屬的名下。即便是通過訴訟,也得不到一分錢。他已經做好了當”老賴“的準備。
并且,被李延令收錢時加蓋公章的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當時就訴訟纏身,至今名下數百起訴訟讓其早就成為了“老賴”。公司在鄭州的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公章之所以被李延令控制,是因為李延令給該公司繳納了2萬元錢,該公司就專門給李延令出具了一份授權委托,而該授權委托還是李延令自己擬好后,發給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的。有了這份授權委托,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給李延令配發了一枚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的行政印章,并說明這枚公章僅供李延令代表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對接南陽財富置業的業務往來、文件簽署使用。但是,李延令為了達到詐騙后不還錢的目的,早有預謀,在收取低收入群體購買南陽經濟適用住房西苑小區二期購房款時,放著自己擁有的合法公章不使用,故意違法使用該公章。
每一步都先知先覺誰在通風報信
無奈,8月,多名受害人向南陽市公安局臥龍公安分局報案,在被公安傳喚前幾小時,已得到消息的李延令向多名受害人支付數百元,并特別標注為代替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支付利息。
7年多來,無數次討要被騙的購房款,李延令一直不還,在被害人報案后,公安機關傳喚他前幾小時,主動支付數百元利息,李延令欲蓋彌彰的行為背后,目的都是為其詐騙行為逃避刑事責任追究而背書。受害人報案后,有權機關在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給出不予立案的決定,對此,受害人依法向臥龍公安機關提出行政復議時,工作人員進入房間內不知給哪位領導匯報后僅僅20分鐘后,李延令給每位受害人轉款5萬,仍特別標注代替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支付還款。
在此期間,讓多名受害者感動的是,臥龍公安分局局長周哲在接訪他們時,對工作人員動情地說:想想如果是你們自己的親友和姐妹被騙7年,討要不回血汗錢,你們會怎么想?并要求對李延令詐騙資金去向調查清楚,給受害人一個明確答復。但遺憾的是,彼時,臥龍公安分局連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都沒有去調查,就草草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周哲局長的話也讓多名受害者感到暖心并看到了希望,但行政復議后在法定期限最后一天并延期之后,李延令又先知先覺,給每位受害人轉款1萬,仍標注代替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支付還款,之后,再無消息。而辦案機關的人員告訴受害人,他們也和李延令聯系不上,究竟是外逃還是故意躲避起來,受害人不得而知,究竟是誰給李延令通風報信,他們更不得而知。
每一步都有預謀,每一步都精心策劃,所走的每一步也都是為將他人的錢裝入自己腰包后,逃避法律責任追究,并非法占有。這些受害人不理解,連開發商都不是的李延令,企圖違規操作南陽經濟適用房建設施工,自己畫餅售房,收取多名受害人的巨額血汗錢,為何不構成非法經營罪?7年多來,李延令沒有資質售房,卻畫餅欺騙受害人,售賣給他們空中樓閣的經濟適用房,步步精心設局,把收來的巨款裝入自己腰包,討要7年多仍非法占有,為何不構成詐騙罪?還有,李延令打著河南省中原建設有限公司的旗號,將專用的購房款裝入自己腰包供自己消費和投資,為何不構成侵占罪?
至今,開著奧迪A6,詐騙多名購房者購房款后,李延令將詐騙所得部分投資到西峽縣的工程項目,回款上千萬元,但有權機關不予立案后,本有能力償還詐騙所得的李延令,將法律玩弄到了極致后,更加有底氣不償還詐騙所得。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是《刑法》第二十條確立的司法原則,該原則的核心在于明確:當個人權利遭受不法侵害時,法律不應要求受害者退縮或妥協,而是允許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害。李延令的行為,不但擾亂了南陽的房地產秩序,其不法行為如果被有權機關放縱不管,其違法行為將會被更多人效仿。這背后在南陽市,將會造成法律權威遭受沖擊,社會矛盾加劇,社會治理缺失。更令人不解的是,網媒將受害者的經歷發出來后,受害人卻接連接到有權機關的問話,并告知他們不要在網上發聲。他們被騙了,無權無勢,也沒有錢,像李延令一樣,能有錢曾給臥龍公安分局某領導送整條的高檔香煙,他們不懂法律,被懂法律的李延令玩得團團轉,他們被騙的抑郁對生活失去希望,甚至產生自殺的念頭,無奈的他們只好求助于網絡,卻被告知,不要在網上發出聲音。
這些受害人不理解,他們只想讓有錢也不還他們的不法者承擔應有的刑事責任,為何這樣難?法律為不法者的利益做出妥協,為何還不允許他們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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